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孩子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绿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今天,我看了一幅漫画,这幅漫画讲了:小明和小红放学后一起回家,经过一个垃圾桶,这个垃圾桶的周围铺满地都是垃圾,惹来了许多蚊子与苍蝇,臭气熏天的,然而垃圾桶里却是空空如也。小红当即动手把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而小明却拿出笔和纸在一旁写字。小红把地上的垃圾收拾好后,脸上流露出了笑容;这时候小明也把字条写好了,贴在了垃圾桶上面。原来小明写的是:文明——就差一步。这幅漫画赞扬了小明和小红是一个讲卫生,讲文明的好孩子。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讲文明的人,比如那些环卫工人就是其中之一。他们为了让城市变得更加干净,更加美丽,而且还是为了宣传讲卫生,讲文明的精神才来做这份工作。他们每天早上一直到晚上都在为我们清洁城市,我有一次问过一位环卫工人:“阿姨,您这样一天到晚都在扫地,您不觉得累吗?”阿姨微笑说:“不累,为了让城市变得干净、美丽,就算再累也值得!”
听到阿姨的这番话,我好感动,真令人敬佩。为了建造一个文明而美丽的家园,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文明之花到处盛开!
下课后,我们进行了热烈地讨论,都认为自己的想法最有道理,谁也不服谁。于是都满心盼望老师来做一个裁决,可三个星期过去了,已经“下节课”N次了,老师依然没有把这个故事讲完的意思,似乎忘记了这件事。每当我们向他提起这件事,他总说:“唉,没时间,下次吧!”
我们在课间就对着老师的背影做鬼脸,都嘀咕着:“老师真不讲信用,把我们讨论的瘾勾上来了,就不管了。”唉,反正众口一词,老师美好的形象眼看就因为一个小故事而彻底崩溃了。
就在我们都快要忘记这件事情时,老师在一个上午的第一节课上问我们:“还记得我上次给大家讲的‘过河的故事’吗?”我们懒洋洋地说:“记—得—。”老师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我知道大家在怨我不讲信用,现在请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一看老师真开始继续这件事,我们都来戏了。每个人都唾沫横飞地卖弄自己的`理解,老师静静地听着,最后告诉我们,那个人最后丢下了“诚信”这个包袱。
“同学们,我这所以屡次不讲信用地拖延讲故事的时间,目的就是让大家切身感受一下,当别人对你不讲信用时,你的感受是什么。这样,当你面临利益与诚信的选择时,你才会做出自己的判断——做人要讲信用。”
这堂课过去了很久,我还记得“不讲诚信”的老师这一句话:做人要讲信用。它已经成了我的座右铭,无时无刻地提醒我,勉励我。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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