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啦,万物复苏,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突然,一阵风吹过,几片乌云飘来,挡住啦温暖的阳光,吹来啦一丝丝寒意。
“啊,要下春雨啦。”我惊喜地喊道,“滴嗒,滴嗒。”几滴雨水落啦下来,这雨下的很细很细,犹如牛毛丝丝春雨飘落在我的脸上,那种感觉凉凉地、轻轻地、柔柔地、就好像春姑娘的手轻抚着我的面颊。
“沙沙沙,沙沙沙。”雨下大啦,远处的物体变得模糊起来,房檐上不时流下一串串雨水,春雨,使万物生机勃勃让小草茁壮成长,个让春笋渐渐长大。“沙沙沙”的春雨是那么的美丽。让干涸的种子吸吮着春天的乳汁,这使我想起啦一句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啊,春雨滋润万物,使春天的种子充满生机。
渐渐地,渐渐地,雨又下大啦,犹如一张大网,网住啦整个城市,地上积起啦水,刹那间,雨水像听到冲锋号似的,飞快的往下冲,犹如断啦线的珠子。“哗啦啦,哗啦啦”。雨越下越大,越来越密,雨水从云层中掉落下来,就好似画笔为大地上的物体涂色添彩,把春天的景色描绘更加美丽,把春天的一切都洗刷得干干净净。温暖的春,如丝的雨,晶亮而又绵绵,春雨多像春姑娘拨动的琴弦。
“哗啦啦”的雨渐渐小啦,细细的雨,牛毛细雨,春雨如丝,我不禁感叹道:“春雨,驱走啦冬天的严寒,迎来啦春天的温暖”。“叮咚、叮咚”。听,这是小溪在唱歌;“哗哗、哗哗”。看,这是大树在鼓掌,我看到优美的家园仿佛在春天的海洋里。
雨停啦,太阳出来啦,乌云散开啦,阳光回照大地,刚刚吸饱啦雨水的小草,现在又被温暖的阳光笼罩着,舒服极啦。丝丝凉意,丝丝春雨,你给人类带来啦勃勃生机,我爱你丝丝春雨。是她开启啦春天的大门,让春天的温暖流进我们的心中。春回大地,让万物和我们一起健康快乐的茁壮成长吧!
曾经许下一个约定,我们的感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洪流而退减,永远不会淡忘。
闭上眼睛,想想从前的我们。在缘分的牵引下,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欢笑,一起快乐。注定我们要在一起三年。
两年前的我们,背着书包,带上行李走进了这里,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是啊,友谊情深,它使我们舍不得回头。开始的开始,一切甚是陌生,陌生的校园,陌生的面孔,这里的一切使我们不断怀念从前。当我们在这里渐渐长大,将要离开它的时候,这里的一切又是如此的不舍。
我亲爱的'朋友,多年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在操场上一起奔跑的我们?在教室里一起大声读书的我们?在宿舍里一起闹腾到半夜的我们?
记得那年的趣味运动会,为了那次运动会,我们不断练习,不知道跌倒了多少次,膝盖不知道擦破了多少次皮,但我们依旧爬了起来,这就像人的一生,会跌倒,但是我们要坚强。老班好多次都打算要换人,但都被我们拒绝了,我们不同意,这是一次成长,就好比人的一生,磕磕绊绊,但我们要坚持,不能放弃。比赛那天,老班很早就回去了,留我们自己在那比赛。我们知道,老班的家很远,要是他等比赛结束之后再走,就赶不上回家的车了,所以,我们并不怪他。看着别班里的老班在操场上为自己的班级加油鼓劲,我们的心里都是一阵寒酸。不过没有关系,到最后我们还是赢了。我们没有辜负老班的期望与信任,没有白白辜负自己在训练中受到的伤害。
阳光温淡,岁月静好。过往的岁月,像是一部老版的电视剧,不断地从脑海中涌出,让人有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冲动,很快,我们就要分别了,不知道明年的今天,我们是否还会再相逢?
“实验初中,还未离开,就已开始怀念。”其实,我想到这句话已经很久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把它说出来,一想到明年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了,心里就一阵锥心的痛。
七月,又是一个离别的季节。以前,还小,不懂离开后的思念。现在,长大了,逐渐懂得感情的深厚。
那年初夏,放暑假了。家长会也结束了。
我和莉子又回到了那里。那时的校园,是寂静的。就像是一杯沸腾的水一下子冷却了似的,我们感受到了,那种离别的气息又离我们近了一步。我们走过那空寂的操场,走在篮球场旁的树荫小道上,阳光透过枝叶洒落在草地上,像是一群飞舞的小精灵。空荡荡的校园里,除了知了还在树上唱着那未完的‘离别曲’,我们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沿着树荫小道一直走下去,在无数回忆的缠绕下,我们回到了教室。推开教室的那扇门门,一股浓重的寂寞感迎面扑来。我们在教室里不停得打着转,走的一步比一步沉重。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所有的人,我们都坐在教室里,老班还在黑板上讲着那枯燥无味的英语,感觉一切都没变。
二十班,我们要说再见了,等到明年的九月,就会有一个新的二十班融入你的怀抱,现在的我们,以后的我们,会更坚强,更努力。因为,我们是从二十班里走出来的。
原来的我们,原来的故事,原来的欢声笑语,我在怀念,我们都在怀念的。
现在的我们虽然还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是明年的今天,我们早已各奔东西,或者,形同陌路。一年以后会是怎样?我们谁也不知道。
亲爱的伙计们,毕业以后,不论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们谁都不可以忘,谁都不可以。
窗外,秋风萧瑟,楼下那些树也开始落叶了,树挽留不了落叶的离开,就像我们挽留不了时间的推移。
那风还在吹,它吹走了落叶,也带走了属于我们的青春岁月。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童年》。这本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他写的著作有《母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海燕》等。读完这本书,他给我感触颇深。《童年》的主人公式阿列克塞。主要讲述了小男孩阿勒克塞的童年记忆,从父亲去世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的悲伤。他们搬家来到外公家,加入到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而母亲因为不满外公家的贫穷和无休止的争吵,在回到外婆家不久后,也离开了阿列克塞。慈祥善良乐观的外婆带给他一些童年时期的温暖。可在他身边的一些人和事,让他感到无能为力。伙伴茨冈被两个舅舅害死了。
舅妈难产死了……贫穷和争吵很快让这个家庭四分五裂。当母亲因为婚姻失败并返回外公家后,教阿列克塞读书,写字。但是给阿列克塞生下小弟弟后也去世了。这些事使阿列克塞受到了打击,促他离开了外婆家,走向社会。实际上这本著作里发生在主人公阿列克塞身上的事同样也发生在高尔基身上。他的童年如此艰苦,从小失去父亲和母爱,在离开外公家后,出外谋生计的过程中,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为苏联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幸福多了。我的童年从小就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关爱。为我提供了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衣食无忧,早晨妈妈为我准备好丰盛的早餐,放学后,接我回家,并安排周末送我去上舞蹈课,暑假期间带我去旅行,相比阿列克塞得童年,我感觉比他幸福多了。但他没有放弃学习,长大后终于成为著名作家高尔基。我想,我更应该珍惜现在的时间,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长大后不一定能成为像高尔基一样的人,但一定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是和妈妈一起阅读高尔基的著作《童年》,通过这次阅读活动,我发现和家人在一起读书能丰富我著作本身以外的很多知识。我期待能和妈妈在空余的时间里再读一本名著。
之前我总觉得做家务很累很不好,老妈叫我做家务是我总是说我要做作业当作借口,所以我很少做家务。因为洗碗我觉得很滑,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打破;拖地我觉得太累,而且我怎么拖也拖不好;扫地我觉得灰尘太多了。可是有这么一件事情让我开始喜欢上了做家务。
一天老爸老妈都不在家,我一人孤零零地在家里。突然电话铃响了,我去接电话,原来是老妈打来的,他说昨天有客人要来,叫我先把家里收拾干净,他们一会儿就回来了。我放下电话,心想:怎么办?我又不会做家务。收拾客厅先吧,将客厅弄干净再扫扫地就行了。说着,我就开始做了。首先把沙发上的抱枕放好,再把茶几上的书放进房间里,再将餐桌捡干净,电视旁边的草稿纸放整齐,最后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全放进房间里,因为老妈说客人是不会看房间的。再用扫把将地上的垃圾扫干净,把桌子抹干净就完了。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上留下来,我却还没来得及去擦,它就已经滴在地上了。虽然收拾客厅很辛苦,但是我觉得还是收得很干净。我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着客人的到来一边在休息,看着自己的成果觉得很开心。
客人终于来了,当他看到我们家的客厅时,举起大拇指赞叹道:“你们家既漂亮又很干净呀!”听了客人的话,我的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老爸老妈也回来了,看到家里变得这么干净,也表扬我。
原来做家务也不是很累,看来之前我都想错了,现在我开始喜欢做家务了,觉得做家务不仅可以锻炼着自己,还能帮家长减轻负担呢?有时我做完作业了,我就帮老妈扫扫地,捡捡房间,叠叠被子等等。经过这件事,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所以我喜欢做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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