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叫关霖禹,他有两条很长的腿,所以跑得特别快,人称“飞毛腿”!
他是我们年级跑得最快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还得从校运动会说起。接力赛时,第一位同学顺利的把棒交接给第二位同学,可第二位同学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我们班便变成了最后一名。大家奋力直追,终于将顺位追至第三名。第三位同学把接力棒交接给倒数第四位同学时,又不小心掉棒了,我们班的同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有的还跪在地上大喊:“上天保佑!”当最后一棒交接到关霖禹手上时,大家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最后的时刻。此时,身后的加油声此起彼伏,这一声声鼓励,像推进器一样……眼看着关霖禹超过了第三名,然后是第二名,马上要追上第一名了……赢了!瞬间,人群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我们胜利了!全校同学都吃惊的望着他,瞠目结舌,目瞪口呆,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不是真的。同学们都冲过去,抱住关霖禹,大家都问他是怎么跑这么快的。他还谦虚的说:“这都是你们的鼓励变成了动力,这一次胜利都有大伙的功劳!”大家都开心的笑了……
其实,他原本跑不到这么快,还是我们全班当中跑得最慢的。有一次,一位二年级的小学生,来挑战我们四年级,碰巧挑到了关霖禹,那时的他,个子不高,是我们班跑得最慢的。比赛开始了,一开始,关霖禹领先,谁知后面被反超了,在同学面前丢尽了颜面。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日复一日地练习跑步,无论刮风下雨,操场上总能看到他熟悉的身影。而后,他重新发起挑战,这一次,他一雪前耻……
这就是我的同学。
我有许多朋友,他们各有所长,有的知天文,有的晓地理,还有的可是全能啊!比如十项全能“小林子”。
她有一项“强迫症”——追求完美,要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完美无缺。比如她那能说会道的小嘴,每节课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语出惊人让我们啧啧称赞。我们问她为什么,她说:“那可是上课,我要让自己上一堂完美的课!”
在课余的闲暇时光,她也是严于律己,一闲下来就会给自己找事做。我每每请教她问题时,总看见她怀里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眼珠子从不离开书本。我在旁站了好一会儿,不知不觉也随着她看了进去,等到发现我,她大喝一声“啊!”我这个“不速之客”可把她吓到了。看完了书,她还会将书中的内容写下来,上次编撰的课本剧还记忆犹新,瞧,她哭哭啼啼在做什么呢?原来是在演红楼梦呢!看着她看书痴迷的样子,我时常都不忍心去打扰她。好不容易等她来找我聊天,她那能说会道的小嘴说的尽是她看的课外知识,这哪是聊天呀,我可是听她上课呢!
她还有一双灵活的手呢!在一次编织比赛中,她编得最快,不仅快,还整齐,只见她的手指紧握木签,木签引着绳子穿来穿去。我们赶紧向她请教,这时候,她能说会道的嘴巴又说开了……
真羡慕她,我也要向她看齐,让我也成为心目中的自己。
在书信最后一行,署上写信人的姓名。署名应写在正文结尾后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
如果是写给的亲属、朋友,可加上自己的称呼,如儿、弟、兄、侄等,后边写名字,不必写姓。
如果是写给组织的信,一定要把姓与名全部写上。
而在署名之后,有时还视情加上“恭呈”、“谨上”、“敬上”等,以示尊敬。上述自称,都要和信首的称谓相互吻合。
每个父亲几乎都是每家的一家之主,我爸也是个一家之主,可干着干着成了一个学生,干着干着又成了老师,一家之主的位置几乎全落在妈妈头上,只是偶尔进来插几脚。
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眼睛里隐隐约约都能透出智慧;虽不高但还算挺的鼻子,淡粉色薄嘴唇,这些分散开都不吃香,但合在一起,就有一种读书人的帅气。他还坚持健身,哪怕只穿他最爱的休闲装,那来自腹有诗书的气质,哪里又得挡得住?
吃饭!奶奶叫了一声。我匆忙洗了手吃饭。吃好竟也不见他,我故意踩得很大声,头往书房探,他正在念单词呢!那么认真,把一个个上生词查一遍,跟着录音说,不断翻词典,一个个音标准漂亮,就连我也入了迷!可他转头欲休息时,突然发现了我,把我拽去学单词。
别以为他只是在家这样,在他眼里学习,是不分国界的!
还记得那次去新加坡博物馆,由于坡国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所以博物馆基本上都是英文,身为英语老师的他自然不愿意放弃这个绝妙的机会。
在一面介绍墙前,他头一转,我俩视线一对,他会心一笑,一把揪住我的肩膀,目光在墙上的长篇大论中搜索着词汇。他时而皱起眉头,时而掏出手机查词典,时而又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几分钟后,他眼睛一亮,眉毛挑了挑,指着revolution,趁他手一松。我马上溜,可终究还是抵不过他又被制服了,只得乖乖服从。
别人都羡慕我有这样一个爸爸,我也感到骄傲,我的英语成绩有一半都得归功于他吧。
用以注明写完信的时间,写在署名之后或下边。有时写信人还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点,尤其是在旅途中写的信,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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