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看书,在连字都认不全的年纪里,我接触到了童话。
当时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少女们都有过的梦:《灰姑娘》。儿时我十分羡慕里面的主人公“灰姑娘”辛德瑞拉,因为她的经历是所有小姑娘的梦想:她嫁给了帅气潇洒的王子,成为了尊贵的王后殿下,还可以在皇宫中过着华贵美满的生活……真是让人羡慕和妒忌的`幸运儿啊。
于是“灰姑娘”一词满足了普通女孩们的公主梦,让她们相信“每个女孩都是公主”即使再平凡的女孩也可以遇见白马王子然后得到美好的爱情。
可是,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有资格被称为“灰姑娘”。
正牌灰姑娘辛德瑞拉有晶莹剔透的心灵,有靓丽清秀的容貌,有黄鹂般美妙的歌喉,还有神仙教母的魔法帮助。她身着华美舞裙一出场世界都为之黯然,她的美貌让王子在环肥燕瘦的佳丽中对她一见倾心,她清丽的歌喉让流云停驻让鸟兽沉迷,她干净清澈的心灵让人自愧不如……那么,我有什么呢?我相貌平平,五音不全,跳起舞来四肢僵硬连左右都分不清。我会因为他人的无礼而生气,我会因为他人的出色而嫉妒,我对身边的任何事都喜欢吐槽。我只是一个平庸且普通的女孩,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没有灰姑娘那般圣母一样的纯洁豁达的心。我不漂亮,我不善良,我一点也不美好。
在生活中,漂亮又有才气的女生被称为公主,这当然是名符其实。大概是人们不愿意伤害我们这些平凡女孩脆弱而又敏感的玻璃心,所以才这样安慰道:“别担心,灰姑娘终会摇身变成耀眼的公主,属于你的王子终会骑着白马拿着鲜花来到你身前。”
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有资格被叫做灰姑娘。
那么,从现在开始:
让自己变得自信乐观,
让自己变得勤奋坚强,
让自己不要再迷茫彷徨。
如果你做不了最讨人喜欢的女孩,那么就要成为最特别的那一个:如果你做不了人们眼中甜美的公主,那么就去做自己世界中骄傲的女王:如果你觉得自己自卑懦弱,那么就需将炽热的太阳装进胸膛。要明白,你只是你,独一无二的自己。童话是虚构的、是骗人的、是不贴近现实的,可是你得相信,这个世上依旧有真爱和幸福的存在。
你得学会汲取知识,培养兴趣,磨练性格,只为在将来遇见对的人和对的事时,你已足够美好。
人物档案
姓名:高鹗
别名:兰墅、云士
国家:中国
民族:汉族
所处朝代:清朝
出生地:北京
出生时间:约乾隆三年(约公元1738年)
去世时间:约嘉庆二十年(约公元1815年)
职业:作家、小说家、红学家
主要成就:续写《红楼梦》(有争议)
代表作品:《高兰墅集》,《兰墅诗钞》
高鹗为清代文学家,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字云士,号秋甫,别号兰墅。乾隆三年,高鹗出生,寓居北京。
高鹗家算是还比较富裕,父亲还事一个读书人,所以高鹗自幼受儒家传统教育长大。不过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却并不受儒学的禁锢。年少之时,高鹗喜欢野游,与玩伴们放荡闲逛,趁蝶随蜂,浪赢两袖香留。
年长之受,开始追求科举功名,于是开始用功读书,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经史方面。然而他几次上京赶考,最终都落得个金榜无名,名落孙山的地步。坎坷的科举之路,给高鹗造成很大的精神冲击。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开始放弃科举,到了外地做了 一个私塾先生。
高鹗的不顺畅一直到乾隆五十三年才结束,这一年他回京科考,始中举人。乾隆六十年的时候,又进士及第,此后正式进入仕途。为官历任内阁中书、汉军中书、内阁典藉、内阁侍读、江南道监察御史,掌江南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
只看后世人熟记高鹗此名是因为四大名著《红楼梦》,就可以知道,在仕途方面高鹗并没有什么过高的成就。说来也是,进士及第之时,年纪已经偏大,又有多少精力能够让他放在官场上呢?
大约在嘉庆二十年的时候,高鹗去世,留下《兰墅诗抄》、《高兰墅集》、《砚香词簏存草》、《赠麟庆》、《月小山房遗稿》等传世。
上文已经说到,高鹗之所以被后世人所熟知,是因为《红楼梦》的关系。虽然《红楼梦》是曹雪芹所作,但是却也说《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四十回,全部是由高鹗续写的。
高鹗的同代人张问陶《赠高兰墅、同年》诗《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并有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
除了说是高鹗将《红楼梦》给补全了之外,还有一种说法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成。
还有就是说,续写《红楼梦》的实际上另有其人,高鹗和程伟元实际上只是起一个收集的作用,将残存的版本收集整理,随后出版。
如果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书中不论是人物关系还是人物结局,亦或是作者埋藏的一些伏笔,都有很多不解之谜,特别是主要人物的判诗和他后来的`结局有出入的地方。另外就是《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确在文笔和思想上有出入。所以续写《红楼梦》这件事情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到底是不是高鹗所写就不能确定。综合来看,高鹗的确有续写的本事,也是最有可能干这事儿的人。
我什么都喜欢,爱打篮球,爱唱歌,爱看电视,爱······我最喜欢读书啦!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读书使我快乐。我有书。我喜欢上面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当然,我也为读书而“牺牲”了一双眼睛。
因为我每天读书,所以眼睛模模糊糊的,一个字,虽然很清楚,但我也看不清楚,换言之,是我毁了妹妹。
我曾经伤心地哭泣,虽然我知道是没有用的,但也是我的忏悔。
10多岁我看童话,寓言,14岁我开始看占卜术,学着测自己的未来,纵然是假的,我也愿意。
我会改变自己,一本书说过:“人不是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有了许多书,读了许多书,我有了写书的念头。我曾经写过两本,但写到一半就不想写了,写第三本时我写了很多“为咱穷人争口气”“丢失的小邮件”····
有了写书的念头,就有了当作家的念头,我会努力奋斗,早日成功!最后我要说:
我爱读书,乐此不疲!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这个学期,接踵而来的两次离别叫我这个正处在雨季中的少年尝遍了离别的滋味……
一
依,我要是走了,你会再娶许多老婆么?
丽转过头认真地问我,这句话倒弄得我措手不及,心里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丽是我的同桌兼死党,我的闺中密友。说实话,在我的班里,她是最让我有安全感的人。丽的人缘很好,也许我对她而言不过是众多朋友中的一员,但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是无可替代的。
我沉默不语,心里很伤感。
丽,我舍不得你……
在女生中兴起一种老公老婆的游戏。于是一时心血来潮,我提议和丽结为“夫妻”,但我俩都争做老公,所以到现在也分不出谁是老公谁是老婆。其实不过图个好玩。下课时就亲昵的叫声亲爱的,竟也会觉得幸福与满足。
我可能会转学,可能哟,我也许要回老家了……丽依依不舍地说。
丽的老家在重庆,听丽说,她的家乡是个很美的地方。前边是田,后边是山。家家户户的门前种些果树,到了结实的季节就散发出浓郁的诱人的香气;还有新年时,每条路的两旁都会点许多蜡烛,可漂亮哩!
……
转眼间就到了期末。
我发现丽有些不开心。便问,怎么了。
只有两个星期了。
怎么了嘛,你说又不一定走。
我为了安慰她,也为了安慰自己,便轻轻哼起一首歌。丽突然抓住了我的'手。
这是什么歌?
《拾忆》。
能给我写一张歌词么?
嗯……我露出为难的神色。离期末很近了,等考试完我再给你好吗?
好!
……
到了领成绩单那天,我等了好久好久,丽终究没来。我拿着《拾忆》的歌词,不知该如何把它交到丽的手上,只有苦笑着让它飘入丽的抽屉。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来呢?
二
晚自习后回到寝室,云照旧给我讲些新鲜事,我也照旧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她话锋一转:我下学期可能不在这上学了。
啊?没听清楚的我有些云里雾里。
我要走了,因为我爸妈要去外地工作了,我要跟他们去。
我一下子懵了。云要走了吗?为什么我这么难过呢?毕竟同学一年载。
我问云,有什么办法可以使你留下来么?
云摇了摇头。肯定的让我有些无可奈何的心酸。
我想起了以前的日子,虽然自己和她的性子是那么不同,但她也会在我伤心时安慰我失意时鼓励我,成功时祝贺我。如果他不在,生活会像缺了东西一样。
为什么我现在才想起她的好呢?
最后,那两个字只得说出口:珍重。
尾声
到现在我悟了:人总是在失去中长大。但我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在离别中流泪。是否有一种离别不叫人伤感?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的一首《观书有感》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古以来,众多名家学者得以闻名天下,靠的是什么?知识。它是不能用金钱买到,用物品换到,被人夺走和扼***的精神财富。这些知识的源头就是书籍。
读书的好处在于别人不懂的问题你懂;别人干不了的工作你能干得漂亮;别人是粗鲁横行的形象你讶然是文明周到的学者。人生苦短,书全部读完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有选择性地看书是非常明智的,那么首当其冲的莫过于经典。经典就是开卷有益的书,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值得不断重温的书。“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歌德的.一席良言无疑是读书实质的尽现。没错,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更趋向于博广完美,思想也会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正确的陶冶,品德也会更高尚。
读书的时候身心与之放松,与作者进行沟通,让思想变得通彻,揣摩书中所寓意的所表达的,去体会和感悟,定能从中有所收获所有升华,人亦是如此。读书如读人,一本你所看的书往往确定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有着怎样的思想层面,这折射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交往的朋友,认识的群体和所成的性格品行,皆与所看的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好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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