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消瘦的身子卧在麻布包上,刺骨而又冷冽的寒风好似猛兽般的咆哮,刮在早已被冻的通红的肌肤上。身旁的扫帚抵挡不住这般疯狂,被推倒在地。而男孩似乎并没有被这般恶劣的坏境所干扰,甜甜的睡着,脸上的笑容仿佛如一朵纯净的白莲开着,似乎梦到了什么……冷风伴随着冰雪飘逸着,落在男孩的脸上、鼻子上……
可怜的男孩!他过得如此艰辛,他就是——凡卡。
梦里,自己被多年来盼望的人接走了,自己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跟着爷爷来到了温暖的家中,一起坐在火坑旁,真好;圣诞夜的前一天,可以跟着爷爷砍圣诞树,小狗小泥鳅小小的身影正趴在地上,多么温馨而又熟悉的画面,真好……
但,这依然只是一个梦,一个不真实的梦而已。
“臭小子,还睡!”梦始终是要醒来的。老板娘张牙舞爪的,她肥胖的身子扭着水桶腰,走向那个阴暗的角落里。那睡得像是被灌了蜜糖般甜美的笑容,在她的眼里,显得那般刺眼!胸口的怒火“蹭蹭蹭”的往上窜。眯了眯眼睛,扫了一眼四周,见身旁有把扫帚,粗壮的手拿起。把它举得高高的,眼里闪过一丝狠毒,往前方的人儿一抽。
“啪!”破烂的衣服里瞬间出现了一道红肿的伤痕,本是冻僵的身子顿时火辣起来——疼!
这突如其来的疼痛让凡卡睁开了眼,眸子中充满了恐慌,因为他看见了他的老板娘——他的噩梦!
“臭小子,老娘供你吃供你住,也不好好给我工作,还想偷懒?胆大了是吧?”左手揪起凡卡的耳朵,尖锐的指甲深深的扎入凡卡的耳朵,右手再一次狠狠地一抽。粗长的木棍硬生生的打在背上,那种疼痛感再一次弥漫在身躯中,“不,爷爷会来救我回去的!”凡卡死死的咬住牙,低吼着。
“救你?你只是一个奴隶,奴隶!”老板娘紧皱眉头,怒火似乎增加了不少:他只是一个奴隶,任由自己指使的奴隶!
左手渐渐松开,身旁的砖头被大雪吞噬的只剩下半个头。拿起砖头,毫不留情的砸向凡卡的头上。他是什么?
他,只是自己的奴隶,生死的权利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可怜的凡卡!头的伤痕再一次裂开,血疯狂的涌出,眼睛朦胧的看向暗蓝的天空。无神的、绝望的、疑惑的……血流向自己的眼睛里,似乎这世界也变成了血红色,他没有等到爷爷,留下的只有绝望。
身子缓缓的倒下,空洞的眼神望着前方;血,染红了雪地,就这样躺在这冰冷的雪地上;没有人发现他,他,就这样被大雪吞没了……
以前,当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时,我曾摔倒过,也曾哭过,每每父母要扶着我学走路的时候,我都努力挣脱他们的双手。所以,我的身上无处没有伤口。
那时候,我得到的是“绊脚石”给予我的挫折。
后来,我慢慢长成一个小学生,那是的我已不如小时了,我的自制力很差,学习落后。有一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片关于景色的,让商务写完后上交,我不但没有写,还在老师面前开起了玩笑:明天再做吧。老师自然勃然大怒,大声吼着对我说:“去写!现在就去写!别的同学都能写完,你怎么就写不完,完不成呢?之后,同学们笑话我老师们批评我,我当时非常不乐意:那个老师真讨厌。回家后,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没想到,他们也来指责我,说是我的不对,并且立马给我了一顿“棍子炒肉”。我当时立即大哭了一场,认为没有一个人理解我。时候,我又仔细想了一番,从挫折的角度认为确实是我的`不对,我的错,我不应该顶撞老师,不完成作文。经过这事后,我变好了,变得爱学习了。
那时候,我得到的是那次作文和老师同学通过压力给予我的挫折。
再后来,成为一个初中生,比小学时强了许多,但是在其他同学看来,我还是很差。在军训,评比分有2—3分数因为我而扣的。为此,同学们对我老大不乐意。同学们说我是“非生活委员”意思就是生活方面很差劲。后来,在同学们的训斥中觉醒了。在这一次下乡活动中,我明显比军训时好了许多,于是,同学们不在叫我是“非生活委员”了。
那时候,我得到的是同学所给予我的挫折。
我的三件事中,有两件是从挫折走向自强的。同学们看了我的回想,一定选择出来了,对吧?!
生活需要挫折,人生更需要挫折,希望你在挫折中走向自强。
我喜欢上语文课有两个原因:一是老师的讲解绘声绘色,引人入胜;二是语文课博大精深,魅力无穷。我并不擅长写人,如写语文老师,必定出不了彩,所以我想到写语文的魅力。我认为,上语文课,就是探寻语文魅力的奇妙旅行!
语文课上,我轻轻地翻开语文书,欣赏着那灵动的文字,听着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解,品味着书中的味道,开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奇妙旅行。
语文课上,我漫步在诗歌的王国中。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漫步在杜甫的诗歌里,我读到的是江间波浪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的豪壮,悟到的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的.胸怀,看到的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的和谐。
语文课上,我穿越历史的天空,走进文学的殿堂。陶公远离喧嚣的凡尘,避开烦扰的世事,隐居深山,精心耕种自己的一小块田地,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他悠然地采菊东篱下,不经意间抬头,看见了云雾缭绕的南山。那份闲适舒心,那份超凡脱俗,那份怡然自得,令我无限向往。
语文课上,老师带我品味书香。打开语文书,书的味道便如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顺着流动的血液进入了心脏,充满了全身。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部《红楼梦》演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林黛玉,柔情中带有一丝倔强,智慧中不乏一丝高傲。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的悲剧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含泪葬花其实便预示着她凄婉的结局。
语文课上,我遇见了在小岛休养的高尔基,看见了他的儿子在岛上种植的五颜六色的鲜花,知道了给予比索取更愉快的道理。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美丽的花园,那神奇的花朵,也许是一句轻声的问候,也许是一次善良的帮助,也许是一个宽容的微笑采一朵鲜花送给你身边的人,帮助、给予、付出,也许你会收获整个春天!
铃声响起,将我从语文的殿堂中拉回了教室。但那美妙无穷的诗词、散文与小说,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记忆里。语文课,使我明白道理、增长见识,更让我领略到中华文化的博大与深情。
九岁的凡卡·茹科夫被送到一个鞋匠的家里做了学徒,每天被鞋匠他们欺负,生活十分糟糕,他回忆起了与爷爷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就给爷爷写了一封信,请求爷爷带他脱离苦海,写好后,把信好好的包起来,并写上了“乡下爷爷收”,投进了邮箱里。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着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但是,凡卡忘记一件事,他在信上写的地址明显是“乡下爷爷收”,他写的并不是准确的地址。如果地址不正确的话,那么,一定会被当作错误的地址寄回来的,那么,凡卡渴望爷爷到来,这个幻想一定会破灭的,凡卡的爷爷是不会收到这封信的,可是,可怜的凡卡并不知道这一切,他遭受了鞋匠的折磨,痛打,伙计,老板娘都欺负他,就连小婴儿都好像在欺负他一样,而唯一的期望,已经破灭了……
第二天,凡卡一大早就来到了邮局,看着邮递员赶着小马走了,他快乐的笑了,心想:再过不久我就可以离开莫斯科了,离开鞋匠那个坏人了。凡卡十分高兴。他带着笑容回到了鞋匠的家里,盼望爷爷快点出现。那天过后,凡卡又因为小婴儿而遭到了鞋匠的鞭打,但是,凡卡在心中想着:哼,再过不久,爷爷收到我的信,我就能离开你这个坏蛋了。凡卡一次次的忍受着痛苦,可爷爷还是不来,凡卡的希望有些动摇了,后来,当凡卡又一次拿回自己写的信的时候,饭卡的心情一落千丈,凡卡简直不敢相信。最终,他决定了,就算再怕冷,也要回到爷爷那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凡卡带好行李出发了……
凡卡一个人走在幽静的小路上,他十分害怕,害怕突然有一个强盗,他没有鞋子,赤着脚走在鹅卵石小路上,东瞅瞅,西望望,并说:“上帝保佑我,能平安的回到爷爷那里去,不要在这种地方停下脚步!”突然,一个人蒙着脸,跳了出来,凡卡顿时吓了一跳,心想:我真是张乌鸦嘴。凡卡连忙逃跑,强盗忙着追,两人开始了“捉迷藏”的游戏……不久后,强盗在树林里迷失了方向,凡卡趁这个机会连忙逃走,想要逃回了爷爷家的村子里,一路上,又遇见了一个好心人,他送了凡卡一双不大不小的鞋子,还有盘缠,凡卡十分感激,道谢后离开了那里,还遇上了一只小流浪狗,成为了他忠实的护卫,于人啊一起回到了村子里。
凡卡的爷爷见到凡卡回来了,十分高兴。从此,他又与爷爷在一起了,每天跟着朋友放羊,给朋友们将自己的经历,爷爷呢,则遇上一位好心的地主,他们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凡卡一直怀着美好的希望,等待着爷爷来接他,和爷爷一起去乡下过贫穷但幸福的日子。凡卡等啊等,期待着爷爷的到来,在悲惨的生活中顽强的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凡卡从寒冬等到了盛夏。
一天夜晚,凡卡被老板娘揪着头发拖到了他们孩子的摇篮旁,要他摇摇篮。凡卡没有办法,只好给那兔崽子摇摇篮。可那孩子一点儿都不领情,不睡不说,反而大哭大闹。惹得老板和老板娘不能睡觉,在那里骂骂咧咧。凡卡真受不了了,真想死了算了。
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每次凡卡想到死的时候,只要想到爷爷有一天回来接他,他便又咬牙挺了过来。
又是一个昏暗的阴天,老板却心情特别好,因为他为自己新做了一个漂亮皮鞋,小凡卡站在一旁,眼馋的看着老板小心翼翼的把皮鞋装进柜子里。老板每年都给自己一双新皮鞋,但可怜的小凡卡却光着脚丫,真不公平啊。看着这双铮亮的新皮鞋,一个胆大的计划涌入凡卡心头······
第二天,老板老板娘一起带着他们的孩子和店里的伙计去下馆子了,又把凡卡一个人丢在了店里。凡卡瞅瞅窗外,嗯,老板走远了。他战战兢兢地走到老板放鞋子的柜子前,哆哆嗦嗦地打开柜子,取出老板新打的皮鞋,皮鞋闪着亮亮的银光。凡卡爱不释手地把老板的亮皮鞋看了又看,才决定穿在自己脏兮兮的脚上。嘿!虽说有点儿大,不过也挺合脚,穿上挺舒服的。
凡卡拎着皮鞋,来到了一个伙计的屋子里,把皮鞋放在了伙计柜子的下面。嗯,正好,老板肯定不知道在这里!凡卡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没有人会发现,便乖乖的躺到自己的茅草床上,装出睡熟了的样子。他以为老板今天高兴,会给他带好东西吃,可是失望总是大于希望。
门开了,老板回来了,醉醺醺的,什么也没有带。他推开门,走到凡卡的小床旁,“凡卡,凡卡,我们就要变成大富翁了!”凡卡一听,腾地从床上跳起来,因为他以为老板会给他带些残汤剩羹。
“饿了?”老板仍一脸兴奋。凡卡使劲点点头。
可老板却指着蜡烛说:“吃吧吃吧!多吃点儿!别客气!哈哈哈哈!”说完,老板大笑着走了。
凡卡又一次被戏弄了。他摸摸自己饥肠辘辘的肚子,眼泪含着泪水,抽噎着睡着了。凡卡又梦到爷爷了,梦到自己跑回村子去了。凡卡抽出他藏在柜子下的皮鞋,穿在脚上,冲出了门。“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要见爷爷!”凡卡高兴的只会说这两句话。
凡卡走了,远离了那个痛苦得要死的地方,他跑啊跑,穿过小树林,淌过小水洼,他似乎看到了村子里飘出的袅袅白烟······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凡卡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正在这时,凡卡感觉到有人揪着他的头发,紧接着大骂道:"凡卡,你是不是偷用了墨水?"凡卡猛地睁开了眼睛,看见老板正揪着自己的头发,还在大声呵斥着:"你小子胆大呀,居然敢偷用墨水!告诉我,你用墨水干吗?啊!问你话呢!快说!"
接着,老板把凡卡拖到后院,用皮带狠狠揍了一顿,并警告他说:"你再敢这样,小心我饿死你!你现在去给我洗衣服,明早不要吃饭了。"凡卡忍着痛,洗完了衣服,天空泛起了鱼肚白,天亮了。伙计们都起来了,其中一个伙计不怀好意地说了一句:"你小子胆子够大的,恐怕你明天要去见死神了。"
中午吃完饭,除了凡卡在店里洗碗外,其他的伙计都在门外晒太阳。过了一会儿,只见伙计们都跑了进来,手里高举着一个信封:"凡卡,你的信来了!"凡卡放下碗正要去抢那封信,其中一个伙计说:"你先替我们去打酒,回来了再还给你。"凡卡提上酒瓶,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酒馆,没想到半路上遇见了老板娘,"你这畜牲,昨晚偷用墨水,今天又去酒馆打酒,你简直无法无天了!"说着,将凡卡一脚踹在地上,凡卡"扑通"一声摔了下去,酒瓶打碎了,玻璃渣扎进腿里,钻心的痛。等他回到鞋匠家,伙计们早就散了,他打开那个信封,才发现里面是空的。
晚上,凡卡想如果再待在这里,自己会死的。于是,他趁着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从一楼楼道翻到了后院,翻越后院的围墙,直向乡村方向跑去。白天还晴朗的天空,此时下起了鹅毛大雪,凡卡只穿了一件单薄破旧的衣裳,冻得他直发抖。
就这样,凡卡走啊走,走啊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来到了乡下。他再也走不动了,倒在雪地里,大概就在同一时间,他的爷爷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便穿上羊皮袄,提着煤油灯出来,就在不经意间发现了倒在雪地上的凡卡。
老人看见自己的孙子,不禁大吃一惊,便将他抱回了老爷家。老爷一家对凡卡都很好,她们可怜这个穷孩子,从此凡卡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作家应该站起来奋战了,勇敢地大喊:时代需要我!说出这句话时,无异于把自己押上了刑场。但我还是要高呼:时代需要作家!
作家是中国文化的中心支柱。这个话题太大了,说出来我都有点害怕。有一句话这样说的昨天的时尚成为了今天的经典,今天的时尚也会成为明天的经典:这句话很对,至少我觉得。你试想想,你今天认为很时尚的jay,可能明天就成为了经典,他们可能会以我们对刘胡兰,黄继光等人的态度去对待jay,毕竟时尚也会过的嘛,没人能永垂不朽,墓碑上的东西是骗人的。经典和时尚的不断交错,不连起来就会乱套,即使没人想去记住他们。在这里,就要感谢我们的作家同志了,是他们把经典和时尚一串串地连了起来,用笔触纪念下了每一个瞬间。作家是中国的文学支柱,一点也不过分。
作家更是默默在幕后的工作者。有哪一篇新闻报道不是出自作家之手,只是我们不注意罢了。我们都是只在乎内容怎样,都没想到文字背后的人付出了多少努力。幕后的工作者?对,就是幕后的工作者!别看那些明星风光无限,但没人为他们宣传,没有在背后摇笔杆‘的人,他们怎么出名?
如果你说现在的中国不是一位位默默无闻的战士奋斗而来的,你可以说作家不是伟大的幕后者。
作家也是中国文化进步的结晶。现在大家都学理科的,那些敢入绝路的人,肯定是到达对文学痴迷的地步,不读书,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哪来一手好文章?时代的进步,让这些文人雅士被迫不断更新自己,不然你就会掉队,但文化进步往往就是从这些笔杆头来的。
写得一手好文章,就是一个人的美德。是的,作家,是一种精神的寄托,是一种文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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