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死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死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死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叶圣陶老爷爷所写的《稻草人》。叶圣陶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扩荒者。《稻草人》也当然是构思新颖独特,描写细腻逼真,富有现实内容的的啦!
稻草人是农民亲手造的,他的骨架子是竹园里的细竹竿,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破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他的手没有手指,却拿着一把破扇子——其实也不算是拿,不过用线拴住扇柄,挂在手上罢了。虽然他造的并不是十分精致、美观,但他十分负责,比马啊,狗啊好多了。
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我读后,十分感动,心里酸酸的,心中充满了沉闷和压抑,稻草人的形象在我心中永远挥之不去。
可怜的老妇人啊!不仅死了丈夫,连唯一的儿子也得了白喉去世了,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可老天仍不眷恋她,她又落下了心痛这个毛病,老了,没有力气了,还得耕地。可是接着两年闹水,稻子都淹了。还好今年稻子长得壮,雨水也不多,像是能丰收,可是没过几天,飞来了许多肉虫落在稻叶上疯狂地吃着稻子,渐渐的,一片片绿油油的稻叶全没了,只剩下光杆。他心痛,不忍心再看,想到主人的辛苦又只能换来眼泪和叹息,他低头哭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现在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和来之不易。和过去的生活简直是无法相提并论。现在我走到家乡的田野上,现在的稻草人可神气了。就像一个战士一样,在绿油油的田野上站岗,也变得有鼻子有眼了,换上了一顶崭新的帽子,穿上了专属他的战服,这样看上去看得更加高大了,更加挺拔了,但是他的品质没有变,依然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没有半点倦怠。
四头成年骆驼和一只小骆驼,大骆驼一直都在小骆驼身边,爱他,但是,在小骆驼的青春逆反期时,大骆驼过于溺爱,他们形影不离,最后大骆驼死了,小骆驼自己无法生存,由一头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一头一文不值的家养骆驼。
感悟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小骆驼之所以变成家养骆驼,是因为它没有锻炼的机会,家人过于溺爱而造成的,它一直生活在爱中,自己分不清自己能吃什么,不会对付狼、豹等食肉动物,不知道什么水能喝,这样离开家人,自己怎么能独自生活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等名言警句,都是要告诉我们,要锻炼自己,磨练自己。
感悟二:不要过于溺爱孩子。
一些家长总是关心孩子,但关心过了头,就成了溺爱,因此,让孩子多去闯荡,多锻炼,大家想想,如果大骆驼不那么溺爱,让小骆驼去锻炼,说不定,它会一直当野骆驼,并把野骆驼族群,发扬光大!
这几天我不仅读了《白象家族》我还读了沈石溪的另一本中篇小说《骆驼王子》,这本书充分描绘了一匹幼年野骆驼变为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的过程。
你们会问为什么野骆驼会变成家骆驼呢?这与文章主题相同那就是体现动物有时必须经过青春期的叛逆,这样才会长大,否则心灵就永远也长不大。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描绘的是一只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它每天都沉浸在秋草母,杏眼雌,光脖子等成年骆驼的溺爱中。使它错过啦“第二次断奶”,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身体,却只有小骆驼那么大的胆量的骆驼,变成了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这个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了:一定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培养自理能力以后才能成才,不能一直生长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然会变成胆小,懦弱,自私的人。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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