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不一样的事物有很多。比如:指纹、样貌、性格……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有什么不一样的。
我的身上就有。在之前,我不太喜欢说普通话,但是现在却天天说普通话;之前,我不太喜欢看书,但是现在却天天看书;之前,我不太喜欢和人接触,但是现在却能和别人交流沟通。其实这是因为刚开学时,我们的校长和同学们有一个约定——30天做不一样的自己。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校的同学们都有改变、都有收获。在此,我也非常感谢校长和我们的约定,让我在生活中有质的突破。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渐渐变得成熟,稳重。不像小时候,坐什么事情都不顾后果,想到就做。现在,我做什么事情都会先想清楚后果,看看我做这件事的后果我能否负担得起,会不会伤害到别人。回想起以前做过的事,还真有些后悔。不过,世界上可没有卖后悔药的。我只能暗暗对自己说:如果不想后悔,就把握好现在,让现在的每一刻都过得丰富多彩。做过后,再回想起来不会觉得后悔。
其实,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不一样“这三个字触手可及。每个人都会变,会变得与之前的自己不一样。甚至自己几年未见的朋友见了自己都认不出来。但是,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们内心的追求与向往是永远不会变的。
毛毛虫化为蝴蝶,样子虽变,可它们幼小心灵中的那份真挚的情感永不变;蚕化为飞蛾,样子虽变,可它们那份执着的力量永不变;长蜡烛变为短蜡烛,样子虽变,可它们那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永不变。
去吧,去找寻那个不一样的自己!但一定不要丢掉心中那份坚定的执着。
假如这个世界是一片大拼图,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好比其中的一小部分,在其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有些人往往心甘情愿地当一个平凡人,而却有些人想要与众不同,散发与他人不同的生命光彩,成为众所瞩目的对象。
至于我,现在面临人生及重要的关键时刻,每天都必须遵照师长及学校给予得指示过着机械化的生活,班上的每一个人也都不例外,从此看来,我真的的确是一个普通、平凡,且活在压力下的机器。
尽管我的外在如此,我的心里却彷彿有只燃烧着熊熊烈焰的火凤凰,不甘于单调、呆板的平凡生活,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个不平凡的英雄人物,是个站在巅峰、与众不同的成功者,我想过的,是一个充满光亮、五彩缤纷的生活;希望所处的,是一个更有趣的`世界。
我想世上不少人也抱有同于我的想法,想要得到众人得以光;想要成为天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但仔细想想,我们所处的世界往往不允许我们如此,我便常因许多的规定而被封锁了心中的一把火,“被迫”成为与其他人一样的“机器人”。
因此,我便有时会想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自己,吸引大众的目光,散发不一样的光彩,但可能由于方法错误,或是太“与众不同”而往往不能被接受,对此,我的心里产生了矛盾,到底是当一个四处散发光彩的巨星;或是当个“暧暧内含光”的隐士,才能过得更好。
过度平凡,自己的生命便彷彿显得黯淡无光、失去光彩,自我散发热力的心情也会被拘束、捆绑,生命也就如同被戴上了镣铐;可是,相反地,过度地追求与众不同,却也不一定招来有益的看法,一旦表现失当,变容易引人侧目,被以放大镜检视,反而容易弄巧成拙,招致反效果。
不过,我最终依然坚持“与众不同”,因为在我心里,我宁愿被部分人侧目,也不愿使自己活在单调、平凡的生活里,我希望我有一个脱颖而出的明星光环,我想要不一样!
说起水果,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吃水果,像西瓜呀、桃呀、葡萄和苹果等等,介绍草莓――寒假作文。有的时候我饭吃得不多,但是每天我都要吃很多的水果,家长还老说我是吃水果长大的漂亮的女孩呢!
在我爱吃的水果当中,草莓是我的最爱。因为它不仅成熟早,可以在所有瓜果中率先上市,而且新鲜味美,酸味不大,甜味清淡,酸甜可口,还不伤肠胃。草莓是一种光泽红艳,形状优美,口味丰富的水果。
为了了解草莓是怎样生长的,我还专门上网查看了很多草莓的资料呢,从中我知道了草莓属蔷薇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叫洋莓,原产于南美洲。草莓品种繁多,有20xx多个品种。草莓喜欢温暖的天气,不耐寒冷。我国的河北省、山东省和很多南方省市都有草莓的种植。
每当家长买回草莓的时候,只要我有时间,我都要亲手把草莓下面的绿叶摘下来,如果叶子是水灵灵鲜绿色的,那么草莓一定是新鲜的。我真希望有机会去种植草莓的地方亲眼看看草莓是怎样生长的。
我还有很多种吃草莓的方法呢,有的是家长告诉我的,有的是我自己发明的,比如:把草莓洗净用小刀切成四块放入盘中,在上面洒上一点白糖,这样吃起来,就算是不太熟的草莓,也不会感到很酸了。还可以把切好的草莓和切好的黄瓜和小西红柿放在一起,放入沙拉酱拌好,就成了一道美味的水果沙拉。
草莓不仅芳香,而且味美,人见人爱!草莓,是粉色的,是幸福的颜色!就好像我们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情谊,就像甜蜜的友情,总能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幸福。有草莓的世界,宁静而美丽,纯纯的粉色,淡淡的粉色,很温馨,很和谐......
草莓飘香,恬静而清爽,就像彼此之间的情谊,就像爱!有爱的世界是美丽的,是温暖的,能让我们忘掉所有的悲伤......
我今天买了一只精致的手表,它是我最爱的天蓝色。它是我用十元买来的,虽说不贵。但对我来说却是最珍贵的,看起来还不错。精致的做工,液晶的屏幕和那条革制的带子。
放完学,我和熟悉的老同学一起走。走到我经常去的小卖部时,我停下了脚步,我准备去那里看看。攥着手里的十元钱。我走进去,看到的是一大堆好看的文具、铅笔和各种各样的玩具。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那个手表上,虽然旁边有我也想要的手表,也比我看的那个精致。但我还是把那个手表买了下来,因为我喜欢它!也不知为什么,我着了魔一样的喜欢我刚刚买来的手表。我都开始啵吧的亲上了它。
我一定要爱护它,不会像我以前的手表一样,经常落在哪、丢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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