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鼓励学生自由表达和有创意地表达。其作文具有强烈的竞争性。在立意上,只有将笔锋触及别人尚未写到的新人新事新问题,表达出自己独到的观察发现和认识感受,写出新意,才能取得意高文胜的效果。但大多数人在考场上因情绪紧张,一时想不出新的素材,这就要求能够巧于构思,让旧素材表达出别人未能表达的新意来,这存在一个选择角度问题。比如拿到一个苹果,别人都习惯于竖着切分,你若能独出心裁横着切,结果切分出来的横断面就与别人切分的截然不同,你就可能从中观察到别人观察不到的东西。作文也当如此,“横看成岭侧成峰”,变换一个角度,或许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告诉同学们,事物都是有区别的,我们要善于分析比较,只有这样才能写他人之未写,才能有独特的见解,并要求学生自己命题写文章,在作文中把事物的异处表现出来。
例如,有位学生以《疙瘩柳》为题写一篇作文,结尾处这样写道:“柳树被伤害了,婀娜的它背着个丑陋的疙瘩;人要被伤害了,愉悦的他也会背着个沉重的`思想疙瘩。人啊,请不要伤害柳,更不要伤害人。”事后我问她为什么这样写,她说:“我发现我们学校的柳树中有两棵有疙瘩,先请教一位老师。他说因为柳树老了。我指着不远处一棵小柳树问他,听说那棵柳树只有五年树龄,怎么也有疙瘩呢?他没有回答出来。后来问生物老师,才知道柳树的疙瘩为伤害所致。”这位学生的见解不同于一般,她通过柳树的对比,同中求异,又联想到人,于是写了这篇富有新意的文章。
有人说,电子阅读时代的来临,纸质阅读的时代将消亡。因为纸质书籍不易保存,比较笨重,而电子阅读器能存放长久,便于携带;因为电子阅读器查找方便,而纸质书籍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查找;更是因为电子书的价格低廉,而纸质书籍价格相对而言价格更贵。
但是,当他们在享受电子阅读器带来方便的同时,并没有发现电子书籍的重大漏洞。电子书出版由于没有纸质书那样经过严格审核,修订疏漏之处甚多,甚至有些电子书错字连篇,简直难以入。页与页之间没有标识,更无纸质精美的装帧,而纸质书往往质量上更胜一筹。
电子阅读过程缺少书的温度。电子阅读的时代,是一个快节奏的时代,更是一个浅显化和浮躁化的时代。碎片化、信息化阅读方式的流行与阅读的本质相悖。阅读原是一种追求内心灵魂的`宁静与闲适的行为,是为了去唤醒对文化的记忆而电子阅读呢?人们很难深入阅读,阅读追求快,只贪多,却不求深浅阅读,收效甚微。在光亮的屏幕前,你无法用指尖划动电子屏幕发来的感觉来代替翻动书页所带来的亲切感。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们是在应该慢下我们的脚步,将纸质阅读进行到底。
对于纸质阅读,美国历史学家芭芭拉曾这样评价“没有书,历史会暗淡,文学会失音,科学会瘫痪,思想会停滞。”
纸质阅读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烙印了许多文化记忆,人们可以直接感受到中国文化的源远流,而电子阅读缺少了历史的温度。
古人总喜欢把书和茶联系在一起。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泼茶,情趣横生,要是放在今天,赌手机泼茶,赌电脑泼茶,听着总觉得特别变扭,且不说再者意境不配,要是茶洒在电子设备上,那这带来的损失可不小。
纸质阅读更能构建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去别人家里看到满屋的藏书,随机抽取一本翻阅,想借的时候借一本,及时归还即可。明代学者归有光少年时代时“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他与书主关系极好,同时,一本书也就几十块钱,别人借阅时不会有太多顾虑,而电子产品,价格昂贵,别人一般不会借。
放眼外国,在加拿大,人们喜欢逛书店,喜欢全家出动图书馆,在西方地铁上,人们一上地铁,便会拿出书,而这在中国却以手机取而代之。低头族热潮由此而来,我们应该更多地呼吁人们慢下脚步,将纸质阅读进行下去。
新科技的时代,我们每个人固然无法避免被数字化的浪潮所包围,纸质书代表传统文化,电子书代表新科技,两者可以共存,我们并不需要掘弃电子阅读,,只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放慢脚步,嗅嗅纸质书中油墨的清香,听听指尖翻动书页带来的韵律,去纸质书带来的真实,还这份天地一方宁静,将纸质阅读进行下去。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学生作文的思想、观点、感情及一切材料都属于生活。生活是本无字书,这部书博大精深。叶圣陶说过“作文这件事离不开生活,生活充实到什么程度,才会做成什么文字。”感悟生活不仅要体验生活,深入生活,还要心入生活,即善于在生活中探求、挖掘自己的独特的感受,形成自己的作文的活水源头。有的家长逼学生观察,甚至让学生搬个凳子坐着,四下里瞪眼,以为这是体悟生活,其实是胡闹。文学意义上的观察并非要人傻里傻气用眼去看,而是要用心去体验,用心去认识身边的人和事。没有心的人是另一种盲人,什么也发现不了。
例如,我在教了朱自清的《春》后,让学生写一篇自己对一种植物或一处景物的真切感悟的文章,题目自拟,结果大多数学生都写得非常生动。有一名学生就在《开在心里的映山红》中写道:“……每年阳历四五月份是我们村子里最美也最快乐的日子,红的、白的映山红开满山头,简直成了人间仙境,我经常和村里的几个同学到对面山坡上去摘映山红,将一朵一朵喇叭似的映山红捧在手心里,用鼻子轻轻地一闻,哇!真香!轻轻地掰一片映山红放到嘴里,一股清淡的甜味融进心里,还有一点酸,我们还用映山红花枝编成帽子戴在头上,满林子乱窜……”因为学生写的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而且是最想说的话,表达的是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最有感悟的情感,所以不仅写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很高,而且写得得心应手。这样,便能在写作中感悟生活,在生活中唤起灵性。
用心悟生活实际是一种善于用情感意识去思考、去触摸事物的品质,这样的感悟并非难为,一是让眼与心沟通,入目即入心,入心即升华;二是捕捉信号,即物心与我心撞击的火花。这样,便会悟出一份惊喜,一份生活的底蕴,一份成功的真谛。许多学生的眼睛也许很明亮,写作能力也许很强,但有的心是呆钝的懒惰的,就是说他们不会感悟,不知怎样感悟。因此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去关心身边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和平平常常的事,用细腻的心去寻找真善美之所在,去挖掘生活中的智慧和哲理,培养学生从斑斓的生活中主动搜索作文的信息。比如一家人看电视时抢自己喜爱的节目看,是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件小事,稍微留心就可以写出一家三口不同的性格特征、不同的兴趣爱好,就象我的霸气、妈妈的灵气、爸爸的傻气,并可感悟到一家人浓浓的亲情。
个性化的习作必然有创新的火花,需要我们教师积极鼓励,努力使其延伸到学生的整个习作过程;创新的过程总会带有不成熟的印记,需要我们教师大度宽容,使学生更为从容地跨越成长的过渡期;学生的模仿容易趋向油滑,需要教师正确引导,使其走向纯净洗练或雄浑大气;习作的语言难免一些瑕疵,需要教师适时点拨,使其成为优美可读的文本。但愿我们共同创造良好而宽松的环境,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文学才子。
“个性”,是文章的灵魂。“表现个性”,是写作的动力。个性化作文,简单说,就是学生能自主地写作,写真实的文章,写出的文章有所创新,真正成为个性化的产物。如何张扬个性,不断创新,写出具有个性化的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和实践。
“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现代作家茅盾对《呼兰河传》的评价。1942年,历经坎坷的女作家萧红离开了人世,她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年幼生母病故,继母与她感情淡漠,父亲专职顽固,只有祖父最疼爱她。走进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似乎看到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在呼兰河这座小城内,自由自在地玩耍,为人们的迷信感到悲哀,形形色色的人给他带来了不同的感受。
祖父的园子是萧红的小天地,在那儿,自由自在地玩,没有人会管你。读到那儿,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幅画——女孩,在园子中乱跑,植物满园子乱长,祖父乐呵呵地看着女孩……多美的一幅风土画呀!这不就是一个孩子所向往的生活吗?但那座小城也不是欢乐的地方,可怜的小团圆媳妇、有二伯,都博得了作者的同情。小团圆媳妇,从一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到一个病人,到被一家人折磨死。可她的婆婆却不认为是在折磨她而是对她好。有二伯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他三十多岁到张家做长工,六十多岁了还一贫如洗。他性格古怪,老厨子也因此奚落他,孩子们骂他、笑他,这不正是那一串串凄婉的歌谣吗?
“呼兰河这座小城里,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除了祖父,这座小城内已没有什么可以让萧红留恋的了。19岁的她离家出走了,在尾声中,她写出了对幼年自在生活的怀念,那景、那人、那情,她忘却不了,难以忘却,祖父和她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即使在她最困苦时,她也记忆犹新。
这本书让人感受到了强烈的乡土气息,让人读后余香满口。
常常听说有热心的名家,为年轻人开列必读的书目。若是立志做学术研究,有些资料确是必须涉猎;但若仅仅是阅读,很难说有哪一部作品忽略不得。阅读是私密和个性化的,名家心目中的经典,只是名家身上的名牌服装,精美是一定的,但不是谁穿上都合身。
好书的阅读需有长久的耐心。流行书刊读着省时省力,但它是用来消遣的,只适宜在旅行或等人的间歇翻看。这种读物着意卖弄新奇情节和机巧文字,虽然能给人小小的快乐,甚至还包涵着点经不起推敲的小哲理,但它顶多能算作一杯提神的清茶,不喝也罢。一本好书中,情节和文字不过是精致的道具,如果光顾对道具喊好,不去体悟道具背后的'深长意味,实在是对好书的辜负。阅读,应该像世故的人判断陌生人的品质,在表象外下大工夫。很多书除了需要细心的阅读,还需要不浅的阅历,经遇过坎坷波折,见识了世态人情,才易懂书中甘苦。这就如同喝酒,总得有些酒量,才能品出酒的种种妙处,若是没点酒量就去强喝,入口全是辛辣不说,醉过之后可能见酒都喊头疼。有作家就曾说过,许多英国人终身不读莎士比亚,是因为在幼年就被老师强迫着背莎剧。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丰富的世界,等待着有人打开它,细细揣摩它的骨肉,体察它的细枝末节,感知它的体温、呼吸它的特殊气息,并隐约地认识写书的那个人。某个作者的书读多了,对这个人的了解可能会超过对身边朋友的了解。如果读到了百读不厌的书,还对作者怀有莫名的好感,那就是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书。明白了喜欢谁写的书,就值得去买这个人的全部作品,尤其是要买到这个人的传记,另外还可以搜集关于这个人和作品的评价。这样,就把一位朋友完完整整地请进了书房,成为永远养目养心的宝贝。
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是很重要的收获。读书人为书耗费了大块时间和大把精力,如果连这点收获都没有,那就像一个人结交了一辈子朋友,到最后找不到一个知己一样令人沮丧。只是,知心朋友是互相沟通和接近的,而喜欢的书却总是躲在书堆里,默默地等着读书人去慢慢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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