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又像一颗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的破壳出来。
每个人自呱呱坠地便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便获得了一次在世间享受生活的机会。生命,一个多美好而脆弱的名词,对于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尊重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忍受宫刑,身体的残疾并未消磨他的意志,对于生命的许诺,他没有放弃,没有让他的生命从此委靡,而是以一部《史记》着就了千古绝唱,彰显了他对生命的诺言。
当今社会之中,身残志坚更显示着一位残疾英雄的气概。《我是谢坤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本着作,而它的作者更令人敬佩不已。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成为了一个“炭人”。如此遭遇在大家的眼里活着便是生不如死。而他却用自己的嘴练出一“嘴”好画。他值得人们尊敬,是因为他尊重了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更是大家从小便听说的一位女英雄。她双眼失明,我曾试着想象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却不敢相信。然而海伦却在那种条件下生活了一生,但不是痛苦,而是满足和快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曾震惊世界。有人怀疑过这是不是真的,但在证实后,有的只是佩服。因为她正在诠释着:尊重生命。
然而尊重生命不仅体现在对生命的珍爱,更体现在当危难时刻,英勇无畏的抉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彰显文天祥不畏强权,强烈的爱国心。他没有让生命在苟且偷安中贬低,而是在英勇的牺牲中尊重了生命!相比之下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秦桧,和坤却在贪生怕死,爱财如命之中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敬畏生命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也许没人会喜欢老鼠、蚊子之类的生物,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更因为很早很早以前它们就被人类认定是有害的。我以前也很讨厌他们,可是,自从我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对这所谓的有害动物的看法就变了。
那篇文章中说:“上高中的作者用开水烫了来家里偷吃食物的老鼠,过了几个月后,作者惊奇的发现那只大老鼠是怀了孕的,仍然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着食物。”
读完后,我被老鼠母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作者的做法陷入了沉思。那只老鼠在受了重伤之后仍坚持活了下来,保护了自己的孩子。老鼠是弱小的,但它仍然顽强地向人类——比它强大无数倍的高级动物反抗,因为生命赋予了它最后一点活下去勇气与力量,就是让它努力继续活下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生命无所谓高贵与卑微,每一种生物都只有一次生命,死了一只白天鹅和死了一只小麻雀,从生命意义上讲没有什么区别,有的只是人类对它们的看法不同而已。
其实,万物本没有益害之分。那些“害虫”,只是按照自己的本能去生活,它没有威胁过任
何人——至少不是有意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它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一切生命都是以其自身的智慧生活在这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环境中的。是人类,一种自以为很聪明的动物,自始至终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去评判别的动物。对人类有益的,便被大加赞美,加以保护。一旦人类认为哪生物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伤害,那么,这种生物便了有害的,被人类无情的***戮。但是,人类有没有想过,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的扼***另一种生物的生命。当人类用开水去烫老鼠的时候,老鼠也会感到疼,它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也许有些人会我的看法不屑一顾,但是,我却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敬畏生命。作为一个享受生命的人,我不禁也要向这只备受摧残而顽强地争取生命的小小生灵致以崇高的敬意。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何谓“敬畏”?敬畏,是一种既敬重又畏惧的态度。自古以来,民间对佛教的信奉是一种敬畏;人类对自然的虔诚是一种敬畏;祭祖时的深深一躬是一种敬畏。敬畏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然其最虔诚者,在我看来是敬畏生命者。
敬畏生命可以很小,小到不去摧残身边一草一木;敬畏也可以很大,大到国际援助。无论大小,其中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人文道德,更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敬畏。
唐山大地震中,当脱险者冲向废墟,挽救更多生命时,我看到了他们的敬畏;当一条条生命逝去时,响起了一片哀叹,让我看到了他们的敬畏。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真正令我好奇的,是这些举动背后的驱动力——他们因何敬畏生命?
试想,是什么让历史得以延续?是生命。倘若这世上没有生命,又何谈文明,何谈历史?
因而,生命的价值之大,让我们有了一种最初的敬畏,历史的发展进步,始终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生命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换言之,生命可以记录历史,生命的价值就在于推动历史发展。有了生命,才有创造,有了创造,才会有历史。
如果不敬畏自然中的生命,最终会导致生态失衡,环境恶化,文明的覆灭将不可避免。于人类而言,只有敬畏生命,才能发挥出生命最大的价值,形成人人互爱的风气,文明才能进步。敬畏生命更是一种起码的尊重,敬畏生命是我们一生的课题。
然而,世间万物岂能尽如人意。纵然敬畏生命意义如此重大,仍然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偷猎者对准猎物的枪口,警醒世人要敬畏生命。当子弹没入所谓“猎物”的瞬间,与之一起消殒的还有偷猎者的生命价值。一个不敬畏生命的人,何以让人敬畏他。
同样地,几年前轰动一时的“复旦投毒案”,当事人确实在学术造诣上无可挑剔,但他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亲手扼***了另一条同样有着光明前途的生命,这何尝不是一种对自身生命不负责任的态度?
敬畏生命不仅是敬畏外界生命,自己的生命也要心存敬畏。
每每有轻生者的消息爆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必然不会选择这般敷衍的方式了结一切。从楼上一跃而下,毁灭的绝不仅是一个生命,更是一个家庭,一份价值,甚至于未来的希望。
敬畏生命,绝不会停留于嘴边就得以实现,作为具有无限潜质的人,我们要唤起心底那份敬畏生命的自觉,爱惜一花一木,保护动物,他们将回馈给你一个充满生机的自然。敬畏生命从不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尊重他人的生命,不伤害他人的身体,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健康着想,这些就是我们对“敬畏生命”最好的诠释。
敬畏生命,是人的精神世界与道德水平的完善,也是社会和谐无形的屏障。对生命的敬畏让历史得以延续,价值得以尽数展现。
常存敬畏生命之心,让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焕发应有的光彩!
读书偶得,施韦泽的道德思想,摘录和朋友分享。
施韦泽(史怀哲),1952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那是1915年9月的一天,史怀哲乘船沿着奥戈维河逆流而上,去救助一位急症病人。正当他十分疲倦且沮丧时,一个新的词汇蓦然从脑海中闪现,那就是“敬畏生命”。事后,他这样写道:“这是我从未听过或读过的新词,我立刻意识到,它带来一个能解决一直折磨我的问题的解答。过去那套只关心我们与其他人关系的价值系统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倾其所爱,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敬畏生命”就是: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对一切其他生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保持生命,促进生命就是善;毁灭生命,压制生命就是恶。这是道德的根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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