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作为一名作者,她只有一部作品,但是,这部作品却被翻译成65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出版了3000多万册。因为它给人所带来的感动绝不是一星半点,这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对于生活最为真实的感受,这部更像是一种生命的延续,它延续了安妮的梦想,安妮的灵魂。
对十三岁的安妮来讲,这日记本就像那个狭小空间中唯一可以真正倾诉所有心声的地方。然而,其实刚开始写日记的时候,她又怎么会想到,即将迎接她的是25个月黑暗得不见天日的光阴呢?安妮说过没有日记,也就无我,日记陪伴着安妮从一个女孩到一位少女的蜕变的全过程,她的思想,她的灵魂都随着这残酷的现实而成长着。作为一名犹太人的她面对死亡的阴影,面对战争,她的心灵一直是和平与真挚的。也许有人会说她的一生充满着悲剧色彩,而我说:她心底所存留的希望,是比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想去求生的愿望更为强烈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躲藏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所以,即使在那样残酷的战争背景之下,我们得到的更多是存在于生活中的美好,而萦绕在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的,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欢乐和温暖。
安妮的日记是不同于自传抑或是随想录这类的东西,她的日记亦没有华丽的词藻和含蓄的语言,其实,她根本没有将这本日记给那么多人看的准备。她在日记中所记录的是她在这两年间隐秘、艰苦的生活状况,她的苦闷,她对生的追求和期盼,对未来的向往和祝愿,对战争、人性的深入思考,还有她的梦想,她的希望。她渴望可以自由地看到天空,而不是在深夜里,悄悄拉开窗帘所看到的黑暗的一切。窗帘遮住的不仅仅是天空,还有光明,还有自由,她自从进入密室就无比渴望的自由。她曾多次写到阿姆斯特丹的被轰炸所造成的恐惧,也不断谴责种族歧视,她是战争与迫害的见证者,亦是受害者,她在无穷的恐惧中挣扎着生存,却依旧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有人说:悲剧是把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你看。也许,在进入父亲密室的那一刹那,安妮的自由就被撕碎了;也许,在她离去的那个原本应该充满希望的季节里,她绝望过,但是,在她的日记中,你更多的得到是8个性格不一的人对于生存的渴望。她曾这么写道:我对谁都不曾做到推心置腹,无所不言,但我希望在这里能对你如此,我也希望你能够成为我获得慰籍与支持的一个泉源。这是安妮对日记说的,亦是对自己说的。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我读了《精灵鼠小弟》以后,有很深的感受。
文中的小老鼠很爱帮助别人,有一天,它开着车,看见一只小鸟从天上掉下来,恰巧落到了它的车里。那只小鸟说有一只老鹰在追它。小老鼠回头一看,后面真得有一只老鹰在追赶它。小老鼠把车开到了一个管子里,老鹰没看见就飞走了。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老鼠一样乐于助人的人。最后小老鼠从楼上掉下来,也是这只小鸟救了它。这也说明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我以后要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更要像文中的小老鼠一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比如,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我要主动热情的去帮助他们,遇到盲人过马路时,我要扶着他们,并且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力争做一个文明好少年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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