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碗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食,而童年的幸福,或许就是在夜里已经钻入被窝后又死缠着妈妈做的一碗黄澄澄的鸡蛋羹,或者是因为怕太凉而让它慢慢融化在碗里的一根冰淇淋。孩子总是最容易满足的,好吃的东西只要一口,快乐便会在舌尖嘴角尽情地舞蹈了;而孩子又是最不容易满足的,即使嘴里塞得满满的,心里也会想要更多。所以,喜欢吃的心一直在继续,美食继续,爱继续。
离家外出难免会怀念家中的温暖的大床,柔软的沙发和好吃的饭食。尤其是吃的`方面,学校的饭无论如何也吃不出家的感觉——那是妈妈安慰的味道,爸爸微笑的味道,是浓浓的亲情和思念的味道。所以,每到回家的日子,便极力地往回冲,因为我知道,家里的碗中,有时刻为我准备着的,满得往外溢的亲情。
高中三年的时间足够我适应学校的饭食,也厌倦了它单调的菜色。碗中的美食有时或许只是一种心情,是朋友聚会时一小块巧克力的甜蜜,也是握着不及格的试卷任泪水往碗里滴的苦涩,高考《抒情类佳作赏评:碗中有乾坤》。所以,即使那样单调,我仍然会努力让碗中充满各种味道。美食是我的生活态度,即使是一盆白米粥,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喝法,生活总不会是一种味道,只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总能品尝到喜悦和幸福。
当然,作为女孩子,爱美的心是永远都闪着光的。美食似乎往往与肥胖相伴,但像我这样总以胃的感觉来丈量幸福长度的人,又怎能抵挡美食的诱惑呢?我的碗中当然有我的希望和一点点虚荣,我希望健康和快乐。很多时候,胃满足了,心就满足了。至于漂亮,似乎并不是由我来决定的。我总是善于接受生活所给予的,如果上帝在我的碗中放入的是青菜,我想,与其费尽心机去找不属于我的萝卜,不如多想想青菜怎样做才会更好吃。我的理想在我的碗中蕴藏,接受生活所给予的材料,我会尽我所能将它做成美味的菜肴。
上帝给每个人一只碗,碗中只有白开水,可生活会教会我们烹制各种美食的方法。我的碗中装着我的友情,我的亲情,我的快乐和悲伤,我的碗中是我自己的小小天地、小小乾坤。我知道,碗中虽然只是白开水,但即使只加进一滴油,它也会在阳光下幻化出七彩的光芒!
【点评】抒情类文章常以精巧的艺术构思和优美的语言来创造诗情画意,借以抒发作者的思想感情。它的特点是大都有一个特定的情景、画面或事物,这些情景、画面或事物大都是作为行文线索或中心场景在散文的文本建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文章的立意也是通过这些意象来透视的。这篇文章就是一篇抒情类的优秀文章,文章以自己的经历为素材,通过碗这个意象,写出了碗中所蕴藏的亲情、友情以及心情,从而抒发了对碗中所蕴含的亲情、友情的感激之情。文章情感真挚,富有文采。
George和Jim坐在沙发上各自读着一本书,两只狗卧在旁边,壁炉里火光暗艳,还有留声机里的老歌。Jim说此时此刻就算死了也无所谓。而他们初遇的酒馆有周六喧闹的人群,每个人都欢欣着,肆无忌惮地调情。拥挤的室内有昏黄又明亮的光,Jim穿着海军制服,十分年轻,欣欣向荣的样子,礼貌地回绝了身边的姑娘。
活下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需要不停地斗争,需要努力地生存,需要不断地寻找,需要和不甘心,不屑,不满,失望,被舍弃,离别,自我否定等等许多负面情绪战斗,然而最后也都归于虚空。有限的生命比无尽的长生更需要坚定的毅力和信念对抗随时准备趁虚而入的虚空。
大约是年纪大了,泪点越来越低,看《The Fall》的时候,故事中的英雄一个个被***死,哭的涕泪横流,这一次则是深夜的海浪与沙滩,两人无所顾忌地冲向大海,就像明天不会到来,再也不会天亮,抛却了身前身后一切琐碎的顾虑,欢呼着沉入海底。
第一次见到大海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到达临海的城市已经是深夜。父亲开车载着我们在沙滩旁停下,在未见过大海之前,根本无法想象那是有怎样的壮阔。是比黑夜更深沉的黑色,泛着若隐若现的粼粼之光,一层层的白浪裹着黑暗拍打过来,耳边只有轰然作响的大自然的寂静之音。我完完全全被这令人敬畏的景色迷住,完完全全地晕眩了,那时我到生命的渺小和无力,第一次感到激动的疲倦。
洛杉矶有非常壮丽的晚霞,亲眼得见之后,更加心心念念着它的美丽。就像无法想象真的会有人坐在空寂的苏联老式建筑的阶梯前,靠着廊柱弹唱着《美丽的梭罗河》,也无法想象老式电车摇摇而过,是穿着旗袍戴着玉镯的女人美目流转,同样的,也无法想象六十年代的洛杉矶,那两个靠在奔驰老车上抽烟的男人所得见的是怎样念念不忘的景色。仿佛空气中都飘着生命的颗粒,在最后一天的傍晚显得更有质感,如同流质的固体一样划过皮肤能感到水流的温度。化成印象中的实际,不过是弯弯的眼角和性感的嘴唇,一切体会得到的质感来源于往昔的怀念。
啊,就像再回不高中时心中的威尼斯,就连一向讨厌的黄昏也变得分外抒情。拱桥下是潺潺的流水,古老得让人分辨不出那一刻的'确切时间。我印象中,有个刚上小学的小孩子,每天放学都会在路边等待下班来接自己的父亲,因为无处可,便在一棵杨树的后面,看着全校的学生各自走上回家的路,再看着老师们都骑上自行车离开了,最后是留守的校工彻底关上了学校的铁门。再然后就是漫无边际的黄昏,空中飘着晚上的军号声,一队队的士兵整整齐齐地列队走在大路上,小孩躲在树后看着这整个变暗的世界。
曾经有多讨厌黄昏,现在就有多爱它。夹杂着恨的爱,根本无从分辨原来的样子。想象着烟雾缭绕下六十年代洛杉矶的黄昏,走马灯一样的回顾了很多很多的画面。最后简直无法克制地喷涌出来,能回想起来的都是些细碎得微不足道的东西,柳树叶子的纹路,鸽子在沙堆上留下的爪印,酒馆门前冲每个人都鞠躬的门童,深夜在身后默默点亮的车灯。
George说,未来就是死亡。年岁越大,我也就变得越蠢笨。好的工作,安逸的生活,无拘无束的,来皆可。还能奢望什么呢,还能拥有什么呢。
可是有一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雪,家门口院子里的那棵古老的杏树枝桠都被积雪压断了,可雪还在不停地下着。我从姥姥家回来,赶着回家上下午的长笛课。刚刚跑进院子的拱门口,便看见那个穿着一身军礼服的男生站在杏树下面,他连军大衣都没有穿,肩膀和眉毛上都落满了雪,手里轻轻巧巧地提着一个黑色的长匣子,里面是他银色的笛子。他转过身冲我挥挥手,镜片后面是弯弯的微笑着的眼睛。
我从来都不喜欢长笛,讨厌一切吹奏类的乐器。但我坚持练习了十六年,那个每次给我上课都会穿军礼服的男生却只教了我两年。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一个夏天的黄昏,我和我妈吃完晚饭绕着大院遛弯儿。路过训练场前的观礼台时,军乐队刚好在为即将到来的检阅进行最后的彩排。隔着整片的训练场,我看到他站在整个乐队的前面,手里拿着银色的指挥棒。那天的黄昏非常棒,能看到每件乐器上的反光。他背对着我们的方向,认认真真地做着他的事,穿着军礼服一丝不苟地挺拔地站着,就像之前我每次见他时一样。
我永远无法想象我的生命中,有什么人或事,在什么时刻突然地离开,突然地发生,和突然地结束。就像我永远无法预知未来的每一步会走向何方,但我知道它的终点,每每想到这里,便会觉得无比宁静。
没有一个同样会说出“我们是透明的”这样话的少年为我清理伤口,悄悄收起手枪,而我推开房门,也没有猫头鹰和月亮。在漫无边际的宁静和嘈杂的交替中,没有照片,没有药片,没有啤酒和香烟,也没有壁炉前的火光。
什么都没有。然而活下却还需要透支无法估量的勇气和希望。
未来就是死亡。我满心平静地接受着这件事。
清华,你好!
和你的故事要从头说起,虽然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开头可言。2008年,我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清华降分录取。夏天自己拎着大包小包来学校,报道的地点已经有媒体围追堵截,要求我畅想校园生活,我那时说“记录生活的日子结束,生活开始了。”——奋不顾身飞蛾扑火,有“时间开始了”的自我感动劲儿。
如今我已大三,却还没有真正融入校园生活。现在在学校还常常迷路,同学讨论的成绩与保研,我也一头雾水。嘟嘟囔囔对学校的不满却说了很多,拿人不手软,吃人不嘴短。时值百年校庆,我想说给学校的,也不是感恩与颂圣,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怨言。
因为身在学校,所以不能仅抱怨些片儿汤的话。白衣飘飘的年代没了,就别再紧紧拽住时间的裙角嗫嚅***;学术之不知礼之不存,也已经没有再捶胸顿足的必要;大师离去,微斯人吾谁与归。大势如此,学院当然不能幸免,所以也别再长歌当哭了罢。
然而,除去以上这些,我对大学仍有抱怨,仍有不满,仍有震恐,仍有大惊小怪,仍有不情之请。
大一、大二的时候,我喜欢拽着人聊时事。我的同学们总是左顾右盼坐立难安,一副盼着人把他们解救走的样子,实在被逼急才敷衍笑道:“社会就是这样的。”我那时还觉得奇怪,二十出头正是对社会敏感的时期,即使是纯生理上也应有些喷张和兴奋,可他们是如此漠然或畏葸。
现在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漠然,我的同学们不是不关心,清华人是可爱的,愤青少,领导多,内心大概还是有天下兴亡为己任的悲壮,表现出来却是高屋建瓴,虚头八脑的……模样。
陈冠中的小说《盛世》里有个叫做韦国的青年人,他说:“我今年已二十四岁。二十岁那年我做的十年计划,正一步步实现,但我不能自满。***三十岁的时候在做什么?中共中央局五个委员之一。这样一想,我知道我要加倍努力了。”
我身边就有韦国这样的年轻人,这也不难理解,北大清华的学子一路都是教育和体制的少年既得利益者,成熟了,自然也是要沿着同一轨迹,而不能跌落到食物链的底端。于是,大学成了掠夺资本的地方。
我曾经旁观过学校的干部们做事,与教育和世俗标准下少年得志的成功者打过交道,他们青出于蓝地运用官场技巧与规则,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天真与成熟、愚昧与清醒、单纯与复杂、糊涂与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无法分辨他们是哪一种,也无法分辨哪种更可怕。
百年校庆快到了,逢此盛世,锦上添花的话也不缺我一个人来说,泼冷水却是我所擅长的。往小了说,“母校就是你每天骂八百遍,但不许别人骂一句的地方。”往大了说,“为何我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那么,就此搁笔,是动情是矫情,就听收信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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