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似流水,当我觉得自己还在与小伙伴玩耍的时候,初中的钟声却敲响了。童年的许多的事我早以忘却,但童年时一件令我十分后悔的事却一直压在我心底。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当时我正准备写作业,这时我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看着空空如也的铅笔盒,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不如如何是好——那可是爸爸去香港旅游时特别买给我的呀,我可喜欢它了。这下可怎么办呀
正当我到处漫无目的地寻找我的钢笔时,我蓦地想起他——我最好的朋友晓晓。晓晓和我住在一个院子里,平日我俩很是要好,她也是个十分可爱、善解人意的好女孩。对了,晓晓上次不是借我的钢笔去写作业了吗?说不定她还拿着没给我呢!于是,忐忑不安的我几个箭步跑到了晓晓家,焦急地对她说:“晓晓你是不是还没还我的钢笔?”“还了呀,是不是你记错了?”晓晓说。哎,最后一丝希望都破灭了的我正准备离开,最令我吃惊不已的事情发生了——我猛然看见晓晓的桌子上有一支和我的一模一样的钢笔!我呆住了,霎时间我真不知应该继续沉默还是上前大骂晓晓一顿,毕竟我俩那么多年的朋友了……对呀,我们都是老朋友了,可她却还偷我的钢笔!我越想越气,最后直接扔下一句“你可真虚伪!”便怒气冲冲地扬长而去了。
虽然那天我跑回家的时候一直没停下脚步,但我心里知道晓晓一直都在不停地追着我,口中还不断地喊着:“你误会我了!你误会我了!”“哼,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就这样,晓晓越是喊,我越是跑得快。
回到家后,我的心仿佛打翻了五味瓶,只是那苦味特别的浓,浓得盖住了甜味……那晚我伤心极了,在床上辗转了一夜仍未睡着,脑中尽是以前我和晓晓的甜蜜时光。
从那以后我没有和晓晓再说一句话,即使她来找我我也不理她,只是不经意间看到机灵活泼的大眼睛,现已被黯淡无光、充满忧伤的眼神代替了。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了——晓晓在几星期后竟然搬家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晓晓,但那支钢笔却出人意料的出现在我家的沙发底下!!我的心中充满了内疚,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往事依依,造化弄人,晓晓的音容笑貌一直萦绕在我胸怀,时刻让我想起那个后悔莫及的夜晚。
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顺利的,总会有一些失败、后悔。说起失败,人人都经历过;说起后悔,那一次我就深深地后悔过。
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性格孤僻,成绩又差,在班上没什么朋友。一次,老师把一个矮矮的、十分可爱的小男生调到了我的身边。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透露出他的活泼可爱,他看起来十分老实,容易相处。于是我们便成了朋友。
自从那天以后,我下课不再是呆呆地坐在教室的角落里自言自语,放学也不是踽踽独行,而是下课时同他一起玩橡皮泥,放学时和他一蹦一跳地结伴而行。从那以后,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嘻嘻哈哈的。
我和他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雨天,风雨交加,天阴沉沉的,电闪雷鸣。同桌说那天是他的生日,我便在心里暗暗计划生日礼物的事。放学后,我没有和他一起走,我去了一家玩具店,为他买了一个玩具小熊。回到家,我急急忙忙地放下书包,赶去他家。走在去他家的路上,我幻想着他看到我送给他的玩偶后的高兴情景,心里高兴极了。我实在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疯狂地跑起来。“终于到了小区了!”我喘了口气,看见一位阿姨正从里头走出来,她怀里抱了一大篮子的玩偶。我仔细一看,是他的母亲!我连忙上前打了个招呼:“阿姨!您好!我是您儿子的同学,是来给他送生日礼物的!”阿姨看了看我,笑着说:“你看,这孩子!十几个玩偶,每一个好的`!这不,我去把它们都丢出去。你去屋里找他吧!”我笑着点了点头,刚想往前走,发现地上掉了一个小玩偶。我马上捡起它,准备把它交给阿姨,但是当玩偶的样子映入眼帘的时候,我怔住了。那是一个圣诞来人玩偶,是去年圣诞节时我送给他的。记得他说过,要像呵护我们的友谊一样呵护这个玩偶,可如今……我伤心地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很少理他,一直到我换班的那天,他塞给了我一封信。信里他提到了当日玩偶的事。他说:对不起!那天是我太粗心了,竟然把你送给我的玩偶也给丢了。我已经悔悟了!希望你原谅!我的泪水打湿了信:“不!是我错了!都是我的错!”
我现在十分后悔,悔恨自己的心胸狭窄,但一切已是过去,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父亲的手,即使是在教训孩子,也会给以孩子温暖。
——题记
自我有了记忆能力起,我对父亲一直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老实说,父亲并不高大,一米七的个头,略有些发福的腰,微微挺起的肚子,以及一副金丝边眼镜,怎么看怎么像个有学问之人,理应是温文尔雅的。谁知在我的心中,他却像个山野村夫一样,有些匪气。
尤其是他那双手,虽不似练武之人布满老茧,威力却很惊人。他的手,厚且大,指头极粗,张开五指,便像一块砖一样厚重。当他的砖一样的手掌向我挥来时,我顿时觉得我成了孙猴子,即将被“五指山”压得无翻身之日。
事实上,我也仅仅和父亲的手掌亲密接触过三次,第一次是手,第二次是脸,第三次是头。
记得我八岁那年,正值顽童岁月,也是任性的时候,那时我迷上一套漫画,数次开口索要不成后,我便挺而走险——偷,大概偷了三十块钱,当然,当时的我显然不够熟练——当然后来也没偷过,当我把手伸进父亲皮夹的一刹那,我忽然感觉身后鼻息直喷颈部,反头一看,一黑脸大汉正铁着一张脸,剑眉集中,怒视着我。当天,当父亲的“砖头手”第一次用力地拍到我的手掌时,我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因为太痛了!
从那时起,我对父亲的畏惧程度一天天加剧,心中也产生了一丝丝怨恨。在我十五岁那年逃课被抓到后,父亲第二次打了我,当他厚重的大手甩到我的脸上时,终于,我下定了决心——等什么时候我长大了,绝不会任父亲打了!
十六岁,十七岁时我的身高如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真有“势拨五岳掩赤诚”之势,十七的我和父亲站在一起时,个子高他一头。
终于,在又一次犯了错后,父亲又扬起了他的手。我心想,若他挥下,我一定有挡住他的手的力气。他扬起的大手上有一道深深的红色指甲印,我清楚地看到,那时在听老师训斥我时,父亲用他的大拇指,狠狠地插入了他的食指之中。父亲的宽大的手掌,最终还是落下了,但这次力度似乎不大,只轻轻地抚摸了我的头,眼神复杂,不知那里包含了多少情感,有期待,有愤怒,也许还有失望。
我愕然了,我没有想到父亲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想过,当我有力气抓住他挥向我的手时,我会得意地笑,会张狂地笑,会毫不畏惧地和他相对视。但我没想到父亲只是用手抚了抚我的头,还留给我那样一个复杂的眼神。
父亲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背影。父亲有些驼背了,身子却更胖了,不知为何,我的眼眶有些湿润,想到父亲的手,那不仅仅是惩罚我的利器,更是温暖我的太阳啊。
回想起生活中的一个一个片段,想到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准备早餐的父亲的手;想到每天晚上十一点要去学校自习室接我的开着车的父亲的手;想到帮我涂药的那双手;想到抚摸我头的那双——我父亲的手。
我忽然对着父亲的背影大声喊:“爸,我会努力的!”父亲身影猛然一顿。终于,他缓缓扬起了手!像太阳一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春天是鸟儿们的殿堂,那叽叽喳喳的动听的歌声,是鸟儿们在动情歌唱;春天是鸟儿们的竞技场,那五颜六色、千姿百态的花朵,是花儿们争奇斗艳的法宝;春天是我们梦想的天堂,那一张张美丽灿烂的笑脸,是我们给予春天的希望。这么多的景色,千姿百态的,各形各色的,春天难道不美吗?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一觉醒来,发现窗外一片生气昂然的景象:远处朦胧的青山,进处微波粼粼的池塘,门口几棵发芽的柳树,风一吹,柳叶随风飘动,像美丽的少女,衣裙随风飘扬。“咦!”柳叶被谁裁地这样细呢?原来是春天的风把他裁剪的。
骑上自行车,走在屋旁的公路上,路两旁的樱花开了,散发着迷人的清香。头顶上不热的太阳微笑着,云姐姐努力地变换着魔术,鸟儿们成群的飞过,使人如痴如醉。
走在孙武湖的大桥上,往下看,一片清澈的湖水,里面各种各样的小鱼在欢快的游动,风吹过,使人立刻神清气爽,微风抚摸着面颊,使人格外舒服。
坐在石凳上,周围一片片盛开的花朵,黄色的、红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等等……花儿们尽可能的向我们展示它们的魅丽。
心头一悦,竟唱起歌来,仿佛我就是花儿们当中的一员,随着景色的变换而舞蹈。
到村西头的水库转一转,一幢大楼立在水中,像是湖中小岛,拿一个大网子一捞,一大网小鱼被捕到,感觉大有收获,特别高兴!
春天的微风,吹落柳絮飘到水中,就像在水面上洒下了一层薄纱!
走向沙滩,这里一片喧闹的景象,数不尽的游人在这里嬉戏、玩耍,我真想让这一刻定格在世界上。
春天真的好美,但他总是伴随一年的四季而流失,我只能把它留在记忆里,我期盼着每年春天的到来!
有那么一种花,春天里不自命清高,仍与百花齐放,微笑着与百花争夺阳光;有那么一种花,永远都是平易近人,她不是富贵的象征,却总比富贵更能令人感受到快乐;有那么一种花,她凌霜,她傲雪,她永远不畏惧恶劣的天气,总是那么美丽的开着,开着……这,便是亲情,这,只是亲情,——一种世间最美的花!
亲情不因季节而改变,不因成长而改变,不因金钱而改变,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永远都拥有自己那颗无比纯洁的心一样。在春天里,亲情温暖着我们的心房。守在我们一旁默默帮助、支持我们的`亲人在一把把地为我们捧来阳光的温暖,家的温馨,这一刻亲情很平凡、但很美。夏日里,房檐下拿着雨伞害怕你放学淋到的是亲人略带冷颤的背影,以及秋日里,父母为你添上的一件暖衣,或是冬日里的一杯热茶,这一切,虽然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它们都向我们证明了:亲情之花永不凋谢,亲人们的爱永远都在。有人喜欢牡丹,为了富贵而舍弃亲情,而当富贵射他而去世,不不安的是家,是亲情,富贵不等于快乐,拥有富贵不如拥有亲情,真正的幸福着会努力给人们关心,也会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就像一个富翁,失去亲情,他的心灵将会变得空虚,金山银山也只是身未外之物。所以,喜爱牡丹的人们不要忘了,要及时呵护心灵之花——亲情哦!亲情将会带给你快乐。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的,陶渊明像菊,高洁傲岸,但是,亲情不像菊,陶渊明也不会像菊那样对待亲情。“僮仆欢迎,稚子候门”,欣赏菊的同时,陶渊明也珍视亲情,不对仆人居高临下,所以,即使是“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窘境,陶渊明的内心仍让是快乐的,谓之:“因事顺心”。所以,亲情是属于每个人的,不像菊只属于秋季,亲情,因人人共有而平凡,易被忽视,亲情,又因某一刻的回眸而令人感动。当那枝花萌芽时,他与所有的花一样备受呵护;当那枝花开了,它便拥有与所有的花不一样的花季,那便是—一生一世;当那枝花儿的芳香感动你时,她才被懂得,她才受到所有的花都应该有的赞叹,这,便是亲情,所以,记住这枝花,这枝伴你一生,时刻温暖你,感动你,而又最易被你忽略的花。花儿的美丽不该等到一切的浮云解开之后才被注视,因为她每时每刻都存在着,付出着。珍视亲情,与亲情相伴永恒。
亲情——一枝绽放在世间最最美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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