每到冬天,我们都需要一些东西聊以慰藉我们的心,今年,这部电影早早的出现了,那就是《大约在冬季》。
电影《大约在冬季》由王维明导演、饶雪漫编剧、李屏宾担任摄影指导,更是特别邀请金曲《大约在冬季》原词曲演唱者齐秦任艺术总监,强大的金牌制作阵容为影片品质夯实了基础。马思纯饰演的女主人公安然,是一个北师大的才女,常常带着灿烂的笑容,看上去给人的感觉是那样快乐且热烈。霍建华饰演的男主人公齐啸,是从台北到北京开办照相馆的摄影师,他性格温吞柔和,给人的感觉如寒冷冬日里的一道阳光。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是在齐秦那场极具轰动效应的“1991北京狂飙演唱会”演唱会上,那个疯狂热烈的安然大胆的挥舞着手中的围巾,站在演唱会的座位上,用力的嘶吼着,哭泣着。而那个被他打动的男人,齐啸,则在黑暗处用自己的相机,记录这个女孩最自由快乐的时刻。那一瞬,近乎一见钟情的爱的种子开始萌芽。
很多年后,安然读到齐啸写给她的信:“一直记得九一年,在齐秦的演唱会,你跳到椅子上,挥舞着围巾的那一刻。那时候我就在想,这样的女孩一旦爱起来,该有多么的热烈。”齐啸与安然相遇后,尽管安然一直在等待照片的到来而却没有等到。可是机缘巧合下,齐啸再次与安然碰面。齐啸还带着安然来到了自己所开的影楼。在里面,安然看到了齐啸挂在影楼墙上的有关安然的照片。
故事发展到了后来,齐啸碰到了些家庭、事业等变故。他在回家乡的时候,托人将一个手提电话赠送给安然。那刻,他还告知安然,通过手提电话联系会比较方便和容易些。电影《大约在冬季》,就是一部在故事结局状态以追忆进行呈现的影片作品。它通过爱情双方的情感追忆和距离展示,勾勒和描绘了那份真正的爱情。
齐啸与安然,经历了爱情长跑中的许多波折。他们的感情,分分合合、有聚有散。可是,他们是彼此真心相爱的。所以,关于他们的爱情故事,被他们各自的孩子所发现。后来,便有了齐一天和于小念分别拿着20xx年演唱会的门票送到他们父母手上的事件。
齐啸的温顺体贴与安然的热烈勇敢互补的恰到好处,可偏偏就是齐啸的温顺,优柔寡断,不够狠心,断不干净与前女友的联系,狠不下心不照顾中风的父亲,他选择了离开那个爱他如生命的安然,回到台北照料他一地鸡毛的家庭。
不知是不是因为相遇的旋律太过伤感,他们的故事也总带着宿命般的无奈。安然期待着一封不确定的来信,齐啸却仿佛从她的世界蒸发。再次重逢怦然心动两情相悦,齐啸却不得不离去。
虽然他笑着约定着归期“大约在冬季”,可齐啸就像当初那封不确定的来信,在安然的世界再次蒸发。一个不得不走,一个只能等待。这是一段在冬季发生的爱情,我们以为安然与齐啸年轻的热情可以融化冰雪迎来春天,却发现他们的爱情被困在了冬季。心动的喜悦、别离的伤感、所有的思念都在冬季一次又一次迸发。
据说,《大约在冬季》,是齐秦写给当时的女友王祖贤的。那时,他们一个在台湾唱歌,一个在香港拍戏,但感情却浓到化不开的地步。“你问我何时归故里,我也轻声地问自己”,不知怎么的,每当齐秦唱到这一句时,总会有一副画面浮现在眼前。有时,是他们的,有时,是自己的。
而电影中如此多次的响起齐秦的温柔嗓音,“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似乎也为故事早早写下了结局。
《大约在冬季》营造的旧时光,将观众拉回了独属于那个年代的故事。安然与齐啸的相遇相爱很浪漫,带着些罗曼蒂克的味道,可地域间隔与家庭问题偏偏横亘在两人之间。相爱不能相守,让人觉得无奈又心痛。即使是今天,异地恋也仍会给人深深的无力感,在需要彼此时却连拥抱都不能给予对方。安然则是连主动的机会都没有,她一次又一次被动得等着齐啸,这段感情也从彼此温暖变得伤痕累累。
就像张爱玲说过的:“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部电影献给所有为爱执着努力过的你,也愿那些爱过追寻过的回忆,成为我们记忆里最温暖的回忆。用力爱过,就好。
我没有那清纯可人的靓丽外貌,没有婀娜多资的苗条身材,也没有那留云善睐的名目,自然也不会顾盼生辉,更不会“回眸一笑百媚生”。我的笑容虽被人恭维过,但我深知那只不过是同“病”相连的`好友的善意安慰而已。然而正因为我平凡,我便少了漂亮女孩的骄傲自矜和过分的矫揉造作,却多了一份平易近人的随和与发自内心的真诚。倩女们整日生活在我辈视为樊篱的别人的包围圈里,一颦一笑都备受关注,不免活的很累/普通的我却不受任何羁绊,过着闲云野鹤的舒适生活。
我不美,但我绝不会因此而去做一张假脸,整日对镜描眉画眼,***首弄姿;我不美,但我并不会因此而埋怨造物主的不公,整天自怨自艾,偾世嫉俗。古人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虽算不上“简约其外”但也愿以自己磊落的胸怀和宽容一切的笑,拥抱每一次初升的太阳。既然每一个人不可能都成为太阳,那就让我做一轮月亮吧,哪怕只是一轮残月,虽孤寂黯淡,却将自己的清辉一泻无余的奉献给世人,照亮荆棘丛生的漫漫征程,我本平凡,但不平庸。
记得很小时候,你看看我,又抬头看看天,那是我感觉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遇到你之前,我的世界里,天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楼也是灰色的。但是,在这一片死灰中,你光彩照人的缓缓走来,又匆匆离去。我从那时起开始追逐你的脚步,而你也慢慢的注意起了不起眼的我。你开始给我讲故事,带我玩耍,向我诉说你的烦恼。这时,你看我时很近,看云时很远。
如此晴朗的天空却因你的皱眉而蒙上了阴雨,这本该是破碎的'预兆,我却傻傻的将它视作我驱散炎热的甘露,你的脚步越来越凌乱软弱,越来越飘渺虚无,越来越难以捉摸。静静地,我跟不上了你的步伐,丢失你的世界,又蒙上了一片死灰……我在街道上亡命的狂奔,你在白色的病房里痛苦的挣扎。我到了,你走了,我疯了,你睡了。你累了,我痛了。你是魔鬼中的天使,给我带来了无尽地快乐与欢笑,同时还无情的给了我痛苦与悲伤。我一次又一次的将我细小的神经割掉,感受割神经时那撕心裂肺的痛楚,享受割掉神经后那安详的感觉……
你说过,雨天是最美的,所以,我将在下个雨天,手持你的发卡,化身为恶魔,去寻找那个冷酷的、无情的、自私的,以愚弄凡人感情为乐的上帝,质问他为何带走你,为何让我陷入痛苦的深渊?然后我要用你的发卡亲手挖出他黑色的眼球,放于你的墓前,血祭于你——我亲爱的姐姐。
做完这一切的一切,我将脱去我恶魔的外衣,回到你的身边去守护你,就像小时候你守护我那样守护你……
这章讲的是达尔大尼央从英国归来,沿途去见了波尔朵斯、阿拉密斯和阿多斯,并分别送了他们一匹好马,自己也留了一匹。但是,不幸得很,当四个朋友再次见面时,四匹马都没有了。阿拉密斯卖掉了马,波尔朵斯赌博输掉了,而阿多斯不仅输掉了自己的,也把达尔大尼央的马输给了别人。这样,当四个人在酒店会面时,也不禁为他们自己的不约而同相对大笑。
除了情节上的有趣,这一章也生动的将各个人物的性格展现了出来。如波尔朵斯,他把马输给了两个英国人,但嘴上却不肯承认,说是卖掉了——不过买主少付了不少钱。
全书的特点也从这一章中表现了出来:语言诙谐、情节起伏,多用语言描写,人物性格鲜明。
语言描写是这一章乃至全书最成功的地方。人物语言代替了情节叙述,又是人物性格的最佳体现;爱慕虚荣的波尔朵斯,沉稳干练的阿多斯,痴迷于宗教的阿拉密斯,还有关心朋友的达尔大尼央,他们似乎活生生的站在我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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