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伴我行。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不知从何时起,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天不读书,便觉得日子无味,便觉得时光的漫长、单调,便觉得生命失去了生机。
我对书的欣赏和阅读,在于博、杂:或天文地理、或历史哲学、或军事艺术、或人物传奇、或诗歌散文、或新闻轶事……古今中外诸子百家,都令我如痴如醉。古人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不错,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课余生活。从书中,我了解到了真假、善恶、美丑。在三国演义中,我了解了很多的历史知识,如“三顾茅庐”“三气周瑜”“草船借箭”“空城计”。刘备的守信、关羽的义盖天下、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都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让我懂得了人不能因为挫折或失败就气馁,而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我佩服勇敢坚强的霍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钦佩居里夫人的大公无私、造福人类,读书伴我行。
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从书本上,我知晓了人类之伟大,自然之神奇,宇宙之浩瀚,科学之奥秘,知识之力量。
书,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引领我通向知识的殿堂。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搏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它在我苦恼徘徊时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书,给予了我太多太多。所以,我爱读书!
同学们,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在我们美丽的校园中,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学习条件。所以,我们应当心无旁骛地读好书。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博览群书。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书本丰富人生,知识改变命运!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一起遨游于知识的海洋,勇敢地去开创属于我们的美好未来吧!
有利的知识,更给我的心灵带来有利的力量,它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哲理,它将永远伴我成长。
刘醒龙在《九寨重重》中说道:“人与绝美的远离,是因为人类在其进化过程中越来越亲***庸。”人们总喜欢待在为自己准备的舒适圈中,而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尝试和探索,生命的绝美也在探索的路上等待着被发现。
罗曼罗兰说过:“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其实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孙悟空,想要冲破五指山的囚笼,而大部分人却选择了猪八戒,想要过原来安逸的生活,取经的道路上纵有许多困难,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这条路上发现了生命的绝美,有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更是收获了不一样的自己。选择做孙大圣,才能创造自己的齐天。
生命之绝美不一定是多么惊心动魄的画面,而是每个能慰藉心灵的瞬间。一位爱心人士,利用工作之余救济无数的流浪动物,他放弃了安逸的下班时间,甚至放弃了自己很大一部分工资,但他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中,见证了无数令人感动的瞬间,有的是对生命的执著,也有的是生命的感激。这便是生命之绝美。而平庸也并不指平凡的生活,而是自己为自己设计的舒适圈,其实舒适圈外才是真正的舒适。人们总不敢放弃现在相对稳定的生活去追寻真正的理想。每个人都有一个“不凡”的梦,而现在的“平凡”不过是扣着安定帽子的懒惰。打破平庸,打败自己懒惰的本性,才能释放出内心真正的梦想。
生命之绝美,并不是一朝一夕便可以发现,需要长久地坚持。刘醒龙阴差阳错地游览九寨沟,便被九寨沟的美丽风景深深吸引,后来他再游九寨沟,风景不同,情感也更加丰富,不能说他首游毫无收获,但重游九寨沟给予他生命的启迪。同时也告诉人们只有打破平庸,才能收获生命之绝美。坚持,无疑是所有目标的唯一途径,探索绝美也不例外,心血来潮的改变只能自己宽慰自己,只有百年如一日的坚持才能真正发现生命的美丽。
同时,追寻生命绝美的过程中,也要仔细思考,坚持本心,不能误入歧途。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为理想不断奋斗的人,他们已经打破了舒适圈,但迟迟发现不了生命的绝美,失望与***是他们不在冷静,而转用一系列不正当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人们忙着追逐目标,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是享受追逐的过程,生命之绝美往往在于过程,不在于结果,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目标,也是一种平庸,他们并没有发现生命之绝美的真正意义。
追寻绝美,需要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变之本心,迎万变之美丽。在追寻路上享受着,偶尔的停歇也无伤大雅,最重要的是能克服自己的懒惰,发出直击心灵的问题,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不问是否能成功,努力过才是生命之绝美。他人的眼光更是不必在意,只要遵循本心,打破平庸,走上正确的道路,成功并不能概括一个人的美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才是真正的成功。
在我们班上,也出现了类似情形。我们班一直有一个成绩很好的男生,他的聪明才智,引起注目,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成绩会如此的优秀,这时,我突发奇想,我要是能和他交换我们俩儿的头脑,那该有多好。只不过,换个角度想,人与人的头脑真能互换吗?我也只好放弃。
既然交换头脑行不通,那就来换换成绩,怎么样呀,我心想,我想这些拉哩巴西的无聊事情做什么呢,难怪,我的`成绩总是比他烂。想来想去,我和他是朋友,交换这件事情听起来虽然很简单,但是,朋友之间不能够做出这种违背良心的事情,所以我也只好放下我渴望已久的“交换”这件事情。
其实,并不是每件事情都能用交换来解决的,很多事只要你努力就可以做得到的。
亲情就像小溪一样,它悄悄地流着,流经岁月,流进人们的心里,可又有谁细细的品味过?而那次,我却感悟到了亲情的伟大。
我的外婆是一个十分慈祥的人,我的外公很早就已经去世了,外婆一个人住在乡下,妈妈让她到城里住,外婆却笑呵呵地说"城里的空气没乡下好。“
而这次,外婆却出乎意料地来到了城里。我带着外婆来市场买菜,外婆看见市场里有些小贩用红绸子捆着野菜来卖,外婆好奇地问我“这儿野菜也能卖好价钱?”我自豪地说“那当然了,有些人去餐馆吃饭,宁愿放弃吃大鱼大肉,也要吃一盘野菜。这儿野菜可贵着哩。他们都说野菜无污染,环保!”外婆笑着说“这儿的骗人,我们乡下那里满山都是野菜呢,你喜欢吃不?喜欢吃的话外婆回去给你用野菜包饺子!”我笑着点头“好,到时候你可不要食言哦!”外婆过几天就要走了,妈妈想让外婆多住几天,可外婆执意要回去,妈妈留也留不住。
此后,每隔几天,外婆都会打来电话问我“外孙女,你啥时候回来吃我包的饺子啊,我放了野菜进去,可好吃了。”每次听到外婆这么说,我的心里都是热乎乎的。其实我那次也不过随便说说,没想到外婆当真了。可是我的学习很忙,爸爸妈妈也没空,怎么回去吃外婆包的饺子?于是这事拖了又拖,拖了又拖。
直到有一天,乡里人打来电话,说外婆不小心摔伤了。我和妈妈连忙回到乡下去看外婆,妈妈一见到外婆连忙说“你摔伤哪了,疼吗?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外婆不理会妈妈,慈祥的眼睛平静地望着我“孙女,你终于回来了,外婆为你包了野菜饺子,在锅上,热热吃了吧……”我朝厨房望去,一捆捆野菜整整齐齐的放着,锅上的饺子都干皮了。我赶紧热了饺子吃了起来,它虽然没有餐馆的精致,没有餐馆的美味,但它却包含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亲情。
后来我听乡里人说,外婆每天都上山采野菜,每天都采又嫩又新鲜的野菜,我们问他为什么她却说要等着外孙女回来能吃到新鲜的野菜饺子,我的眼眶湿润了,一颗豆大的泪珠落下来,我第一次为亲情流泪。
亲情的小溪依然流淌着,外婆给予我的亲情,我永生难忘!
有一种感情,常常围绕你的身边却被你忽略,可它却永远呵护着你的心灵,使你麻木了它的厚重;有一种感情,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一向支持着你,以至于你忘记了珍惜……
还提时的我们,总是认为,父母是我们的守护神,是无所不能的。我们会眼光中泛着单纯羡慕的看着爸爸楼上楼下的搬着大米,白面;看着妈妈迷人的眼眸放着动人的光彩;看着爸爸疼爱的把我们举过头顶;看着妈妈乌黑柔顺的头发在风中肆意飞舞,这时的父母在幼小的我们心中简直就是神。但是无知的我们却没有想到,他们,终有一天会双双老去,在那时候,我们,就是他们的守护神。
记得父母教导我们时,常说:“我们吃的盐比你们吃的米还多,我们过的桥比你们走的路还长。”而我们总是那般年少轻狂,不以为然。我们忽略了当岁月无声溜走时在他们面庞和两鬓留下了痕迹,自然也会有许多无价的智慧经验在他们心田积淀。他们总愿意对我们倾之所有,而我们总固执的认为这已不合时宜。便像初生牛犊般的乱闯乱撞,直至遍体鳞伤,犄角流血,然后奔向他们,头枕他们的臂膊,舔舔伤口,又继续前行。
我们常说:“我们的生命历程融进了亲情的每一朵浪花,每一组旋律,每一句叮咛,每一声欢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步足印。”然而天下第一情绝不仅仅指呵护,更重要的是教育,使智慧之炬的传递。
亲情是荒寂沙漠中的绿洲,当你落寞惆怅软弱无力干渴病痛时,看一眼已是满目生辉,心灵得到恬适,于是不会孤独。便会疾步上前,只需一滴水,滚滚的生命汪洋便会漫延心中。
亲情是黑夜中的北极星。以前我们向目标追逐而忽视它的存在,直至一天我们不辨方向,微微抬头,一束柔光指引我们迈出坚定的脚步。
亲情是航行中的一道港湾,当我们一次次触礁时,缓缓驶入,那里没有狂风大浪,我们能够在此稍作停留,修补创伤,准备供给,再次高高扬帆。
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
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村,当我们真实的走进乡村,用心去感知乡村,便会发现,我们的乡村在经历着苦痛。那里也有阳光,那阳光不是温暖而是毒辣地炙烤着这片土地。远望去,土地上那个佝偻的背影,在朝夕间,在春秋中,在这片土地上耗尽心力。他在这片土地上成长,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坚强,他的脚步坚实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风暴来了,他的心如那田间摇曳的庄稼般颤动,他的泪水在他满是沟壑的脸颊上纵横,如那淹没田间的水,层层漫过他的心田,浸没他的呼息。干旱来了,庄稼如他枯瘦的身体一般摇坠,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丰收,他混沌的眼干涸空洞。
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这种幸福仿佛如此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丰收,饱满的谷粒仿佛是一粒粒珠宝,他们的眼角笑成了月牙。他们最渴望的生活便是风调雨顺,他们只想也只要这样平凡的生活。
这样的乡村会不会让我们感到失望,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图景?而其实,乡村正因这份残酷的美丽而更见真实。感受乡村,别总是做一个悠闲的观光者,在体味它的宁静与纯净的同时,给它的苦痛多一点目光,给它的辛苦多一点理解与悲悯。
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跳动的脉搏,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浸润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纯朴的执著与坚忍,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苦痛与无奈。
当我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我们是否想过是他们用血汗带给了我们生的希望。
看中国的农民用最卑微的姿势在中国的历史上站成了永恒,也且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乡村!
记得冰心奶奶那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收益匪浅,终身难忘。因为有了这句话,我才酷爱读书,将读书当成我的好朋友,我整天漫步在书的王国里,时时刻刻我都感到乐趣。
我在痛苦的时候,看一本笑话书,让我顿时开怀大笑。当我在寂寞时,看一本关于友谊的书,会让我感到身边有很多朋友,当我在伤心的时候,看一本关于妈妈爱抚的书,这会让我感的有亲人的亲情……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在甚么事件,带上一本书,会让我感到,家人间的亲情,朋友间的亲情。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五年级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着,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六年级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读《告诉我为什么》让我知道了为什么夏天的中午不能给花浇水,为什么驼鸟要假装受伤,为什么花生在地上开花而在地下结果……读《中国通史》让我了解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唐朝的贞观之治,清朝的落后。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知道了中国四大海是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知道了世界最高的高原是巴西高原,知道了世界上最长的运河是京杭大运河,知道了中国在南极的两个考察站是中山站和长城站……
我从小就爱读书,我对书总有一种依依不舍的感觉。读书可以结交朋友、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所以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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