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红宝石般的小眼睛。身上雪白的毛,光滑得好像搽过油。一条像雪球似的短尾巴总是摇摇晃晃,显得格外可爱。
它的性格有些暴躁,有一次,我给它一根胡萝卜,它吃完之后,也不知是不好还是没熟,它就咬了我一口,当时妈妈立即跑到了花园里。有时她的性格温柔:用身子蹭你腿,把耳朵伸直,让你给它抓痒。它还会翻跟头,你不说“停”,它就会一直翻到吃饭时。
小白兔喜欢住到新家里。有一次,我让它到花园里吃饭,它叽叽喳喳,好像在说:“我要在新家里吃饭,我就不在花园里吃饭”。我只好把饭端到了它的新家里。它还喜欢在凉爽的地方玩。吃过饭,我们一家人出去散步。我回到家,找遍了整个地方:客厅、厨房、卫生间、、、、、、我到花园里找,只看见小白兔一个人孤零零地在窗台边看星星,它想妈妈了。
小白兔喜欢吃胡萝卜、青菜和青草,有时也吃白菜。冬天的时候小白兔就收藏食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白兔。
小娃娃可真漂亮。圆圆的脑袋上,长着又短又密的金黄色卷发。脸上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还有着又黑又浓的眼睫毛,看起来可真有点神采呢!挺直的鼻子下面是一张微微撅起的小嘴,好像要跟我说话。耳朵上戴着一副红宝石似的耳坠儿小娃娃的身上穿了一件红颜色的`结婚礼服,礼服的边沿还加了一圈儿白颜色的纱绸,显得非常高雅。小娃娃的右手拿着一束鲜艳多彩的鲜花,有红的,有黄的,有绿的,还有紫的。我不知道她的脚是什么样的。因为她的脚被礼服盖着。我想,她的脚一定穿着一双亮晶晶的鞋,一双洁白的高筒袜。
自从我有了小娃娃以后,那些小布熊啦、小汽车啦、大大小小的积木啦……对我已没有多大吸引力了。我对她真是爱不释手,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先抱抱她。每天晚上睡觉时,都要把她放在我的被窝旁边。为了不把她的衣服弄脏,又能让我每天看到她,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用硬纸板剪成一个正方形的底托,然后,又用硬纸板围成一个框架,把小娃娃放在里面。周围用透明的塑料布围起来,这样,一个精美的“小房子”就做好了。我又找来一根儿结实的线绳把“小房子”挂在墙上,一进门我就能看见小娃娃。我总觉得她站在那里对我微笑。
在这美丽神奇的大千世界里,有许许多多可爱惊奇的小动物,有大象、老虎、海龟、小鸡等等,有人喜欢大象,因为它庞大憨厚;有人喜欢小鸡,因为它小巧玲珑;还有人喜欢鸟,因为它聪明好学……我最喜欢是活泼可爱的小狗,理由吗就是它忠诚守信。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他可是我家称职的门卫。有它在,我们全家可是百分之一百,不,是百分之二百的放心。
它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一致第向下耷拉着。一听到外面有一丁点的声音,两只耳朵立马就都竖起来了,嘴中还不时的呜呜几声,好似一位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你一直看着它,它就能用眼睛吓唬你。它有黑呼呼的摸起来总是湿润润的`小鼻子,很有趣的,平时喂它东西吃时,它就先用鼻子闻一闻,想吃的话就一口叼住食物转身就跑到它的”宝地”慢慢享用了,当它不喜欢或已经吃饱的时候,它就用嘴巴往外退送的或找一块“尚方宝地”埋起来了,是不是很有趣呢。它有四条长长的腿,跑起来都可以和汽车相比的。它的脚掌上有坳黑的脚垫,让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响的,所以它也经常会跟你玩”袭击”的,让你吓一大跳。
它一摆一摆的尾巴是我最喜欢的,是白色和浅黄色相间的毛,抱着它马上就能感受到它的体温,暖暖的柔柔的,我每每抱着它总是舍不得放下的,就连睡觉我都想抱着它的,它睡觉的时候经常是把自己倦成一个球形,把头埋在身体里,这样在天冷的时候也可以保持体内的温度。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既然它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那么我们也要做狗最好的朋友!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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