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片一开始,雷锋便离开了我们,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正是他的战友--乔安山,从此以后乔安山带着终生挥之不去的遗憾和一个沉重的包袱,默默的传播雷锋精神。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讲述的正是有关乔安山的一段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平凡经历。
1962年8月15日上午。雷锋的战友乔安山驾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突然,汽车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木杆子砸在右太阳穴上,当场晕倒在地,昏死过去。战友们将他送往医院救治,可惜雷锋还是离开了我们,乔安山哭了,雷锋的其他战友也哭了,他们为雷锋守灵,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就因为乔安山与雷锋的牺牲有关,与是他被关了禁闭,在这期间他收到母亲的来信,得知有关雷锋寄钱的事,乔安山当时觉得又感激又愧疚,从此他决定随时随地像雷锋学习,只要有人需要帮助,他便会伸出援手。只要是对人有益的事他就坚决去做,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说。只要是违反原则的事,决不会昧着良心去做,即便是得罪领导,被人嘲笑,被人诬陷,他也不曾后悔过。
作为雷锋的一名战友,乔安山同志时时刻刻以雷锋的做人做事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几十年如一日,尽管由于他误伤了雷锋而受到许多人,甚至是他儿子的误会和责难,(他没有理会这些,而是按照雷锋当年帮助他那样帮助天下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以他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诠释何谓雷锋精神,向世人宣告雷锋离开了我们,但雷锋精神却永远与我们同在。
他作为一名公交司机为难产的妇女改变路线,面对众人的赞扬时,他只是哽咽地说了一句:"如果班长还在,他会比我做得更好!"多么淳朴的人啊,那一刻我眼睛湿润了。
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当一位买豆腐的老爹爹被车撞倒时,两个肇事者以找医生为由逃之夭夭,还有一个过路者,他的车与肇事者相同,怕惹祸上身,于是以帮忙追肇事者为由离开现场,接着乔安山开着他的货车路过,看到路边的老人,他立刻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还拿出自己的钱为他垫上了医疗费,等老爹爹的家人赶到时,他们不去找肇事者,又不想出钱,就把账都算到了乔安山的头上,诬陷他是肇事者,扣了他的身份证,并要他支付4万元的赔偿。面对老爹爹无奈的表情,他无言。只是感叹世态炎凉,大家都往钱看,世上有良心的人越来越少。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老爹爹家人为了获取赔金,竟指责他是害死雷锋的凶手,悲愤之情让他无法自己,留下了悲痛的泪水。本来是做好事,却受到如此的诬陷,的确让人感叹好人难当啊!后来老爹爹还是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说出了真相。
别说助人为乐,更别说舍己为人,有些人甚至连严于律己都做不到。在片中,乔安山的儿子也不断劝说父亲:时代变了,雷锋精神已经不适用了,在现代的社会已经没人做好人了,要做就要做精明人。在他们的车子在野外陷入泥潭后,整整停留了一夜。面对着经过的人的一次次拒绝,我们可以看出乔安山对一直坚信的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是否还存在有了那么一点迟疑。可是,当那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在清晨的阳光中出现,当学生们说:"我们不要钱,我们是学雷锋做好事的。"并且还向他介绍了他们的爱心帽子,中间是一个和平鸽,代表的是和平。在这个鸽子的外面,有一颗心围绕,代表的是爱心。乔安山听了后非常感动,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还有像雷锋这样的`人,雷锋还活着!
雷锋离开了,但他的精神一直与我们同在。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它都会带给我们新的诠释,但助人为乐的精神是始终不变的,也正是我们这个物质性社会所迫切需要的,更是我们代表先进文化的中国共产党所需要的。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精神。雷锋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精神,那种干一行爱一行,立足岗位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那种对同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大力发扬和倡导的;而《学习雷锋好榜样》这样的歌曲激励了一代代中华儿女向雷锋同志那样做着永不生锈的螺丝钉,默默无闻地为人民服务。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周总理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但他却还活着。雷锋他一直活着,活在我们心中,活在我们身边,因为我们身边有无数像乔安山那样的活雷锋,告诉着我们:这个世界依然是美好的。
时代需要雷锋精神,人民呼唤雷锋精神。我们需要千千万万个具有新时代特征的雷锋式的新人。今天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使的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他人的帮助才能做好每一件事。我们在谋生时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也会帮助别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是一种可贵的雷锋精神。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也是一种可贵的雷锋精神,还有一切自己活得好,也让别人活得好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可贵的雷锋精神的延续和创新。
有雷锋的社会,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电影讲述的是西班牙内战的缩影,黑色的希望与大人的童话也捎带了爸爸们的故事。我不追根溯源父亲节,更不会在意它的将来,既然这部电影短评的题目是和爸爸们相关的,就不能成为羊头式题目,我将用一把小刀在羊肉上撕一片下来,细细品味以确保这不是狗肉,而这片肉我称之为“《潘》里的爸爸”,并且加深一下对牧神潘的记忆。
实在是感叹女主人公奥菲莉亚有好多爹地,亲爹是个没提及名字的裁缝,继爹是纳粹上尉,最牛叉的是她的神爹是地下王国之主,连潘神都是丛仆。奥菲莉亚的`刚出生的弟弟只比姐姐少个裁缝爹,更可悲的是他还不认识两个亲爹时就被游击队接收了。当然奥菲莉亚还有母亲,这与此评关系不大,况且在以爹为主的影片中戏份不重,暂且不议。
“潘神,森林之神,性好女色,放纵情欲,是午后的沉欢。”这简短的介绍与影片有关潘的塑造关系貌似很小,实则千丝万缕不易察觉。(半神半人的潘是希腊人格神体系中非常有代表的人物,有兴趣的可以了解,反正我是没过多关注过希腊神话,光是诸位大神的名字就够头疼的)“性好女色”是充分条件,“放情纵欲”是必要条件,不好女色就不能发生生殖而非性关系,不放情纵欲就打破了神性的散播原则,那么充其量就是有自我节制的先知,而先知和神不是一码事。
这样,由潘神作为使者的神话与现实交织出来的童话具备了父权的专制(上尉的爹)与理想国(神爹)的冲突,影片最后上尉爹***死了奥菲利亚把她送回了她神爹的身边,无论是奥菲利亚的幻想也好还是神话的发生也好,奥菲利亚最后在自己的童话中得到永生,回到了母亲身边,而潘神的三个小精灵的出现佐证了这一点。【那只最先出现的那只蚂蚱/草艋就是后来的小精灵,西班牙语有两种叫法,其中一种叫saltamontes,还有一个叫esperanza (hope,希望),神话素材所代表的神话寓意不容忽视。】
啰嗦了这么多,与战争无关,与理想主义革命无关,与神话无关,与政治论题无关,只与爹有关。
而爹是什么,权利与***的载体还是生殖的工具,似乎都站不稳,因为女性角度来讲也可以成立只是案例较少而已。希腊神话丰富庞大,没有罗马神话有《圣经》这样的“族谱”,不好入手,只好从基督故事入手,毕竟罗马人对希腊人的了解远多于现在,并且有万般联系。这实属水平有限的下下之举。
那么,圣经里说了,人类有罪,偷食了禁果,发生了苟且,滚吧,这里不再白养你们。原罪说就这样找到立脚点让该死的人类世世代代在赎罪,以期望死后进入上帝之城,历史也证明基督文明活到了现在而关怀死亡的埃及文明早早夭折,似乎历史不喜欢木乃伊情节,不希望被破布条子束缚。但是这不是亚当的错啊,是夏娃这娘们儿被勾引了,似乎这又不能和爹扯上关系,我只好厚颜无耻的说那条蛇其实就是生殖器的象征,是男性之根惹的祸。影片中“你必须服从我”这句台词说了两次,潘神说了一次,后爹上尉说了一次,然而回答的态度却不一样,这里是不是暗示着我们对爹的权威始终是屈服并质疑呢?中国人对神的态度是“存而不论”,但是西方的神始终在他们身边,是活着的诅咒,是悲剧意识的结果,影片里爹爹们正代表了种种猜疑与解答。神爹是理想的化身,是抽象的权利与神圣的存在,是彼岸的怀抱,潘是引渡者,上尉后爹,是现实的残酷,但残酷里又有真情。那么,那个裁缝爹是什么呢,是轮回,是千千万万如你如我的普通人,普通的连名字都无人提及。在神话架构下,一部好的影片诞生了,一篇异化的影评写完了。
希腊神话中,原本不分男女的,结果被斧子辟了,男人和女人才开始互相寻找。在你跟你老娘儿们或老爷儿们开房办事的时候,你可以给他讲讲这个故事,细节随便你怎么添加,那么,我相信,富于幻想的ta一定感觉你们将要做的是一件浪漫而又神圣的事,当然,如果你还暂不具备当爹或妈的条件,请注意:你爹生你时候肯定不希望你陷入Sisyphus的诅咒之中,沦为一个繁衍工具。你也不希望茫茫人海中你突然跑来个小孩对你说:爸爸(妈妈)节日快乐吧。
来自星星的你
来自星星的你
80后媳妇这么说:
我最喜欢的当然是千颂伊。她是个理想化了的角色,能在女神和女神经之间切换自如,太自如以至于虚假,假到现实中没有才更讨人喜欢。
一个人如果自始至终得到神灵庇佑,她的存在就丧失了意义。千颂伊就是超能力庇佑下的人。虽然她也有波折,但她的所有波折只是为了给都敏俊一个机会,好让他秀自己的特异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千颂伊反而是都敏俊的上帝。没有千颂伊,都敏俊的400年生活就毫无亮点可言了。
此外,千颂伊还拖了个大备胎,有求必应,不求自应。千颂伊实在太幸运。一个过于幸运的人,生命就没那么好看了。好看的只是花絮。而她的“对手”刘世美不一样。她一出场就可怜兮兮的,一直到剧终,甚至在最风光的时候也依然如此。她是备胎的备胎。李辉京很苦吧,但背后还有个刘世美喜欢他。刘世美背后什么都没有,连两个跟班都向着千颂伊,纵然千颂伊对他们颐指气使。
刘世美长得不丑,待人也不坏。论能力,论长相,论待人,刘世美都不该做备胎。可她还是在千颂伊身后做了15年备胎。一直等到韩宥拉死,才等来机会。没错,这才是生活的真相。外星人拯救你并不是生活的真相,富二代跪在你面前求一个备胎的机会也不是生活的真相;生活的真相是,哪怕所有的能力你都具备,你丝毫不比别人差,也还是不得不以备胎和配角的身份存在。千颂伊后来落魄了,被导演欺负,都敏俊当场就帮她报了仇。而刘世美被导演欺负的时候,没人理会,也没人替她出头。甚至在刘世美做了主角后,李辉京在片场当着她的面,拉来一车好吃的,以千颂伊的名义请客。再后来,刘世美不得不拦下千颂伊,劝她接受李辉京,“辉京没有你会很不幸,但你有了辉京并不会太不幸,我和辉京二人中,有一个人能幸福也好。”可见,刘世美的挫败是一辈子不能翻身的挫败。纵然她在事业上坚持了15年可以等来机会,但在感情上坚持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这就是生活。
生活的一半是永远在追逐又永远得不到,另一半是不断地得到又不断地失去。生命之所以闪光,就是因为经受了太多的挫败,在挫败中不断进取,在失败时依然坚持。坚持,其实也是煎熬。可必须经过这煎熬,生命才好看,才会发出一点微弱的光亮。生命不是说能在女神和女神经之间自如切换就闪亮了,那样的闪亮只有一瞬,只是花絮。所有持久的闪亮,莫不源于积蓄了太久的内在光芒的迸发。
另外,同学里,很多也看了《来自星星的你》,在一同学的空间里,写下了她的感触:
我们总以为生活有无数种可能,总以为自己旁观者清。
可事实上,人生里,有一种绝望,叫作命中注定。
我们永远在过自己的独木桥。
谁也帮不了谁,谁都没有权利帮别人去抉择自己的人生。
故事过半,剧情过半。我不得不想用“悲从中来”形容都敏俊的处境,喜欢千颂伊确不得不狠狠将她推开。
每个英雄救美的故事中,总会有一个骑士来救落难公主。都敏俊是这个人,他很小心翼翼的把千颂伊护着,生怕她就出半分危险。千颂伊救好像一颗闪耀的明珠,而都敏俊救把她捧在手上,就似掌上明珠。
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
他多么厉害的一个人啊,在爱情面前也会一败涂地。把持了400年,却如此简简单单地毁在千颂伊的15秒上。
有些爱情,就连他外星人都无法预测,该来的还是会来。逃不过命中注定四字,更逃不过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或许吧,他怎样都始料未及,上帝竟会让他的邻居爱上他。不过是小时候救了她一命,又长得极像那个他曾经亏欠过的徐宜花。
都400年了,那段记忆依旧如此刻骨铭心的烙印在他的记忆深处。
他还记得她说过“离别分手要趁早”,说了一堆让他哽咽的话。可如今几个月时间匆匆一逝而过,如今该道别的话恐怕要轮到他说了。
可是,爱了就是爱了。一旦爱情开始了,就覆水难收。
纵使埋骨成灰烬,难遣人间未了情。
所以,他才决定在她面前做的决绝一点,就这么恶狠狠的再说一次狠话。逼自己,也是在做一个了断,另一方面也是另一角度保护她。
后来实在忍不住,他决定利用一下时间空间都停止的超能力定住她,定住周遭一切,仅仅是为了再对她温柔一次。每次都是最后一次,导致他越陷越深。
这不曾让我想到冯唐的一首诗“后海有树的院子,夏代有工的玉,此时此刻的云,二十来岁的你。”
千颂伊二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遇上四百多岁,面容姣好唇红齿白的都敏俊。以后便开始了以柔克柔,以刚克刚的趋势。然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爱上彼此。
一直都觉得,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十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十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或许吧,千颂伊心里太幼稚,所以才有了都敏俊这个心里成熟且睿智的男人来照顾她。
千颂伊偏偏是个精致的女疯子,她又怎么可能接受第一次被人抛弃这个问题呢。但这个问题就是如此脆生生的存在着,以至于她做了好多在各位看客看来很傻的举动。可你们知道吗,这是喜欢上一个人的表现。是不爱成疯吗?
他来自那颗星星,而她则来自地球。这种看似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爱意就不偏不倚的产生了。
她喜欢他,既然喜欢开始了就要坦坦荡荡的说出来。我喜欢你,这几个字在她看来不是那么难的事情。
可是,他知道她对他的情谊之后不得不对她狠心割舍。
她在雪地反反复复的问他的心意,他明知她会伤心会痛苦他依旧说出狠话。
当千颂伊反反复复问着:“那为什么帮我?为什么在我困难的时候在我身边?”
而他只能忍住心痛,答道:“因为可怜,而且因为你是艺人,觉得很神奇,有好奇心。不好意思,以为你是坚强的人。如果知道你这样,就不帮你了。”
可是千颂伊却偏偏在感情这事儿上不笨,反倒聪明的很。所以,她面对他的答案依旧是噙满泪水的说了一句:“但是我为什么觉得你在说谎呢”。
而作为看客的我始终相信,这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的。所以,他们不会因此而分离。
在我存在的`世界,就算我消失,世界依然如故,只有我会被忘却。我不曾害怕,即使离开我所生活的世界,前往另外一个世界,即使没有任何人记得我,也毫无关系。可是,现在……我有点怕了,因为产生了一个不想被忘却的人。
他也想和一个人慢慢变老,过着寻常之人充斥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偶尔拌几句嘴来调味一下单调的生活。
可如今,怕是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了。
直到后来他终于对千颂伊坦白他的身份。
他带颂伊来到大学博物馆,问她:“12年前救了你的那人你不好奇是谁吗?那个人就是我。因为你和400年前的那个孩子长得太像,让我错觉了。”
而颂伊难以置信:“难道说你活了400年?”
他说:“对,我是400年前从外星来到地球的,当时没能回去,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400年。”
此时,颂伊慌乱要走:“我们回家吧,你看来还没恢复。”
而下一秒他在她面前用超能力震碎了玉簪外的玻璃窗,颂伊吓到.
不是没有设想过他对她坦白的场景,只是没想到会这般现实,一击毙命般的让千颂伊震惊。
他遮遮藏藏的外星人身份就这么暴露在她面前,可见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他是不会说出去的。这么做一定是想让她更加死心。
我庆幸你遇上了千颂伊,那个长得像400年前的那个小姑娘。头脑简单性格却如此敢爱敢恨,毫不吝啬自己对你的爱。或许,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让你想要拥有幸福的梦,才能让你不顾一切的想要这么和她幸福下去,才能让你下定决心坦白自己的身份。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哭,不要就此伤心。
要知道,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爱有时,无爱亦有时。
所以,我坚信,终有一日,你梦中那些充满粉红色彩的泡沫片段会实现的!你一定会幸福的和他生活在一起的。
而千颂伊这个傻姑娘一定会与你互相融合的,她也一定会让你这颗暂时冰冻的心对她融化的。
而我也渐渐明白,如果这辈子只爱自己一个,是挺轻松的,可如果开始爱上别人,人生就开始变得纠结辛苦。
学会爱,学会放下,学会慢慢与相爱的人磨合。
确实,人生没有漫长到足以令一个人成熟。
我在此岸,抑制思念,默默等待。你在彼岸,风华绝代,为我盛开。
而汝非良人,又怎知我情深呢!
他。坚强而高雅,以至于光彩夺目。
她。脆弱而平凡,以至于黯然普通。
他总是,站在她触不到的那个远方,立于纷乱尘寰中。可她却觉得,当他看着某个方向时。她们的视线终会,相交于某点。
他,离她很近。有他在,风里看冷月光,心里却满是阳光。
待浮花浪蕊,俱尽伴君独幽。
而原来我们看见的星星,都已经是它在几十亿年前的模样了。
他是一名战士,一名忠于党忠于革命的战士,他是一个“傻子”,一个乐于助人的“傻子”,他是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一个时代的楷模,虽然时代已经改变,但是,雷锋的精神不断相传, 他不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他是一个精神的象征,一个道德的榜样,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今天我观看了这部影片,当影片落幕的时候,雷锋安静的躺在那里,身上盖着一面国旗,不能想象,这个人就是上一幕那个笑着的人,而此时他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还没有当上劳模,他还没有给王丽写信,他还没有......他就这样走了,他才22岁,正是大好年华的时候,他怎么可以就走了,我想他是不甘心的。雷锋,这个英年早逝的战士却永远的离开了,离开的那么干脆。突然我才想起来我与雷锋相隔了70多年的光阴。
在抚顺抗洪救灾之时,挖掘泥土的铲子断了,他就用手去挖。即使折断了指甲,磨破了皮,他也不肯停下来;即使因为高烧而晕倒在堤坝上,他也要坚持着站起来,尽上一点绵薄之力。然而就是这么一点绵薄之力却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因此他立了功,我是佩服他的,我佩服他的毅力,佩服他的坚持。
在人民公社遭到百年不遇的洪水时,他把自己平时积攒的一百元捐献了出去,但事后却不承认是自己做的,多么善良的人啊。在去给学校讲说完回部队的时候,因为帮助一位老人找到她失散20年的儿子而错过了末班车而没能及时回到部队,最后只能冒着大雨跑三十多里路回到部队,多么有爱心的人啊。
他是一个“傻子”,傻到忘了吃饭,忘了休息,也忘了自己,只是全心全意的付出。他每天坚持写日记,他说写日记是一种享受。他在日记里写到“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是啊,我们做人要有自己的价值,要有目标,要有信仰。
雷锋,你有着跟别人不同的品质,你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你有着乐于助人的态度,你是我们的榜样,你是人民的好榜样!你是国家的好榜样!你是道德的好榜样!
故事讲述了知识分子陈志与农村姑娘张翠花两个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生活志趣完全不一样的人阴差阳错地走在了一起。30年间,二人在柴米油盐中摸爬滚打,在儿子的劝说下,最终坦然面对感情,选择了和平分手。陈志那份淡定的隐忍,特定历史年代的无奈,如春风细雨,无声无息,浸润、积淀,展现了“鸟儿飞过 风唱歌”的浪漫情怀。
剧情不多写了,辛柏青版的陈志,温文尔雅,低调做人,对于翠花的无理取闹,总是隐忍着,有修养,有时明明是翠花的不对,他总是说“是我的错”。陈志的所作所为,让人觉得太窝囊了,不过这样的男人挺难得,也太压抑了。所以我支持他们分手。电视剧的高明之处,在于这个分手不是陈志提出来的,而是翠花提出来的;这表示翠花的觉醒和文明程度的增长,是她的进步。
电视剧的结尾部分,在儿女的说服下,翠花主动提出离婚,她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可以一块儿做买卖的人,她跟陈志说,咱们得为自己活着。此时的翠花已经不是陈志的累赘了,她不靠陈志养活,她自己开饭店当老板了,有尊严了,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她还感谢陈志让她知道人怎么活着,嘱咐陈志也去找自己爱的人去。翠花还提出,咱们不是因为恨离的婚,而是因为爱离的婚,咱们要大操大办,举办仪式,宣告婚姻的结束。因此他们请来了至爱亲朋,公开宣布将带着记忆留恋,告别过去,寻找新的幸福。
陈志和翠花,一直在为自己的家庭努力,他们之间也有值得留恋的好日子;因为特殊年代特殊的结合,他们之间有许多不和谐,终于解脱了,好事!他们两人都是好人,好人一生平安,祝福他们未来各自的日子都幸福!
这部电视剧告诉我们,爱情不是靠感恩或一厢情愿,而是要靠二人心心相通,靠感情联系,没有共同的语言很难走到一起,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也说不到一块。最重要的\'是夫妻二人要互相信任,彼此互相坦诚,互相留有自己的空间,多给对方一些自由,朋友往来,多一些理解,而不是猜疑。心中狭小,就光想着怨恨,最终会分道扬镳的。
我觉得,电视剧的这种结尾,能把编导的思想最终展现给观众--通过离婚让几对人***家庭--所有人内心隐藏的梦想及无奈,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大胆与超时代的构想,也可能是如此优秀的剧目不能进入央视首播的主要原因。我喜欢这样的进步!喜欢这样的结尾,让我们懂得,人应该有尊严、有爱的活着……
PS 影视作品、音乐作品之所以能让我们感动,是因为在作品中,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
无论什麽时候都要记得,相信爱情——
片尾曲:爱你就让你快乐 词曲:常馨内 编曲:何诗蒙 演唱:桐瑶 智馨
就这样开始我们的故事,
没有浪漫的传说,
鸟儿飞过 风唱歌,
你从此是我的。
如果时光能够回转到从前,
你会不会选择我,
不要委屈 要真爱过,
你还是不是我的。
爱你就要让你快乐,
不愿看到你眼中泪闪烁,
幸福是什么 要每天笑着过。
看日出日落,
爱你就要让你快乐。
我在这里等你从未离开过,
花开花落 缘躲不过,
你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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