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去市图书馆还书,顺便又借了《开心国学》《民俗知识》《晨读十分钟》,其中我吸引我最先拿起来读的是《晨读十分钟》。该书是韩国读书教育开发院院长、文学博士南美英的一部著作。
这部书是指导家长和教师怎样开展和指导孩子读书的技术性读本。本书分为两大部分,共有六个章节,第一部分作者分析了孩子讨厌学习和读书的原因及教师怎样在教室里有效引导孩子读书。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指导家长和教师引导孩子读书的78个战术。书后附录了依据不同主题、不同状况、不同年龄的读书方法以及读书诊疗室和不同年龄段要读的书等内容。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学习前的准备活动既不是早餐,也不是音乐,而是读书。学习的开胃菜就是阅读有趣的书籍,简单的读书就是学习的热身。”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们班的早自习。学校每天早上8:20——8:40安排了20分钟的晨读时间,可学生有的7:40就来到学校。早来的孩子干什么好呢?我认为自由阅读最好。孩子们每天都会带一本自己心爱的课外书来学校,来了以后,给组长检查完读背的作业之后便可以自由阅读了,可以自己静静地阅读,可以和同学合看一本,看完了自己的还可以与同学换着看。一年多过去了,早晨的阅读让班上越来越多的孩子和好书交上了朋友。刘顺祥以前学习并不太好,最近我一走进教室就发现他在看美绘本的《西游记》,看得津津有味,有时看的是新发的杂志《儿童故事画报》,他入迷的样子,连我们班的书虫刘天冉也忍不住凑过去和他一起看了起来。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启了,看着这幅图景,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晨读10分钟成功的78个战术中介绍了朗读与口才的关系——朗读是提高口头表达能力的最佳方法,中学生作文。书中这样写到:很多同行问我:“ 韩老师,你的学生不但知识、语言丰富,而且善于口头表达,轻重缓急、抑扬顿挫掌握得很好。最难得是没有一个学生口才差。你是不是在‘口语交际’是下了工夫?”对类似这样的问题,如果能含糊其辞,我不愿明说。因为教材中的口语交际,在我的课堂上几乎全部删除,通过各种形式朗读课文比口语交际效率高得多。学生的口才靠的是朗读背诵规范的语言,而不是靠老师的纠正、指导。让学生目光浸泡在优美文字中,让学生的耳朵浸泡在琅琅书声中,让学生的心灵和大脑震荡在感动和思维中,才是学习语言之道。
对于这种说法,我深有同感。“让学生目光浸泡在优美文字中,让学生的耳朵浸泡在琅琅书声中,让学生的心灵和大脑震荡在感动和思维中,才是学习语言之道。”每周20分钟的晨读是我们最愉快的时光,我和孩子们一起读着课文,读着《日有所诵》,优美生动的儿童诗、极富节奏感的晨读对韵、文质兼美的课文从我们的口中一字字蹦出,遇到孩子们读得好的地方,我会及其享受地要求他们再读几遍,孩子们自豪又高兴。文字变成了我们的朋友,是那么亲切、那么打动人心。有了积累,倾吐便变得容易起来。口语交际课上,我们发现爱读书的孩子比不爱读书的孩子表达更准确到位,因为他们在书中学到的词汇能帮助他们。因此,每次开家长会,我都会提到阅读的重要性,在家长的重视下,孩子们的表达能力借着阅读能力在一天天提高。
“对那些阅读能力差的孩子来说,读书的快乐是水中月、镜中花。如果老师和家长不引领他们,他们的人生将会变得充满艰辛,没有书香的人生将是多么的悲哀!”有的家长常常问我:“林老师,我家也给孩子买了很多书,可他就是不爱读怎么办?”读了南美英的《晨读十分钟》,我更有信心和家长来谈这个话题了。
书中还谈到了很多行之有效的阅读指导方法,这真是一本好书,读完之后我还想推荐给家长们读一读呢。
读完这本书,我是那么迫切地希望我们的孩子能每天沉浸在书中美妙的文字中感受读书的幸福,希望我们的课堂能成为书声琅琅的课堂,我们的教室成为创造故事不断的教室。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黄金时段,作为“职业书虫”的我,把早晨这个黄金时段,作为我一天读书之旅的开始。早上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在早上读书,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我喜欢在早上大声地读书,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作者笔下,畅游于作者构写的意境之中……正是因为晨读的乐趣无穷,所以我爱上了晨读,自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晨读让我受益匪浅。
伴随着我朗朗的读书声,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早晨的确是人记忆力最强的时间段,正因如此,每天早上的晨读不但使我记住了许多东西,还令我的记忆力增强,更让我磨炼了自己的意志。
晨读,是一件挑战人恒心与毅力的事情,早上正沉迷于梦乡,就得和温暖的被窝“告别”,特别是冬天,更是一种挑战。晨读,它会使我们受到瞌睡虫的“攻击”,从而上午可能会疲惫不堪,不过,坚持下来,可以调整“生物钟”,不但让自己免受瞌睡虫的困扰,对学习的裨益无穷,更可以锻炼自己的毅力。当你真正地体会到晨读的`乐趣之后,便会对那些挫折不屑一顾,因为晨读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一种升华!
还是那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这个黄金时段我们一定要有效地利用起来,从现在开始努力。
读书是我们努力学习的第一步,晨读是我们为这第一步打下的基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努力,养成良好的晨读习惯,为我们美好的未来打下扎实的基础!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就是一个人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特别是儿时生活过的地方。但这个“故乡”的范围却是可大可小的、在杭州,绍兴就是鲁迅的故乡;在北京,浙***是鲁迅的故乡;而到了日本,中国就是鲁迅的故乡。在这时,“故乡”和“祖国”就成了同一个概念。所以,在有的民族的语言里,“故乡”和“祖国”是同一个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就是“祖国”,第一个字母不大写就是“故乡”。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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