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到家门口把门打开,看见妈妈的坐在饭桌前等我。妈妈看见我回来说:”你回来了,把书包放下来,赶快过来吃饭。”我把书包放下来,走到饭桌前坐下来。妈妈把饭放在我的面前,我发现妈妈的头发短短的,昨天妈妈的头发还是长发飘飘,风一吹,好像柳枝的秀发在风中跳着优美的舞蹈。我问妈妈,为什么把头剪短了。妈妈说:“不喜欢长发,就剪成短发”。我对妈妈说:“你骗人,你最喜欢长发的`,你以前对我说长发让自己变的美丽自信,为什么,为什么“。妈妈湿润的眼睛对我说:“你爸爸要等一个星期寄钱回来,你的老师打电话给我说要买学习资料,我怕你没学习资料成绩不好,我就把头发买了,你是知道的父母没读多少书,希望你读的书比我们多”。我听见从书包里把今天老师发下来的期末分数给妈妈看说:“妈妈我考了60分还不够,对不起,我以后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贪玩了,再也不想妈妈剪短发,妈妈你答应我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剪短发”。妈妈说:“好,我答应你”。
我吃完饭把期末试卷和书包拿回房间,把试卷放在桌子上,看着大大红笔的60分,心里好难过,好像有一块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对自己说加油兰兰,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再让妈妈剪短发,我把书包放下来,坐在书桌前仔仔细细的看试卷上的每一道题,分析为什么会错,把错题的原因写下来,下次一定考的比60分多。
而我看不清未来的选择,总想为现在的失落找一些借口,发誓不再回头看的我儒弱的看向未来的路,在那并不怎么泾渭分明的童年与青年间划开一道,任由回忆杂卷我的现在。
从小父亲就教导我“玩物丧志”,“玩火自焚”。他说明朝的皇帝朱由检做木匠,唐后主李煜愁情难断,妇人之仁……我不懂,实则也不想动。我拿着手中的书,低头看着方正的字体,告诉爸爸,我不是皇帝。
我看着春天新冒的嫩芽,踩上软绵的混杂着泥土气息的青草;我多想踮脚看着远处大的将倾的滚滚乌云,依旧转过身扔下手中的最后一只纸飞机;我多想折下秋天的桂枝,在朗月舒星之中听着夏虫的尾声;我多想在雪地里任由阳光将我们一起晒化。
我也好羡慕诗人笔下化作棉田、大树和白光的.人,他们看着春秋代序,肆意抵过大地和山峦,还有那风雨琳琅的原野。
我的确不是皇帝,可是我也不能玩。
我抱膝坐在窗前,连梦里都是温润的阳光将我乌黑的头发染成金色。
也许我没有收到太过严格的束缚,可是我害怕那“玩物丧志”的后果,我自己先胆怯了。
我从未将一种东西视为至爱的-被称为玩物的东西。想起不太合适的一句话来,原来变得太深必成伤害。
青春是一段不断妥协的过程,童年又何尝不是。可见我知道自己没有责怪任何人的理由。“是我自己先胆怯了”,是啊,玩过了人生虚化了光阴,这样的结局我无力承受,既然害怕深陷泥潭就干脆不要尝试。我总觉玩不够却不敢玩,但人生那么多遗憾,轻重何知只能留给明天去解答。
海子说:人生中能去掉的叫过去,忘不掉的叫回忆。而我拥有了玩的回忆与想象,时之回味。而我拥有了玩的回忆与想象,时之回忆倒也乐在其中。
徐志摩说:将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说:玩与不玩;无愧于心便好了。
被问到如何有这么多时间看书,冯立闭眼想了一会儿,“大概是有空就看吧,我很少拿出整块的时间来读,日常生活往往是见缝插针地阅读,再一个读得多了速度也会上去”。他的作息是“朝八晚十二”型,其实他并没有因为大量看书而耗费太多时间,甚至如某些猜测那样“不通世事”,他数了数,大学生应该体验的生活从打游戏到谈恋爱,从上课到做助教,从实践到旅行,一个不落全都体验过。
他的身上有很多打破人们通常设想的地方,满足着人们的好奇心,其中有一条就是人们对纸质书与电子书乐此不疲的优劣争论,在他这里似乎失去了意义。有的人可能就是喜欢“读书的感觉”吧,提到现在有些人对纸质书的执着,冯立不以为意,“有读书的感觉不等于有效率,读书这东西入门很重要”。
比起读书形式和读书心得,冯立更看重实在的内容和深入的思考。通过对各种学术著的阅读与思考,他写道“读书要读出不同的维度,而不仅仅是停留在阅读的表层,简单阅读就去表扬或批驳某本书的优劣”,在用显眼的数字打头作标题的总结文章里,这样的思考和各个角度的点评才是主角,恍惚间有指点江山的气势。“读书多了写得多其实很容易,读得多了,写得不多但能给别人传递得更多才见功力”,冯立并不只单纯追求知识的输入,他觉得,大学给大家提供了很多知识,但“忽略了传授学习方法”,例如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读书写作。在最新一篇《1700本书阅读总结》里,冯立推荐了《如何阅读一本小说》《如何阅读一本书》等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还将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结果带到了他担任助教的.课堂上,让自己的学生读书评,练习写作。“说理工科学生不擅长写作,这完全是误解”,在冯立的眼中,不少理工科学生表现优秀,很有潜力,而他也露出一种为人师的喜悦,晃了晃头。
秋姑娘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当看到小孩子在踢毽子,她那小孩子脾气又上来了,想来一个恶作剧,当孩子们越踢越紧张时,她不慌不忙地吹了一股清凉的秋风,毽子飞了个“十万八千里”落在了草地上。孩子的热劲一点也没了,被她的秋风吹得四散,秋姑娘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就逃走了。
他来到了麦田,看见麦子还是绿油油的`,心想:这个讨厌的春姑姑,走了就走了,还留下了纪念。秋姑娘越想越可气,她决定来个“大变麦子”,她拿来洒水壶,把雨滴和黄色的颜料搅混了,就洒了出去(就是下雨了)一束束麦子变黄了,可是,旁边的叶子也被他变黄了。农民们一个接着一个来抢收麦子。秋姑娘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以为别人来找她算账了,立刻不见了踪影。
你找去,原来秋姑娘来到了果园,你瞧,她在一棵苹果树下乘凉,乘凉乘够了。她就给苹果讲笑话,你看,她把一个个苹果给逗笑了,苹果们捧腹大笑,笑红了脸,一个个变红了;此时,她想到了自己带了水彩笔,马上拿出紫色,给葡萄谈装浓抹,葡萄们一个个变成了紫色;她又拿出橘色,立刻给橘子染成了橘色……
直到夕阳西下,他想在群片群片的火烧云里,做起了甜美的梦。
冯立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每读完100本书,就要写一篇总结性的文章,从一个主题入手,或谈谈读书所得,或谈谈阅读技巧,最后还要为这100本书评选出一个前10名的最佳榜单。已是历史系博士二年级的他已经完成了第17个100本读书计划,仔细算一下,相当于一年读200多本书,平均三天读两本。这样的速度,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是望尘莫及的,更别提长期的坚持了。
在想象中,这样一个读书大神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有可能有些“呆气”。然而在咖啡馆见面时,他与所有普通的清华同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有些胖,笑眯眯的,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他身上有一种少见的自信,有点像老北京的侃爷,仿佛见惯一切随时都能说个不停。他几乎可以轻快流畅地回答所有抛出的问题,对人名非常敏感,对读书时间和数量有着精准的记忆,对陌生人的好奇也早有准备,唯独在提及女朋友的时候才从一个分享会的模式中走出来。“我和我女朋友就是在甘阳老师办的一个学术夏令营上认识的”,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腼腆而放松的笑容,提醒着大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
谈及读书的缘起,也似乎有些普通。只是觉得大学过了一年有些荒废,想看看能读多少书,冯立很轻松地说,没想到大四上学期就提前完成了三年读完300本书的目标,一读就停不下来了。
导语:你觉得美貌重要吗?我觉得重要,但就像每一件事情都利弊一样,美丽抑或不美丽都会有好和不好的地方。不太貌美的人当然渴望能得到美貌。我们来听听不够美小姐的独白吧。
火车上,我跟好朋友肩并肩坐着,忽然讨论起相貌来。
我问她:“如果可以的话,你希望自己是什么样?”
她说:“我……希望自己皮肤好一点,鼻子再高一点。”
“你的鼻子不矮啊。”
“鼻梁这里有点塌。”
“但我一直觉得塌塌的鼻梁好可爱。”
“那好吧……”
“我希望自己腿长一点,皮肤好一点,不要近视……”我停顿了一会儿,想象了一下崭新的自己是怎样,又回过神来,“不过,其实腿短一点也没什么,皮肤反正就是这样了,我平时戴眼镜也挺好。有时候想起来,自己就该是这个样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这样全盘接受自己了。
妈妈和爸爸年轻时都算是好看的人,偏偏我什么都没有继承到。妈妈说我继承了他们俩所有的缺点时,竟然还无所谓地笑了笑。他们那时候觉得小孩子只要成绩好就行了。然而,好看从小就是权利的一部分。再迟钝的小孩,也从小就知道好看和不好看的区别。对美的辨识,是人类学会的第一课吧。
至少在青春期,美是一样多么重要的东西啊。
初中最好的朋友美丽又活泼,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身后总跟着几个男孩子,冲她吹口哨。我百无聊赖地跟着,好想也能变美呀!那时我差不多十四岁吧,天天希望自己一觉醒来,就变成了美女。
大概是初二的时候,有一次生病,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眼睛忽然变成了双眼皮。当我照镜子的时候,仿佛有什么梦想忽然被实现了,而这种实现如此惊人。我大声喊妈妈来看,她当然漫不经心地嘲笑我。两天之后,发烧结束,我的眼睛又变成了单眼皮。
到了高中,文科班上的女生各种各样的美,而我的同桌是最美的一个,每天下课的时候,都有男生特地下楼来参观她。我坐在窗边,有男生敲窗的时候,负责打开窗户。“能帮我把这个递给她吗?”我就把字条递给她。
每天中午吃完饭,往教室走的时候,阳台上总是趴着一群往下看的男生,看到好看的女生,他们就会哄笑,吹口哨。漂亮女生不会抬头,不经意地走过去。我知道没有人会冲我吹口哨,所以有时会抬头看看。蓝天和白色教学楼形成青春期明朗而失落的记忆。因为不够美,得到爱当然会难一些,但也并非不可能。我是在高中知道这一点的。
高三的.时候,仿佛还不够令人沮丧似的,我右脸长出一片扁平疣。在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的黑色药膏,盼望奇迹出现。但同样什么都没发生。我跟别人说话时,开始习惯略微转过左脸。
大学的时候,不出所料,好朋友依然是最美的,很像《还珠格格》时期的范冰冰。刚开始军训,教官便给她写情书。而我也在此时,终于了解到自己应该处的位置,在新年晚会上女扮男装演小品。
美掌管的青春期,很快就结束了。等有一天发现自己真的变成双眼皮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因为长期戴眼镜,也并没有太大区别。大概是2004年或者2005年,有一天我忽然觉得脸上痒,就跑到中医院去看了一下医生,医生随便开了一点药,然后那扁平疣就随便消失了。
虽然读书、思考甚多,冯立却坦言自己不算是一个成绩好的学生。中学时代,他一度不被看好,但超常发挥的高考和自招还是让他幸运地进了人大国学实验班,学了自己最感兴趣的专业。凡是感兴趣的东西就去学,本科期间他在人大、北大、北师大等学校旁听了20门课,“是像选课一样听课写作业的”,他补充,“比起为了名气去听课,可能真正教得好的老师反而帮助更大”。本科期间对他影响最大的三位老师——讲授社会调研方法的潘绥铭老师、讲授文学阅读的王以培老师和指引音乐赏析的毕明辉老师——都是在旁听课时认识的。
“除了与学习有关的奖学金,其他的奖学金我都拿了”,他带着一点自豪,特别说起自己本科时期参加的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这个项目他带着两个同学一起,写了八万四千多字的报告,获得了全校人文组的第一名。课题与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有关,初时没人愿意参加,他只好拉来好友与下铺的哥们儿,三个人一起回到他的老家湖北黄冈做调研。“很多名人啊,李贽、闻一多、黄侃、熊十力……”一连串被写在中国历史上的人名从他的嘴里冒出来,“这些人的故居和讲学之地我们全都跑遍了”,“不过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呼吁复建了黄侃夫妻的合葬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是很多人的梦想,对冯立来说,这也是他正身体力行的东西。
2015年是冯立在清华历史系读博士的第二年。从人大搬到清华,问到清华有哪些不一样的资源值得同学们珍视,他最先称赞的不是大家引以为傲的食堂和宿舍,而是仿佛挖到宝藏一样得意扬扬地说,清华图书馆能提供的服务超出一般同学想象,比如说可以办北大图书馆的借书证,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清华图书馆的借书期限为8周,远远长于一般学校,特别是还能借很多台版书,这都是其他学校所没有的资源。这样的口袋一旦被打开,话题就一个接一个被倒出来,他仿佛是对自己的玩具了如指掌的小男孩,坐拥数座自己无比熟悉的图书馆,大到历数全国能够外借台版书的高校,小到一个博士生一个月最多能借59本书,侃侃而谈,显得异常满足。他在文章里写阅读速度时说,“没有100本的阅读量无从谈技巧,没有300本的阅读量无从谈速度”,而认识他的人则戏称,他有时候让人觉得“没有读过几百本书无从与之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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