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求过度关注——错误观念:只有在得到老师的关注时,学生才有归属感。
2、寻求权利——错误观念:只有当学生自己说了算或至少不能由老师对我发号施令时,我才有归属感。
3、报复——错误观念:学生得不到归属,但他至少能让老师同样受到伤害。
4、自暴自弃——错误观念:不可能有所归属。我放弃。这几种发生在学生中的错误目的其实是他们行为不当的真正的内在原因,也是他们出现问题的`内在驱动力。但作为老师,我们往往只能看到学生们的负面表象,而看不到表象的实质,很多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实,这或许就是我们的很多学生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误的原因。如果我们老师能真正解读孩子行为背后的东西,也许许多问题我们处理起来就会容易的多,也会更有效。
我们自己要学会、而且也要教孩子学会把错误看做一个让人兴奋的学习机会当我们把错误看作一个学习机会而不是什么坏事时,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就变得容易多了。正像大多数成年人和孩子一样,即使我很明白应该怎么做,可有时却不一定能照着去做。
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这种方法叫诠释法。
定义法和诠释法常采用“某某是什么”的语言形式。形式相同,如何区分呢?一般来说,“是”字两边的话能够互换,就是定义;如果不能互换,就是诠释。
例如,“人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这句话,改成“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是人”,意思不变。“雪是在云中形成的一种固态降水物”这句话,如果改为“云中形成的固态降水物是雪”就不成。由此可以辨别,前一句是定义说明,后一句是诠释说明。
一篇说明文单用一种说明方法很少,往往综合运用多种说明方法。采用什么说明方法,一方面服从内容的需要,另一方面作者有选择的自由。是采用一种说明方法,还是采用多种说明方法,是采用这种说明方法,还是那种说明方法,可以灵活,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素描绘画当中,最关键的当然是结构。
现实中很多画家,由于对人物或物体结构缺乏了解,最后只能走形式的路子,在创作中很难拿出具有深度的力作。虽然我们已经有了方便的照相机(现在都使用数码相机)和扫描仪,可以在电脑中处理图形,能够省却很多造型的麻烦,但是,形是形,结构是结构,并不是一个概念。对绘画的过程而言,形是附着在结构之上的表象,而结构才是对象的支撑;外在形的轮廓无法真正表现对象的内在美。
我们所观察到的对象的外形,那是一种表象,一种轮廓。当对象一旦变换位置,而我们又缺乏对结构的了解,就很难着手。在初学阶段,几乎每个人都经历了利用稳定的三角形来确定形体的大体位置和构图,然后再用小的虚拟的三角形、方形等分解被画对象局部的位置,这样的方法最后只能是比葫芦画瓢,照相般描绘对象。
就像我们已经走过了充饥的年代一样,我们已经走过了缺图的年代,正跨入一个读图的时代。各种图形、图像、图库层出不穷,再用照相的方法——抄照片去再现对象,倒不如干脆去搞摄影算了,那我们还不如照相机来得客观。对画家来说,最难以接受的便是被人夸奖为:看画得多好,像照片一样。也就是说,那些个作品没有强烈、强调和更深层次的东西,缺少画家对形体结构的理解和对对象的内涵表现的创意,这又怎么能算得上绘画的艺术作品呢?
艺术的真实,并不是纯客观的真实,而是画家通过自己的感官和手,表现画家内心的感受的一种艺术的真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刻画与刻划。
我相信,如果我们认为自己能够给予学生自尊,实际上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一场“给孩子自尊”的运动延续至今,内容包括我们课堂内外经常运用的赞扬、快乐小贴纸、笑脸以及让孩子做“今天最重要的人”。这些都可以是好玩儿而无害的,只要孩子不认为自己的自尊取决于外在的他人的评价之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孩子可能就会变成“讨好者”或“总是寻求别人的认可”。他们就学会了观察别人的反应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而不是学会自我评价与内省。他们培养出来的是“她尊”,而不是“自尊”。我们能为孩子做的最有益的事情,就是教孩子学会自我评价,而不是让他们依赖于别人的赞扬或观点。这一观点我要好好的琢磨,并在我以后的工作中能不断的通过改进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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