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电影《奇迹男孩》,讲述了10岁的奥吉天生脸部畸形,又经历了27次手术,非常不幸。此前一直在家中跟着妈妈自学。小学五年级时,奥吉进入父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学校上学,因为天生脸部畸形,小奥吉戴上头盔掩饰自己真实的样子,不寻常的外表让他成为同学们讨论的焦点,并终日受到嘲笑和排斥。
然而,小奥吉没有被嘲笑和讥讽吓倒,而是勇敢冲破了内心的壁垒,打开了头盔,变得自信坚强。也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和欢迎。
这一部电影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不要嘲笑别人,这样会让别人非常难受,第二是被人嘲笑时不要气馁,只要拥有坚强的内心,就一定会受人尊敬的。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最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奇迹男孩》,以为是片,原来是温情片,主旨在于鼓励每一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但同时也在提醒每个家长无论怎样都不能放弃自己的孩子,时刻都要相信孩子一定可以,在孩子犯错时纠念纠行,在孩子气馁时鼓励鼓气。
通过这一部片子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需要发自真心的友谊,也需要用真诚去对待朋友,片中奇迹男孩在“丑陋”面容下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因此在成长的路上,要坚定自己的步伐、要有足够的智商,要有良好的品行,更要时刻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为自己拼搏的责任心,爸爸妈妈为我们的学习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们完全有能力让自己成为太阳,温暖自己和他人,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努力,到那一天,我们都会成为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1、急躁的结果只会使得应该要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
2、要是一个人把开玩笑当作人生最重要的事。那么,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最聪明最优秀的行为——也就会变得可笑了。
3、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的比较有分寸。
4、跟人家怨恨不解,的确是性格上的一个阴影。
5、用最激动的语言把我最热烈的感情想你倾诉。
6、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7、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8、一个人不要起脸来可真是漫无止境。
9、人生在世,要不是让人家开开玩笑,回头来又取笑取笑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
10、你千万不能为了某一个人而改变原则,破格迁就,也不要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或是说服你自己去相信,自私自利就是谨慎,糊涂大胆就等于幸福有了保障。
11、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地太不切合实际。
12、一个姑娘除了结婚外以外,总喜欢不时地尝点失恋的滋味。那可以使她们有点儿东西去想想,又可以在朋友们面前出点风头。
13、虽说她也下定决心,不要把通信疏懒下来,不过,那与其说是为了目前的友谊,倒不如说是为了过去的交情。
14、太受人器重有时候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15、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
16、这种只顾情欲不顾道德的结合,实在很难得到永久的幸福。
17、不论想到达西也好,想到韦翰也好,她总是觉得自己以往未免太盲目,太偏心,对人存了偏见,而且不近情理。
18、然而我的愚蠢,并不是在恋爱方面,而是在虚荣心方面。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生气,因此造成了我的偏见和无知,遇到与他们有关的事情,我就不能明辨是非。我到现在才算有了自知之明。
19、大凡女人家一经失去贞操,便无可挽救,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美貌固然难于永保,名誉亦何尝保全。世间多得是轻薄男子,岂可不寸步留神。
20、这个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从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的心境柔和,作风优雅;男方精明通达,阅历颇深,也一定会使女方得到莫大的裨益。
21、他们踏上台阶走进穿堂的时候,玛利亚一分钟比一分钟来得惶恐,连威廉爵士也不能完全保持镇静。倒是伊利莎白毫不畏缩。无论是论才论德,她都没有听到咖苔琳夫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足以引起她敬畏,光凭着有钱有势,还不会叫她见到了就胆战心惊。
22、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饿。
23、至于我,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时事经历的愈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
傲慢,偏见是生活中常有的感情,但有时却很容易影响对人的判断与认知,造成严重的误会。但是,只引出要深入的了解,用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全新的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由简与宾利先生的爱情为线索,继而引出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相遇又互相瞧不顺眼,到逐渐心生好感,偏见慢慢消失,之后相互喜欢最终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在宾利先生的舞会上,她初次见到达西先生,达西先生长得帅,又有钱,是现代人口中典型的“高富帅”代表。以当时人的评审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当伊丽莎白第一次与达西先生交集时,她首先觉得这个人傲慢无礼,粗俗;即使家财万贯也无法改变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她对达西先生充满厌恶。看人是看的很准,却不容易改变对别人的认知和判断。本来对达西先生的印象就不好,后来又有流言说达西怎么怎么样,这使她对达西先生更加反感。当达西先生向她求婚,在自己对达西先生的偏见之下,掩盖了自己对达西先生的感情,可以说是被第一感觉所牵引,流言终究是流言,又有几分真实,几分可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丽莎白那原本极为冷静的头脑丧失了判断的能力,这是极为不理智的。伊丽莎白身边有许多幸福,失败的婚姻,其中寄予女子对婚姻的渴求与期望,却又只能倚靠丈夫的无奈与悲哀。
达西先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但是又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这就与宾利小姐的虚伪形成鲜明对比。
简在宾利家生病,伊丽莎白不远千里步行来看望姐姐,宾利小姐表面上说她们姐妹情深,背地里又说她们不懂礼教,粗俗;真的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在面对达西先生的,宾利小姐又故作娇态,可谓虚伪至极。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却能真诚待人,我想这也是伊丽莎白接受他的原因之一吧。无论是谁,都不希望和一个弄虚作假的人在一起。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是门当户对,个人情感在其次。上流社会的人瞧不起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而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又一心想攀附上流社会,提高社会地位,贝内特太太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唯一的手段就是婚姻。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的阿谀奉承,虚假无比,却也是由社会地位的差异才引发的。当得知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有感情时,达西先生的舅妈凯瑟琳夫人立刻耐不住寂寞,风风火火地跑到贝内特家兴师问罪,她认为伊丽莎白配不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出生卑贱;宾利小姐表面上对简很照顾,很喜欢简,但当她说伊丽莎白粗俗时,其实骨子里也瞧不起简的出生,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在这样的外压力下,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之路真的是坎坷,家人不待见达西,达西的作为也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初心,在自己对对方的偏见、傲慢中,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改变对彼此的认知,这才有了最终幸福的归宿。
表现最真实的自己,学会用更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一个全新的认知,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 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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