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然回首,已三年,此应为终,而非始,故改变题目……
三年了……终末之冬,终于过去了……血色冰峰上的冰中依然残留着,但是大多已经化了。
融冰汇聚成溪,唯一不变得,是溪水中依然夹杂着些许血丝……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如此动人……这让我不禁回想起了三年前…………
人与龙,在两个世界生存着,本来不应该交战的,但是,由于人内心中黑暗的***的力量,使得一些人想用龙作为兵器,于是……龙之门再一次被开启,在苦战之后,八位勇士拿着八件神将器,披荆斩棘,到了最后一条龙的面前……被派遣上前的理魔导士被龙所吞噬,连着那本邺火之理一起……这样,本来便强于人类数十倍的龙,在吞并了八圣器之一的邺火之理后,变得更加强大……口中喷出火焰的余热,足以将大地烧焦,那时候,血色冰峰上,尸横遍野,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冰晶。
圣骑士曾经尝试着使用同为八圣器的冰雪之枪,企图用兵化解火,但是……同样失败了,在即将靠近之时被龙发现,人与枪一同化为灰烬。德鲁伊们将自己的暗魔法发挥得淋漓尽致,虽然暗能克理,但是龙本身具有着至高无上的光的属性,于是,攻击又被化解……人类……站在绝望的边缘,徘徊着……有什么能够克制光和理?人类还没有找到可以融合理和暗的方法……但是……没有方法不等于不存在这种东西……我,亚勒曼卡谢的唯一传人,手中抱着那本沉重的书,从纳斯达因出发,走上了血色冰峰,渐渐的,我看到了一片红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我又被推后了几米,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与龙吐息的力量抗衡了,我静坐下来,翻开那本冰一样纯洁而带着海蓝色的书的封面,早已变黄的羊皮纸发出丝丝银光,我开始吟唱那古老的魔法……
于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天从本来的被烈焰染成的红色变成了水晶一般的晶莹、透亮、散发着湛湛的海蓝色;蓝色的阳光,映照着最后一条龙,只见它绝望地站在那里,然后从脚开始,一步步地被冻结……八勇士可不例外,连龙都挡不住,人类何如……冰雪从天而降,越积越厚……
于是,我也合上了书,倒了下来,只见封面上印着《终末之冬》…………
此后,终末之冬的反噬效果一直跟随着我,我能勉强使用各种魔法抵御他对我的侵蚀,因为毕竟我是施术者,但是我周围永远围绕着一圈冰雪,所以……我看不到春天…………
但是,即使是终末之冬,其能力也是有界的。不过很长——三年……三年的酷寒的苦难……好不容易从一场灾难中逃脱,却又到了另外一个更大的灾难中……不过,这三年……终于过去了……终末之冬……消解了……于是,我又回到了纳斯达因……听着纳镇的流水,赏着纳镇的鸟鸣,闻着纳镇的花香……纳镇的阳光不可谓不明媚,使我禁不住打了几个喷嚏,忽然间,看见一只麻雀从枝头飞起,飞向那苍蓝的天空,在一看那树枝,却已长出新芽了……
春天……我终于看到你了……躺在纳镇的草坪上,仰望着天空……
我大中华果然是人才济济啊
作为一个理科生,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立刻石化了。我很想抽人!很想狠狠地抽命题老师一巴掌——代表我的物理老师。
让一只鸟,叼着树枝飞太平洋——什么样的极品智商才能编出这样的故事呢?我不知道命题老师的鸟,是如何威猛,是如何神奇。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却让我不得不怀疑一些东西。我不跟你计较,一个叼着树枝的鸟,如何跟同伴打情骂俏;我不跟你计较,一个不会游泳的鸟,如何踩着树枝捕鱼;也不跟你计较,太平洋的海浪会不会打翻树枝。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你知道,究竟多大的一根树枝,才可以让一只鸟浮在水面上?
铁丝一样粗的?筷子那样粗的?找抽的命题老师,请允许我教给你一个关于浮力的公式,如果你想让一块木头能载动一只鸟,那么需要符合如下条件(出于对您智商的尊重,我不使用各种字母:
木头产生的浮力-木头本身的重力+鸟的重力
为了能让木头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假设木头恰好被完全踩到水面以下。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水的密度×木头的体积×重力加速度-木头的密度×木头的体积×重力加速度+鸟的重量×重力加速度
合并同类项并简化之,得出:
木头的体积×(水的密度-木头的密度-鸟的重量≥0
水的密度约为1000千克/立方米,而木头的密度在400-750千克/立方米之间,我们权且当这个鸟很聪明,找了比较轻的一种,木头的密度按500千克/立方米算。
可得出:
鸟的重量/木头的体积-500千克/立方米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的结论:
如果鸟是1公斤重,那么,木头的体积-1/500立方米-0。002立方米-2立方分米
2立方分米什么概念呢?——我们常见的砖头,大约两块!!!
一公斤中的鸟什么概念呢?这么说吧,普通的母鸡一般三四斤重,一公斤重的,也就是只小雏鸡。一只小鸡那样大小的鸟,衔得动两块砖头大小的.木块或者说是一个胳膊粗细的木棒吗?就算可以,风对木块的阻力,也会让鸟儿飞到大西洋,而不是太平洋的。
命题老师可能会说他的鸟大,鸟大分量也重啊!那可能要衔的就不是胳膊粗的木棒了,而是一根柱子了。
总之,科学告诉我。不管是什么鸟,都不会选择叼着树枝飞太平洋。如果一定要这么干,肯定是只傻鸟——淹死在太平洋里喂鱼的傻鸟。
对于建立在这个傻鸟故事上的傻鸟道理,只有傻鸟才会信。
汽车渴望公路,花草渴望雨露,灵魂渴望超度,心灵渴望归宿,而我则迫切渴望着有个媳妇。
众里寻她千百度,踏平脚下路,蓦然回首细环顾,大婶大娘无数。
都说男儿有泪不扑簌,但那绝对是未到伤心处。
有谁知道泪水已经多少次模糊了我心灵的窗户?
况且咱都是沧海一粟,凭啥我就不能在爱情的海岸登陆?只能一口一口地吃着干醋?
人生本来就短促,我又怎能就这样默默地虚度?
为了尽快给自己找一个归宿,我决心不择手段的全力以赴。
错误,错误。这种想法最终成了我难逃的劫数。
没想到我一时的慌不择路,竟上演了那样惨绝人寰的一幕。
(2
上学时,数学不好,总期待着睡着的时候有人摸一下我的头,然后什么都会了,结果还是不及格;工作后,总期待着随便买张彩票,就可以中他个五百万,结果连个五块钱都中不了;恋爱了,总期待着这是最后一次,然后就可以直接触碰幸福,结果还是不停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3
总想有一种期待,我能瘦下去;总有一种期待,我能成功;总有一种期待,明天会更美。有时候自己不是个悲观的人,我相信自己能成功,我知道明天会更美好,但是我很《彷徨》;《彷徨》自己究竟怎样才能瘦下去,我向自己高声地《呐喊》,呐喊着你能不能少吃点!
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亲爱的同学们也将步入紧张而充实的初三最后一学期的生活。初三是一个神秘的名词,它又是三年学习中终期的一个代名词。人生的道路虽然很长,但关键的往往却只有几步,而初三就是这关键几步中的第一步。我们只有迈好这一步,才能顺利通往人生的顶点。同学们,初三是机遇,初三是挑战,初三这座大山就横在我们面前。为此,我们只能选择拼搏,不能后退!寒窗九载,只剩最后一搏,同学们,再加一把劲,每天进步一点点,那就是成功,只要不放弃追求,就永远不会被打败!
一次次的打击让我愈战愈勇,一次次的失败让我懂得:梦,就在前方。
——题记
窗外,白雪茫茫,让我那颗躁动不安的心终于安分下来,也终于让那画满红叉的试卷映入眼帘,不由得,双眼模糊了起来,好似昨日重现......
“看,那不是X班的XXX吗,她怎么在哪儿蹲的呢?”“哎,还不是因为考倒数没脸见人了,走走走,别看她了,刚出门就碰见她,真晦气。”
耳畔传来几声讥笑,我不由得抬头张望,只见两个刺眼的身影朝我指指点点,心想,她们是在说我吗,再看看四周,寂静的只有自己的影子陪伴,是啊,她们是在笑我,笑我无论怎么努力也只有给小组拉后腿的份,无论怎么努力也只是原地不动......
我艰难的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积雪,缓缓地向教室走去......
回到座位,我看到考试前好友送的.小便条——“也许你无法拥有深邃的蓝天,但是你可以做飘逸的白云;也许你无法拥有浩瀚的大海,但是你可以做清幽的小溪;也许你无法拥有最好的成绩,但是你可以做最优秀的学生。因此,即使你是棵小草,一棵永远长不成苍天大树的草,但你要做最绿最坚强的小草;即使你是一滴水,一滴永远不会奔腾的水,但你要成为水中最纯的那一滴。”
是啊,就算全世界都否定我,我也要坚持我自己,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纵使我不聪明,每次只能给小组拉分,那又何妨,只要我努力,只要我不放弃自己,不否定自己,我也会进步,我也会慢慢蜕变的。
即使我会为自己的选择一千次的摔倒,我也会一千零一次的爬起,因为我的梦想还没有实现,因为我的诺言还没有兑现。
梦,并没有结束。
——后记
登上舞台,他们宣告:“我是歌手。”这是一次人生的回归,也是一次生命的超越。晨起梳洗,我们默念:“我是学生。”这是一种自我的确认,也是一种成长的态度。
学生,学习之人也。然“学习”的内涵,不知从何时起,已经窄化为读书与作业。整理书包,日常家务,竟由父母包办。上课读书,放学作业,我们正成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孔门弟子。
我们亲近书本,却远离了自然。我怀念那些上古的先民,他们在森林和草地上晃荡,抓白蚁、采野果、挖洋葱、追兔子,见机行事,有啥吃啥,喝着风就长大了。他们采集的不只是食物,同时还有原生的知识。他们仔细观察树木的枝叶,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找出果实、蜂窝和鸟巢。他们掌握了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学会了听草丛中最细微的声响,知道里面是不是躲着一条蛇。他们总是以最省力、最安静的方式行动,也知道怎样坐、怎样走、怎样跑才能最灵活、最有效率。他们不断以各种方式活动自己的身体,让他们就像马拉松选手一样精廋。就算我们练习再多年的瑜伽或太极,也不可能像他们的身体一样灵敏。
自然是一本神奇的天书,期待着我们从它那里汲取智慧并得到滋养。社会是一本无字的大书,让沈从文先生念念不忘。
少年沈从文,常常逃学。逃学路上,看一个老人戴了极大的眼镜低下头来在那里磨针,看皮靴店大胖子皮匠天热时腆出一个大而黑的肚皮(上面有一撮毛用夹板上鞋,看剃头铺一个人呆呆的在那里让剃头师傅刮脸,看豆腐作坊里小腰白齿头包花帕的苗妇人用放光的红铜勺舀取豆浆,看屠户肉案桌上那些新鲜猪肉砍碎时尚在跳动不止的模样。沈老说:“我就欢喜看那些东西,一面看一面明白了许多事情。”除了看,沈从文还到处去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以后放出的气味。他还去听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刺的微声。“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题,都得自己去找寻解答。”沈从文是这样做的。
我不敢说是逃学造就了这个伟大的作家,但我可以说沈从文之所以能成为伟大的作家,与他少年的逃学经历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他在人生的早期从社会这本无字的大书里获得了直接的,炼就了敏锐的观察力与感知力。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羡慕那些负笈远游的古代学生,他们在字行与山路间自由穿梭。我羡慕那些出走与流浪的唐代诗人,他们用脚在祖国的大地上写下了动人的诗行。
我是学生,终其一生,我也要策划一场逃离,无论成行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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