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却普通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她静静地坐在残破的房间里,四周是布满弹孔的墙壁。几天天前,一群荷枪实弹的以色列士兵闯入她的家中搜查武装分子,当他们的目光扫过患有腰伤的哥哥身上的绷带时,枪声顿起。血泊里,哥哥扭曲的身躯永远地印入她的脑海,滚滚的泪珠滑过她洁白的纱布。那天,一个十六岁的阿拉伯少女郑重地作出了她的选择:“我再也不要当什么老师、护士了,我要成为一名哈马斯战士,消灭犹太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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