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一到上作文课,我就犯难,不是咬笔杆、皱着眉头,就是唉声叹气:“从哪下笔呢?没有办法,老规矩,找范文。”手忙脚乱地找到作文选,断章取义,胡编乱弄一通,就这样,一篇作文写成了。结果呢?可想而知,真如语文老师所说:“平时不看课外书,到写作文时到处找作文选。”妈妈说得更形象:“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
升入五年级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报纸上看到《成功之路》征文竞赛启事,我觉得很有吸引力,一口气读了几遍,并把这则启事拿给语文老师看,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热情鼓励我:“其实,要写好作文并不难,关键是要看你有没有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听了老师的一番话,我有了信心,开始留心观察周围的一切事物,积累生活中的写作素材。我每天坚持写好观察日记,并按照报纸上征文启事的要求,认真写作文稿。草稿写好后读给爸爸妈妈听,然后请老师修改。老师修改好后,我把作文誊写了一遍,最后把它寄到《成功之路》编辑部。
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都盼望着,等待着我那篇作文的好消息。终于有一天,我收到了寄来的获奖证书和那篇发表的文章。我兴奋地跑到外面大喊了一声:“我成功了!”老师对我说:“要想让作文写得更好,还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要注意持之以恒哦!”我听了,使劲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我对写作的兴趣更浓了,也喜欢上了写作。我也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的深刻内涵。
司机开车怎么这么慢啊!我赶时间!乘客不时发出抱怨让车厢气氛变得越来越烦燥。我心想:人啊,总是这样:等车的人巴不得车不要走,能上一个算一个,而上了车则巴不得车不停,一直开到目的地。
公交车好像不情愿似的.靠站了。这时,我看到一位老婆从远处赶来,挤上后门,司机马上大声喊:下车去!不能从后门上车!那位老婆婆听了司机的话,便赶紧下车,又急急忙忙地往前门小跑。司机突然来了灵感,就在老婆刚到前门的瞬间把前后门都关上,一溜烟地把车开走了。看到那位老婆婆手里举着老年证,茫然地站在上车的地方,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抽打了一下。
窗外的风景,我看不下去了。
这时我灵魂深处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说:这是司机的错,你应该投诉他!另一个说:可是,你每天都搭这部车,万一司机知道了报复是很容易的哦!况且,那位老人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也太多管闲事了吧?可马上第一个又说:这虽然是件小事,但是如果没有人站出来指出他的错,那么他就可能一直这样下去的。如果有一天自己受到老人的‘待遇’呢?
我终于在下车之后拨打了投诉电话。后来那位司机的态度真的变好了些。也许,在别人心中,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我却一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高兴,毕竟我的行动使社会变得美好了一点。
你最珍贵友谊是一缕和熙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灵。友谊是一束绚烂的花儿,装点着我们的世界。友谊是一剂良药,能治愈顽劣的心灵。那是一个周末,我去报刊亭买了一份我期待已久的《少年科技画报》。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封面。不一会儿,我便被这本书中的内容给深深地迷住了,看得津津有味,连吃饭都忘了。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就是书迷心窍,被“魔”附了身。
这时,xxx来我家问学习上的问题了。而当他看见这本书的时候,也完全被吸引了。他苦苦哀求我,让我借给他看。一开始我不答应,但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才借给了他。在他走后,我饭吃不好,觉也睡不香,一直惦记着我那本心爱的书。之所谓老虎喂猪——不放心,但我还是忍住了。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的来到他家,拿回了我的书。当我看到第17页的时候,突然发现第19页和第20页不翼而飞了!当然书页不可能会飞的,所以,我把怀疑的目光转向了他。于是,我一见xxx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对着他破口大骂道:“没想到你会这样,把我的,请保留此标记书撕下一页!还亏我看在朋友的份上借你看!”
“我,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撕过你的书!”“哼,水仙花不开——装蒜!,不是你,还能是谁?”只见他噙着泪水,欲言又止……又过了一天,我看见书包里有一个十分熟悉的纸团,打开一看,原来就是《少年科技画报》的19页和第20页!这时我才记得我前天一不小心,把那页给撕了下来,随手扔到书包里了我顿时傻眼了,我真后悔我之前的所作所为。这时,我想也不想地跑到她家,惭愧得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该……”“没关系,我想你也是太心爱那本书了,忘了这件事吧,我们永远是朋友……”
我还没说完,她就微笑着对我说。我感激的看着他,心里默默地想着:我们永远是朋友?
是的,我们永远是朋友……我永远会珍惜这份珍贵的友谊…它会,地久天长!花香而不久,塑花久而无香友谊如同一朵美丽的小花,无论生长在荒野,还是闹市,它都散发出幽香。只要我们用真心和纯洁去培育,友谊之花一定会永远散发幽香。珍惜属于自己的每一份友谊吧!
冬日的暧阳,总是会出现在某片天高云淡的晴空里,溢洒下厚实热烈的阳光。
那一天家里没有人,我带着一丝疲惫走到阳台上削橙子。那个橙子很大,色泽很明亮,我坐在地上埋头削着。
橙子橘黄的颜色好象流过了我的手指,我的刀尖,爬到了我的衣服,我的头顶,我周围的地上。整个人像是坐进了烘焙屋,四周全部都是黄灿灿的温暖。今天的太阳真好啊。
于是随便地抬抬头。
却在那一瞬间呆住。
透过阳台上的玻璃窗,我看见了一整片湛蓝的天空。那么深,那么蓝,一直延伸到无边的尽头,深沉厚重,却又平和无语。那一刻我爱蓝色爱的最深。我觉得自己很渺小,却被宇宙轻轻地握住,让我如此自觉地放下所在的不确定感。这就是天空的伟大。
我望着那蓝得醇厚而又不带任何杂质的天空,默默想着会是谁用笔涂下了这层干净无暇的色彩,却又不禁思维停滞。
天空上面还有飘走着一些轻淡的浮云。被整块天空的蓝色衬得也注着些许的浅蓝。它们行走的很轻,好像永远不会被任何事情打扰,只是亘古不变地用自己的步伐行走。一直走到地老天荒。我盯着它们,突然想到了先秦时代剑客们飘飞的衣带。丝轻绸薄,却陪着剑客们路过了多少片竹林,沾湿过多少滴雨露,却永远也不会变脏,只是一如既往地从容和淡定,在每一次剑客转身后留下一个不着痕迹的掠影。我想,也许只有这样的浮云,才能配得上这样伟大的天空吧。
天空的边角,也映入了树枝和绿色的剪影。但是它们已经不再是完全纯粹的绿色。因为它们都象上了阳光金黄的光晕。一切都被修饰得沉静温暖。
我什么都没做,我想我看过了一幅最美的画。
我又重新低头削橙,好像握着一个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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