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了一个出生低微且经历了曲折的人生,却又时刻坚持维护其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简·爱。
我记得简·爱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当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具有的反抗
简,她有着自我的尊严,她努力维护着自我的尊严。在感情上,她和一般人一样,是炽热而又热烈地爱着罗切斯特先生。可她在爱的同时,丝毫也没有忘记甚至减轻平等和尊严。她曾对罗切斯特先生说过:“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我此刻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用血肉之躯在跟你
简·爱这名女性,既不美丽,也不引人注目,但富有挑战、敢于抗争的性格充满着魅力。她出生卑微,却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相反,她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去抗争,去奋斗。哪怕招致严惩,她也不曾畏惧。在感情方面,她从不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富有而一味的地去讨好他,从不奴颜婢膝。她的头脑始终很清醒,没有陷入感情而不能自拔。
相反,当简·爱发现自我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属于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
我期望有更多简·爱这样的人——不管美貌或是丑陋,都坚强的去抗争,去维护自我的尊严!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手指〉,读后我深受感触。
课文主要讲了十根手指的重要性,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大拇指最肯吃苦。例如拉胡琴,招呼人,没有他不行。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它推动笔杆,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以它为主。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象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小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
如果我的话,我会更需要大拇指跟食指,因为他们做的劳力跟苦力太多了,但是其余三根手指的功劳也不少。
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手指对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哪怕少一根都不行,缺一不可,根根都有力量。
星期二我们新学了一
大拇指的身体矮而胖,头大而肥,构造简单,还比别的少一个关节。他吃苦耐劳、默默奉献;食指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强硬的曲线。他勤奋努力、不怕危险;中指是五指中相貌最堂皇的。他好逸不劳、华而不实;体态最秀丽,样子最可爱的莫过于无名指和小拇指。他们只是附庸而已,只能帮一些小忙。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我读了这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读《意林》这一本书,我觉得我忽然一下懂得许许多多的道理。这本书分为8个版块,分别是:成长小脚丫、搜星记、菁菁校园、思想的翅膀、天使之城、专栏加油站、IQ总动员和绿野仙踪。这本书里的每一篇作文,都告诉我们一个人生的道理,例如:成功的意义就在超越自己。这些道理都很容易让人读懂,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希望大家也来读这本书哦!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