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天空,朵朵白云,翱翔于天地之间,是鹰的归宿;江南三月,莺飞草长,是鸡的天堂。蓝天,是鸡遥不可及的梦想。所以它还是选择脚踏实地,生活于田园之中。
人类作为食物链的顶端,是有梦想的。电视主持人何炅曾经说过:“梦想是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这虽然是一句戏话,但却点明了任何梦想都是有可能实现的。
有的人梦想宏图伟大,大到要拯救全世界,大到要造福全天下人民。有的人梦想很渺小,一人一家,一花一木,一叶一菩提而已。无论梦想伟大,或是渺小,我们都要尽力的去实现它,当完成梦想的时候,你的心中会无比的快乐。
我国诗圣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曾经写到过他的梦想: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这是伟大的梦想;而隐居山林的陶渊明过着平淡的生活,每天都有酒喝就是他最大的愿望,这是微小的梦想。
著名的`苹果创始人乔布斯他有改变世界的梦想。他创造性地研发出了iPhone,iPad等一系列产品,让果粉为之疯狂。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对互联网十分感兴趣,他的眼光长远而独到,他不懈的努力着,最终他成功了,创建了阿里巴巴帝国,成为了中国的首富。
有人曾经问过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爱好摄影,所以我告诉他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摄影师,专门拍摄星空。接着他又问我,你努力了吗?我默然了。当自我们怀揣梦想时,我们应该努力向着自己的理想拼搏一下。人有时候不逼自己一下,就不知道己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就算没有到达实现理想的那一步,也证明自己曾经努力过,让自己以后不会后悔。
尽管未来路途遥远,衣衫单薄,只要有那颗追梦的心,灿烂的阳光,就会在不远处闪耀着光芒。
小时候,我常常呆望天空,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我的心却比麻雀还乱。
还在小学的时候,我有个长得很漂亮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个子适中,一米六左右,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讲课很认真,对同学们也特别好,也是班里的“幽默大师”。
我喜欢上语文课,喜欢学习语文。因为上语文课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可以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合着他们的声音,细细听着,还能看到老师的那张和蔼可亲的脸,觉得这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每次上语文课的上课铃打起,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都会坐在板凳上,静静地等老师来。眼睛时不时的往外面看,就和心怀不轨的小偷一样。语文老师进了班级,拿着那一摞摞厚厚的书,有教材、课本等等。每每语文课,我总是认真的不能再认真的听,很少走神,语文成绩也是三科里最高的,因为我是语文课代表啊。我认真地帮语文老师做好每一件事,早晨领着早读,老师布置完的作业,总是第一时间送过去,上课很少走神、迟到过。
可是,办到这些又怎样,人总有犯错,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时候犯错了。
那天刚好因为起床气而烦恼着。上课铃可怜的响了起来,我慢慢悠悠的走在教学楼里,没有在意上课铃。
看到周围的同学和拼了命一样往教室里跑,这才意识到上课了。二话不说,撒腿就往教师里跑,听到语文老师的声音和同学们的读书声,才觉得自己犯错了。跑到了教室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气喘吁吁地打开门,忐忑地喊了声“报告。”所有同学都看着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心里等待着老师的“处决”。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好慢。老师出乎意料的说了声:“进!”我吓了一跳,因为每次有同学迟到,老师都会让他在教室门口待上十来分钟。我慢慢地走进来,坐回自己的,有一句没一句的`听课。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到了老师的后半句:“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急了眼,到底是什么问题啊?上一句没听到,我把求助的眼光看向了我同桌。我同桌按着太阳穴,摇了摇头。老师看了我一眼,我的心像只小鹿乱撞一样,咚咚咚直跳。我以为老师不会叫我,我尽量让自己冷静些。可是,老师的眼睛又往我这瞟了一眼,我看到了旁边的同学一个个举起手,心里想着:这么多同学举手,老师肯定不会叫我。我心虚的看了老师一眼,老师还在看我。过了一会儿,老师喊到了我的名字。我尴尬的站起来,同学们的眼睛再次看向我。我支支吾吾了半天都没回答出来,老师淡淡地说了一句:“放学来我办公室。”老师说完这句话,就让我坐下,我这一堂课都听得心不在焉的。
下课铃无情地打起,我慢步跟在语文老师身后,看着夕阳下她的背影,有点寂静。到了办公室,老师走了进去,跟在后面的我一进办公室,眼就四处飘。办公室里一个老师都没有,只有我和语文老师。看着窗外的蔷薇树,夕阳穿过蔷薇树照在了语文老师的身上,她还是那样的美。老师拿过一张椅子,让我坐下。我的脚一步一步的走过去,走的椅子跟前,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看着老师批作业,作业繁琐,老师批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批完了。接下来该我紧张了,老师到底该怎么处罚我呢?老师转过身来,认真的看我,温柔地说:“别害怕,我不罚你。”我点了点头,老师继续说:“你平时的努力我都看到了,你是不是以后想当语文老师。”我点头如捣蒜。老师语重心长地说:“其实,当语文老师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师一下午给我讲了许多许多的关于当语文老师的技巧,还有她亲身经历的一些事。她的每一句话都刻在我心中,我认真听着每一句话,觉得自己已经受益匪浅了。到了放学的时候,老师说:“该回去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因为时间太久,我腿有些僵硬、发麻。我一瘸一拐的走到了门口,前脚刚踏出去,就听到语文老师温柔的声音:“加油,我相信你,梦想一定会实现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梦想,更有意义。”终于,我迈出了办公室门口,老师那天下午的话至今刻在我心中。
从小飘来的种子,在我心中扎根生涯。我有个梦想,就是能当上和语文老师一样好的老师,通往梦想的路上,困难重重。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语文老师鼓励我的话:“加油,我相信你,梦想一定会实现的。”从现在开始,我郑重与梦想签下了一个约定------
九月的小院儿,淡黄的花儿摇曳在深棕和浅绿间,香气跳了出来,令人沉醉。
只是,金色的眼光,恍惚了我的眼睛。我对着里屋大喊:“奶奶,奶奶,你出来啊,孙儿有话想问你哟!”
奶奶从阳光深处走来,手里拎着小板凳,放在我面前。我从容地坐在小板凳上,用手杵着脸蛋。
奶奶问道:“孙儿,叫奶奶有什么事情吗?”
我撅了撅嘴巴,说:“奶奶,为什么我的小树上面没有小花呢?那棵树的花香香的,小小的,特别好看,我的'小树什么时候开花呢?”
奶奶听到我的话,笑了,缓缓说道:“乖孙子,小树会长大的啊!长大了,它就会开花的。你看看,你也在长大啊,我们要慢慢等,你不信的话,就跟小树打个赌吧。”
我点头示意,伸出小拇指,对着树说:“小树,你会开花吗?你一定会开花吧?我们来拉钩。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稚嫩的声音回落在天底下,荡漾。
日子慢慢溜走,那个约定一直藏在我心里。
一天清晨,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寻找着奶奶的身影。
不一会儿,奶奶掀开门帘走进来。我似乎嗅到了一缕香香的味道,只是她的手背在腰后,神神秘秘地望着我笑:“猜猜,猜猜奶奶带来了什么?”。
我瞬间清醒了!“花?是我树上的小花吗?”
“我孙儿真聪明,看吧,这是不是你一直心心念念的小花?我给你摘了下来。”奶奶的头发带着丝潮气,我看向了窗外的雨,我懂了这花是怎么来的了。
“孙儿,你看看,小树实现了你和它的约定,你呢?我的孙子也要慢慢长大,当你长大之后,很多事就不需要奶奶了,就可以自己一个人处理了。”奶奶摸了摸我的头,温柔地说。
我点了点头,擦去眼泪,穿起鞋,坚定地向桂花树走去……
桂花树上,淡黄的花儿摇曳在深棕和浅绿间,氤氲的香气中,一位高高大大的小伙子正搀扶着奶奶向小屋走去。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哎,我再也不敢不听父母的话了,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就前几天,天气很热很热,在床上坐着,都能洗澡!我就感觉如果冰箱有地方的话,我都可以在里面呆上一天一夜,但,现实中,我连两根冰棍都吃不了。
上午,我实在太热了,于是我就到冰箱里拿了一根冰棍。果然冰棍儿在手,天下我有。我一边吃着冰棍,一边感受冰棍儿带来的快感,冰棍上的果汁就像在滑滑梯一样,流到我的胃里。一进到屋子里,就看见一个圆溜溜的大西瓜,我对我妈说:
“妈妈,西瓜我想吃冰的!”
“好,但是你下午不能吃冰棍了。”
“呜呜呜,不要,我就要吃。”哼,不让我吃我偏要吃,我心里想着。
“不行,那样你该坏肚了。”
到了下午,那外面烤个红薯都不成问题。嘿嘿,我偷偷地跑到冰箱前,打开冰箱门,忽然一根冰棍儿从里面掉下来,发出砰的声音,因为我爸在睡觉,所以我妈惊了:“姑娘干嘛呢!”“哦,我本用完了,我拿个新的。”此时我心里慌得不行,她好像不信,正往这儿走来,完了,脚步声渐渐逼近,我心里好像连心跳都停止了,周围安静的,只能听见脚步声。突然我爸说了声:“老婆,给我拿个枕头。”这才化解危难。
晚上冰镇西瓜好了,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哇,好凉,我妈还会说会拉肚子,我这不好好的吗!
半夜,我突然感觉到不对劲,然后肚子就开始痛,感觉白天吃的冰,都在这时候在肚子里融化,化为一肚子的冰水,凉得我撕心裂肺,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看着周围黑暗的一片,我很无奈。
第二天早上,我就被我妈带到了医院,打了一针。
“看看你下回还敢不敢吃凉的!”
呜呜呜,我再也不敢不听父母的话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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