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写读后感的作文100字到300字)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写读后感的作文100字到300字)

首页读后感更新时间:2022-03-06 15:55:17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写读后感的作文100字到300字)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一】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二】

《简爱》这本书是我在炎热的暑假看过的第一本书,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塑造了一名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维护自己的独立人格,不向困难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在盖兹海德府所面对的重重困难: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在桑菲尔德府给阿黛勒做了家庭教师,后来掉入了爱情的陷阱,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罗切斯特面前显得大家闺秀。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当时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因自己的容貌举止不如简。爱而羞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而且是疯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在火灾中拯救在中的活妻子不幸双目失明。双目失明,躯体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又被深深感动,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被简。爱那颗心深深的感动了,我们要向简。爱一样,有尊严,有个性,做个维护尊严,勇于面对困难的人。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三】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四】

呵呵!看完《意林》的《父亲是棵伟岸的树》后,让我深受感动。我也看到了《意林》被几家公司夸赞的语句:“用勤奋和智慧点亮人生。”“小中见大寓意森林”。

这本书也让我悟出了它的意义:

父亲从男性的角度,给予孩子坚强自立、自强自信、宽容、使孩子能感觉与母亲不同的爱。母爱是细腻、温柔的,而父爱是严肃、刚强、博大精深的。所以父爱和母爱可以使我们幸福成长。

不同的主人公都遭遇不同的挫折,但都被爱给挽回。

即使自己的父亲对你再严厉,但都是爱你的表现,所以我们要更加敬仰自己的父亲。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五】

小鹿妙妙一直渴望自己能拥有一种魔力。一个秋天的夜晚,月光魔仙真的让她的右手食指拥有了魔力。这究竟是什么样的魔力呢?

第二天,妙妙在班级菜地里无意中用手指的魔力惩罚了偷萝卜的小猪豆豆!妙妙非常高兴,终于可以用这个魔力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原来,妙妙的内心一直拥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每个人都能遵守规则。当狐狸跳跳和小猪豆豆不顾提示走危险路段时,妙妙跟过去,用魔力手指救了不守规则的跳跳和豆豆。这下她更喜爱自己的魔力手指啦。妙妙希望能通过惩罚改变所有人,让身边的世界没有危险,秩序井然。

可是,在学校“快乐农场”劳动日时,妙妙的魔力却不能阻止豆豆和跳跳打架,大家也因此耽误了劳动。魔力此刻似乎推动了作用。在猫头鹰校长的帮助下,大家进行了反思。妙妙在月光魔仙的启发下也准备试一试另一种方法。第二天一早,妙妙和小动物们一起制定了劳动规则,大家都乐意照着规则去做。在有规则约束的按劳动中,大家的效率很高。可是,规则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豆豆和跳跳又打起来了,妙妙用魔力分开了他们。小动物们发现了妙妙的魔力,很多小动物都提议让妙妙去惩罚不遵守规则的人。可是用惩罚来解决问题真的有用吗?猫头鹰样长把决定权给了大家。小动物们在商讨后认为要不断地完善规则。可行的规则就像新生命,在每个人参与讨论中诞生,并不断长大,这样的规则自然比处罚更管用。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六】

《意林》是我喜欢看的杂志,在第16期的粉红记事薄里的第2篇文章“别了,语文课”对我的印象很深,这篇文章讲述了小允(化名)因三次默书不及格,被调到了第一排,可小允还是心不在焉,回到家里,妈妈对她说,下个月要移民了,第二天,小允的成绩有所提高,她的老师送她一本《怎样学好语文》,小允一口气看完了一本书,没想到,第二天小允默书得到了100分,最后,小允哭了,她会将默书薄留在身边,经常翻越它。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不管在哪里,一定不能忘记自己的母语(中国语言),要记住,我们的祖国,永远是我们的妈妈。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七】

“一则故事,改变一生”。这句话让我记忆很深。今天我在《意林》上我看了一个故事叫《我想爱你多一点》,故事是讲一个小男孩和母亲去在公园玩,玩了一会很热,母亲想去给儿子买个两雪糕。可是,儿子却说他买让母亲休息一下,一会买雪糕回来了,“妈妈你吃那一种?”小男孩急切地问。“哪一种便宜?”妈妈随口问,“那种便宜我就吃那种。”。我本以为小男孩会把贵的拿走,可没有想到他却把贵的给了母亲,看到这里我留下了眼泪,我心想:如果每一位孩子多爱一点自己的母亲,让她们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吧!让我们给母亲说:“妈妈您辛苦了,让我多爱一点您。”

“每一个孩子都是妈妈最美的果实!”

写读后感100个字的作文【八】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手指〉,读后我深受感触。

课文主要讲了十根手指的重要性,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最肯吃苦。例如拉胡琴,招呼人,没有他不行。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它推动笔杆,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以它为主。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象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小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

如果我的话,我会更需要大拇指跟食指,因为他们做的劳力跟苦力太多了,但是其余三根手指的功劳也不少。

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手指对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哪怕少一根都不行,缺一不可,根根都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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