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亮点出现的地方。?爸爸,为什么我们要去接奶奶??一个幼稚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哦,奶奶是爸爸的妈妈,你说为什么要去接啊?我知道了,老师说过应该尊敬长辈。??对,爸爸的儿子长大了??爸爸兴奋地把儿子一把抱起转了两圈,我举起相机,拍下了第一张?社会新风尚?。
人生宛如一面镜子,你对她笑,她就对你笑,你对她哭,她就对你哭,所以你要珍惜现在身边的一切。
——题记
岁月在一点点的流失着。人生是那么的短暂,时间却过的那么快。
转眼间,我已经变成大姑娘了,奶奶的病,也变的越来越严重了,父母的负担,也如大山般的重了,而我,却像一个傻孩子似的,还没有长大成人,还没有成长。还不懂得珍惜现在身边的一切事物。
新的一天开始了。小区里树叶青翠欲滴,还不时传来“沙沙沙”的树叶声。潺潺的溪流清澈见底,湖底石块色彩斑斓,真是令人心旷神怡啊!
虽然天气好,但我的心情,是一天比一天差,在加上奶奶没有多长时间了,我的心,就像被一块大石头堵住一样。生怕妈妈把电话打来,向我诉说奶奶坚持不住的病情。突然,客厅里传来了“叮铃铃”的电话铃声,我非常紧张的走了过去,不用听,肯定是妈妈打来的紧急电话。“喂……喂,妈妈,奶奶是不是快不行了。”“哎呀,你废话那么多干嘛?快点来医院就行了。你奶奶就非要见你一个人呀。”于是我还没说再见,就挂掉了这个电话,飞快的跑出了家门。
当我如闪电般的速度出现在医院时,只见奶奶正躺在抢救房里,进行高风险、高效率的抢救中……
护士们用一脸悲伤的表情从手术室里走了出来,我顾不上问奶奶的情况,直接冲了进去,跑到了奶奶的床边,哭的想说的话也都说不出来了。只见两行泪水从奶奶的脸庞流下。没过多久,那病床旁的“滴滴哒”的声音也就消失了……
那一刻,我才发现,我根本就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身边的一切。如果我从一开始就珍惜现在的一切。那我现在就不会那么的后悔了。
自从奶奶合上双眼的那一刻,我才发现人生并没有后悔药,所以,你一开始就要珍惜生边的一切。
人的一生,有人傲立与世,有人则平淡无偿。自出生至今,何不是为了将来的成功,自幼打下的根基,只为了大学时的录取通知书,只为了工作的卓越而已。耀眼与黯淡,只在你一念之间的选择。人生充满着戏剧性,也许你会觉得上天在戏弄你,但人命胜天这点你要懂得;待你长成时,步入了社会,这里没有童年的纯真,充满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
你若一叶孤舟,在这寸步难行的江流中漂泊。时间,一个虚词,却也代表着人生。那些成功人士使你非常羡慕,可你有没有想过呢?你的时间观和他们的存在着多少偏差。世事无常,在你的人生旅途中你要学会忍耐与坚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要想取得人生中的闪光点,那么忍耐与坚持是必然的。
今天我一初中生和你谈谈人生,想要告诉你:乱世纠纷、是非红尘。一念之差的抉择就铸就了成功与平淡。学习,会在你暮鼓晨钟之时添上一沉重的一笔。学历,也是人生的一部分。莫要待你老年之时才感慨青年时期的不足。所以,好好学习吧!多少次又多少次,回忆把生活划成一个圈,而我们在原地转了无数次,无法解脱。总是希望回到最初相识的地点,如果能够再一次选择的话,以为可以过得更单纯。
越长大越孤单,不是自己失去了一份单纯,而是自己改变不了社会,就要改变自己适应这个社会。在岁月里学会成熟淡然,学会接受失去最初的美好,将那份纯真留在时光里回忆浅尝,这是一种无奈与落寞,更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规律。
时光吹老少年郎,夜半烟尘凉薄人,暮秋之时感触,已无用……
初读《简爱》是在初中时,那是我完全是把《简爱》当成一本柏拉图式的爱情小说来看。只知道女主人公简的勇敢与坚强使我着迷,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也让人震撼。再读《简爱》时,我为简,为她为自己尊严的执着感到钦佩。
简·爱是一个坚强勇敢、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在我看来,她是当时那个社会的一个“时尚”的女性。她寄人篱下,生活在社会底层,小时候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这样的她敢于站在社会与男子同等的地位上,执着于尊严。《简爱》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表达了他们为爱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基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简爱》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在几次读这本书时,简爱这段话一直都很震撼我:简爱‘你为什么和我讲这些?她和你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简爱这番话动容。不管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外国,女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都比男子低下,即使是再美再有怎么样显赫的家世与财富,地位还是赶不及男子。简爱没有亮丽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甚至没有幸福的经历,但是她有一颗无比热的心,她向往独立,不是寄人篱下,她也要尊重,她也渴望被爱,她以她坚强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我看来简·爱之所以能打败美丽、有钱、有身分的英格拉姆小姐从而赢得罗切斯特的心,就是简·爱的身上有一种令罗切斯特倾倒的人格魅力——那就是—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简爱》这本书也告诉了所有女子:并不是只有外表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倾倒。一个有人格魅力、有自尊的女性同样可以让男人折服、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在看到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人终于走到一起时,我一直把简爱的形象定位在一个为尊严而战的“女强人”,她在我看来就是旧时妇女的反抗社会不平等的一个前卫的女子,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如果简爱当时留下,那么她的身份必然是罗切斯特的情人,而这对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呢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所以这也是女性自尊心极强的简爱所无法接受的。当她决定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简爱她也在追求幸福,她当时也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世俗女子。这样的简爱反而更让人怜惜,更让我喜爱。
说说罗切斯特吧,他在书中前大半部分是个英俊,多金的绅士。在后面他被火毁容,财产被烧,成为落魄的一个男人,然而正是这样的罗切斯特是我真正佩服的男子。当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并照顾他,罗接受了照料的时候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很多男人都会为了自尊而放弃,但罗切斯特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需要。我想他们在精神上在这时才真正超脱了世俗,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肉体上的残缺对简爱来说与她对罗切斯特的深爱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相信这时的简爱真的如她所说是更爱罗了。因为这时的罗虽然身体残疾,却在精神上达到了一种接近完美的纯洁境界,那场火对罗切斯特来说如同一次涅盘,换来的是他的新生。我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都很感动,这个男子,他的气魄,他的胆量,他的风度,他的确确实实是值得简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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