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凡卡在美梦当中遨游,但梦总有醒的时候。“嗒,嗒,嗒”一阵急促的走路声吵醒了凡卡。难道是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他朦胧的睡眼环视了一下四周。突然,老板那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了凡卡的视线里。凡卡想起作台上还未收起的笔墨,心头不禁微微一怔,提心吊胆的望着老板。
“好你个小畜牲,竟敢睡我的作台,你不知道这张作台有多贵吗?看看!天哪!你把它弄脏了。”说完,老板扫视了一下作台。凡卡心里又是一怔。“小兔崽子,你是不是用我的纸,墨水和笔了!说啊!这些天我都白养你了。我给你吃,给你住,你还偷用我的东西,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一下。”凡卡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希望他能发发慈悲。可老板并没有理会凡卡祈祷的眼神,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后院,拿皮带把他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凡卡疼得又一次昏了过去,可老板并不在意,只是收起了皮带,去干自己的活了。
第二天清晨,凡卡醒了过来。他慢慢睁开眼睛,轻轻揉了揉还在疼痛的地方。这是他唯一能够休息的时候了,不幸的是刚才的一切都被老板娘看到了。“臭小子,你既然醒了就快去把衣服给我洗了,别偷懒,不然你就别想吃饭!”老板娘用手指着凡卡,吼叫着说。无可奈何的凡卡只得乖乖听话,不然就连他早餐那么一丁点儿的干面包也吃不上。
店里的伙计们也还是经常捉弄他。“凡卡有人给你回信,你去酒店打酒我们就把信给你。”伙计晃了晃手里皱巴巴的信封。天真的凡卡以为是爷爷给他的信,跑了许多路才把酒打来,可到头来却只是一张什么也没有的信封。
凡卡还是在盼望爷爷能来接他。他的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这对于九岁的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凡卡还是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我的,幸福的日子会回来的……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死,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死。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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