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带有错字150字的作文)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带有错字150字的作文)

首页读后感更新时间:2022-10-03 06:46:31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带有错字150字的作文)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一】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二】

“五一”节那天,妈妈带我到射阳的一个部队去参观无人驾驶的飞机。

一到那儿,我就看到几位解放军叔叔抬出一架比玩具大一点的飞机,可它比玩具飞机沉多了,好象是铁做的。飞机被放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三位解放军叔叔走过来,一位拿着遥控器,一位操作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位用望远境观察飞机。

不一会儿,随着“轰”的一声,顿时间飞机上天了,火箭助飞器也随着落了下来。飞机在我们头顶上空飞旋,快看不见的时候,我看见离我不远的地面上有一架小型雷达在转,我发现它转的方向和飞机在天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很奇怪,就去看看遥控器和电脑操作的情况,原来遥控器怎么指挥飞机就怎么飞行,你看,让它抬头就抬头,让它拐弯就拐弯,电脑上还能立即反映出来,真神奇!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操纵这个无人机,那该多好啊!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三】

其中有一个女生,她跟她的妹妹是双胞胎。姐妹俩双双都不想上了。她们家是一个再组家庭。她们的妈妈从南方的四川嫁到我们这里,她们的继父腿部有些残疾,家里经济状况不怎么好。初一入学的时候,这两个女孩子都申请了贫困寄宿生,可是她们两个的成绩却实在是太差。于是我跟另一班的班主任商量,保证她们姐妹两个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享受贫困寄宿生待遇,不为她们的成绩,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这两个女孩子的母亲,也很重视教育。记得去年暑假,我们班这个孩子,把她的暑假作业丢在了学校。她的妈妈不远百里,从一个交通不便的小山村到了我们家给孩子拿。记得到我们家的时候是下午一点多钟,天气正热,她在中间还倒了两回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样的心情每个家长都有的。

可是实在是这两孩子不争气,姐妹两个成绩在班里都是倒数。于是她们在学业上就绝望了,想放弃。

每到学期初,有学生辍学的`时候,我不管他学习好,还是学习差,都有点惋惜。我觉得一个学生能在学校上学,就是他们那个家的希望,而过早的辍学,就等于消灭了希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有时候就是在为这个社会做慈善,在为每个家庭圆梦。做老师应该有一颗菩萨心肠,应该让自己的心柔软一点。可是有些老师却不这样,“我们班又有两名学生辍学了,真好,怎么某某某还不辍学,还在学校赖着,他要不上,班级的平均分就又能提高多少”。在有些老师的眼里,他们只有分数,没有人。

目中无人的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学生是残酷的。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四】

但我记得,我也清楚地知道你不可能陪伴我很久,我也总要去经历,去习惯没有你的日子,那时候的我一定退去了任性与娇气,我知道我还肩负着许多责任,但你在我生命的这段短暂的旅途中教诲了我很多,一下子将我黯淡的'生活变得多彩了。你告诉我:在路上,现实会像清风,我们像路人一样的走,不管昏昏沉沉,是旁观者,更是养蜂人,无论云起云落,还是风铃蝉鸣和小酒,总不要忘记前程呢个,热泪盈眶的走

我不断回头望向你的背影,却忘记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是因为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才会惧怕每一次都太过完美的想象,可我好像又错了,我们这一生只相聚过一次,然后再是永远的分离,我们还要往前走。

摇晃的铁皮车厢,载着一群追梦的少年。

出发吧,总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在出发前,我想写这封信

地址:时光街0824号

收信人:无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五】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六】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死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之前维拉房间顶部出现的黑钩,也暗示了维拉将是最后一个上吊死亡的小士兵)。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七】

相较于当下电影的小资小爱,通篇的西部蛮荒、丛林法则给影片注入了十足的血性。对比花拳绣腿般的摆酷电影风潮,这部影片带给观众的是再真实不过的真实。公路电影特有的流动场景和盘根错节的叙事方法,一扫小格局电影的窒息感。

但这些并不是《无人区》的全部,在我看来最精彩的部分来自“匪夷所思”和“黑色幽默”的拿捏。片中的小道具“打火机”可以做为《无人区》精彩绝伦的注脚。

片中“打火机”每每出现时,几乎都是非常戏剧性的桥段,时而黑黑的幽默一下,时而让片中人物的命运发生戏剧性的改变。通过几次巧妙的安排,打火机已经成了观众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黄金大龙套,甚至随着剧情的发展,对观众形成了心理暗示,“打火机”又该出场了。然后就是果不其然,打火机成了笑料,转几个镜头,它又成了***人武器和救命稻草。不得不说,打火机运用的称得上精彩绝伦,一个新的经典道具从《无人区》孕育而生!

《无人区》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正常的`,不多见的,好的国产电影。相对于大多数故事背景发生在公路上的电影,它其实已然节奏明快,悬念制造的幅度合理,人物性格塑造得充分,动机合理,情感递进升华让人信服,西部片里原本就有的黄金配角,在这里也够多管饱。

更为重要的是,走出了自己的安全区域,放弃了擅长的多线叙事的宁浩,并没有让故事散掉,他最好的节奏感和故事氛围的把握,仍抓在手里,考虑到转型一刻翻阴沟,永远只有一招鲜的中国导演如此多,这点尤其宝贵。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明明知道是煽情了,却还是有点小小的动容了——我觉得,仅凭这点,说明《无人区》是合格的类型电影,点赞。

看完心里会有点压抑,不过压抑了是好事啊,代表着我确实有被电影打中。冲着导演,我来到了电影院。宁浩带来的的确是部好的国产片,好演员,好剧本,当然还有属于我们自己的西部景色。虽然我中途也打了几次哈欠,可是还是挡不了我对它的点赞。电影甚至也可以叫做“蛮荒时代”,在那样一片无人区中,文明是最不应该出现的东西,当它和野蛮或者是人类表现出的动物本能产生强烈的对比时,我还是被惊到了。其实想想,竟然还会有些真实的害怕,因为纵然我们生活在现代文明的社会下,身边还是会有这种最不该出现的所谓的为了钱可以不惜一切的事情发生。看了下 影评,其中不少说宁浩复制好莱坞大牌导演复制的过分,其实好的东西是可以从复制开始的,到最后说不定还会超越它,不到最后谁又知道呢?觉得黄渤演的角色给了其他人,还就是演不来,演技大赞。反派一号的眼神也有秒到我哦,对于这种粗犷型的,导演刻画的还好啊

无人区就像是一只雏鸟,羽翼虽然尚未丰满到可以翱翔,但你可以看到,它会长成鹰隼。《无人区》的镜头还受限于三秒一切换的规则,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个人风格,所以,我用“距离大师,一步之遥”来形容。这一步,可长,可短。

《无人区》不是喜剧,但会让你发笑,被它的黑色幽默感染,笑得前仰后合。

《无人区》不是悲剧,它不会用黑暗笼罩大地,你仍能见到文明的火光。

《无人区》不是心灵鸡汤,它不会不痛不痒的慰藉你。

《无人区》不会让你大彻大悟,它像是大师往茶杯里倒水的过程,最终你得到了什么就是什么。

对汉字误用无人更正的作文【八】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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