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创新带给我们好处英语作文)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创新带给我们好处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23 10:39:11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创新带给我们好处英语作文)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一直以令人震惊的高速向前飞跃,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在努力地发展自己,因为整个世界都在进步,一旦自己稍有懈怠,哪怕是进步的速度滞后于世界进步这个大潮流,就会被这个世界狠狠的抛在后面。而一旦无法泡在世界潮流的前沿,那么结果是非常明显的,“落后就要挨打”将是一个永远都颠扑不破的真理。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当中,落后,那意味着的将会是其他各国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欺压与剥夺。尤其我们中国自近代以来一直处于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的地位,所以我们更加迫切的需要积极努力的发展自己,只有我们国家的综合实力提升上来,我们才能真正以一个泱泱大国的身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一个国家要想迅速发展并且能够走在世界的前沿,并不是口号要喊得多么响亮,也不是我们要多么拼命努力,要知道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在科学技术当中创新又是出于其最核心地位的。所以说创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关于创新有四个基本术语:创造、创新、发现、发明。

创造,创造是人首次产生崭新的精神成果或物质成果的`思维活动与实践行动。“新”是创造的核心。如发现新事物、总结新规律、提出新问题等等;发现,发现是经过研究、探索等,发现前任未曾发现的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或者规律。比如找到一处新矿产、发现一种新元素、发现一种新规律等;发明,发明是创造新事物、新方法、新观点、新理论等。发明的成果不是自然界本来存在的,而是经过人耗费脑力、体力设计或制造出开的比如设计一种新产品,制造一种新材料,开发一种新工具等;创新,创新就是弃旧图新,它包含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及其商业化、产业化的创造实践。创新贯穿于人类生产实践、社会实践以及科学实验当中。

我所学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尤其需要一种创新精神。机械创新的特点有:独创性、实用性、突破性、多向性、连动性、突变性等等。机械创新需要我们注意观察生活,利用所学的机械专业知识进行创新,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

利。说到大学生机械创新,就不得不提大学生机械创新大赛。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的主题为“幻·梦课堂”;内容为“教室用设备和教具的设计与制作”。需要我们根据对日常课堂教学情况的观察,或根据对未来若干年以后课堂教学环境和状态的设想,设计并制作出能够使课堂教学更加丰富、更具吸引力的机械装置。

我们的课堂、梦幻般的课堂。我曾想过:每次老师在讲台上面讲课,一边在讲着,有时还需要擦黑板,感觉老师好辛苦,甚至得职业病。因此,我想设计一款全自动黑板,利用简单的机械为老师完成擦黑板的工作。利用机械连接,制作一个机械手,手的一端是黑板擦,设计固定轨道,当黑板需要擦的时候,老师只需要按动一个按钮就可以快速将黑板擦净。我也希望能有一种自动化的学生桌椅,它能根据感应,利用机械完成自动打开和关闭座位,这样就可以充分节约教室空间,方便教室管理及卫生打扫。而课桌部分会感应同学上课时是否趴在桌子上睡觉,进行机械震动用来警戒大家上课不要睡觉。

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这表明创新是推动科技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我想我要结合自己所学的机械知识,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多多思考,努力创新。我相信:创新使生活更美好!

课程总结:通过机械概论课的几位老师给大家介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让进入大学刚接触自己所学的专业的迷茫的我们对这门专业有了初步了解。了解了机械的发展、控制、创新等等,也极大地激发了我对自己专业的热情。

改进建议:要是能有更多的互动,带动同学,激发兴趣,课堂效果可能会更好。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二】

Everyone may encounter a scene when he or she wonders what the meaning and purpose of life is. Answers to this question vary from person to person. As for me, I agree with the view that the meaning of life is to discover your gift and the purpose of life is to make the best of it.

On one hand, one's gift could be the source of his inner happiness, providing spiritual impetus and correct orientation. Take the world-renowned Chinese pianist Lang Lang as an example. His gift was noticed before he was 3 years old, which laid the foundation of his glorious life. On the other hand, proper use of talent helps people to realize their value in a positive way, thus making contribution to the society as a whole. For instance, Isaac Newton made a universally amazing discovery by digging into his gift and finding the Newton's law of gravitation.

In conclusion, let's search for our true gift and utilize it to the fullest to achieve a happy and valuable life.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三】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四】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五】

在英语村里,模拟了现实生活中的四个场景——“城市馆”、“自然馆”、“生活馆”和“商业馆”,四个场馆中的部分物品和布景都是实物,每个场馆又被分成几个场景,外教和中教轮流授课,我们这次可真是与英语世界来了个亲密接触。在全英语的语言环境和实物情境下,我们对学习英语的兴趣变得前所未有的高涨。就比如说在城市馆里吧,刚进城市馆,一个美丽的大都市——上海的模型立刻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那一个个地标性建筑物的模型,在镭射灯光的映衬下是显得格外的雄伟壮丽,你甚至猜想不到的是在城市馆里居然会有一节能移动的地铁车厢,在最后一节课中,老师终于带着我们“乘坐”了一次地铁,这“地铁”中,老师不停的作者令人捧腹的`动作,使得大家都争先恐后的想“乘坐”一次平时已经坐得习以为常的地铁。每当外教拉开悬挂的粉红色幕布时,或旋转布景板进行场景切换时,我们都会发出声声惊叹,因为,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学习过英语。在商业馆的超市里,甚至可以看到真实的收银机等等实物,我们真实地体验着用英语对话来购物的整个流程,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来学习这个角色所要说得话;在生活馆里,老师会用英语生动地为我们介绍各式厨具用品,并且还和我们做游戏,让我们在游戏当中来巩固与加深你对这个英语单词的印象,如果你读得好的话,老师会和你拍手,表示鼓励;在自然馆中,我们仿佛亲身来到了大自然中,有热带雨林,有北极,海洋,在教室的墙上还贴着国家的地图和标着英语单词的国旗名称,在自然馆中最有趣的还是要数在进门时有一座假山,不高的假山上悬挂着一个吊绳,仿佛可以真的用来攀岩一般。我们不时为老师们幽默、生动的语言、表情和肢体动作爆发出阵阵笑声,为同学的精彩表现鼓掌加油。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快乐的学习了一次英语,也然我的英语水平提高了不少,希望以后这样的实践活动多一些,能够我们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我期待着有更多的同学能来到这个英语村里来,让他们也体验到更多学习英语的快乐!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六】

(1 模版1

Different people have different views on_____.Some people think that_____,whereas others aegue that __________.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I agree with the opinion that ___________.For one thing,I firmly believe that ___________.For another,_____________.Just think of________,who/which_______.

Taking all these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we may safely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______.Only if_______can we _______,just as the saying goes,________________.

(2模版2

In recent years there have been many reports of ________.It turns a new chapter of _________in China,and will have far-reaching effects in the forthcoming years.

The biggest benefit,in my eyes,is that_______.In addition,_______.Finally,______________.

Apart from the benefits mentioned above,we should also face several unavoidable challenges.In the first place,_____________.In the second place,________.What’s more,_______________.In summary,we should_______________.

(3模版3

Nowadays more and more ______are commonly and widely used in everyday life,ranging from 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

The popularity of _______will have a great influence on ______.On the one hand,_________.On the other hand,__________.

To conclude,____________are just like a double-edged sword.With them we may________.However,one point should be kept in mind that we should make sensible use,always being a master instead of slaving of them.

创新对于生活英语作文【七】

姓名:党权 班级: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号:内容提要:本采用倒叙的次序,从第四十二章一直到第二章,共七章零一节。其中以第四十二章和第八章的前两节为重点,第四十二章个人论述较多,第八章概括总结笔记较多。其余章节多为个人的归纳笔记。

第四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 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通过第一节认识到“数人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是与单独侵权行为对应的。其种类的区分以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标准。而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其中《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了按份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此处有一个疑问: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做区分,那么承担责任的方式又以什么确定呢?从法条上来看,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其行为为依据的,因此,其本质上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是以行为本身的不同为依据。书上所讲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来区分数人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为了教学方便。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怪圈里面。

回过头来看怎样区分数人侵权行为关键在于“共同”二字,法条上明确规定: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按份责任。因此,我们区分数人侵权行为,要注意行为主体是否有“共同”的合意(共同的故意)或者客观情况(此类情况指共同的过失;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此处有一地方殊值注意: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谓之“共同”是有争议的。照常理讲‘共同的过失’其恶性小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因此前者既然谓之“共同”,举轻以明重,后者当然应该谓之“共同”。但细心者会发现其中的不同:不论是“共同的故意”还是“共同的过失”,其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样的,没有孰大孰小之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但是“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故意一方的主观恶性显然大于过失的一方,如此一来共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过失方不公平,似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看到这里,感觉豁然开朗;从心里觉得民法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鲜活生动起来了,充满了逻辑趣味性和人文关怀。

从《侵权责任法》第14条可以看出,该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对行为主体而言,对外是连带的,对内是按份的。也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单个或多个连带责任人主张其承担该共同行为的全部责任;多个连带责任人之间要共同分担赔偿,或者按比例(能确定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这样的规定既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求偿实现的可能性,又杜绝了某些侵权人免于赔偿的情况,能起到惩罚教育作用。即便是受害人也无权仅免除部分加害人的责任,而让另外的加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向未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是已经承担责任的侵权人的权利,受害人无权干涉。从这样的规定里面,我

们处处可以看到公平原则的光芒在闪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源于两点:一、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更大,二、一般而

言损害程度更加严重。

连带责任的承担正当性源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

(三)教唆、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利用一定方式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者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方法使对方接受意图。教唆可由过失构成。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教唆与侵权行为的因果性。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帮助: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者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帮助行为与加害行为都已实施。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唆者、帮助者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教唆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内成立连带责任、对外适用监护人责任。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主要为了解决无法确定具实际侵权人的情况。给受害人以保障。构成要件:

(1)主体二人以上;

(2)每个人单独实施完成危险行为;

(3)每人有独立过错;

(4)不能确定损害后果具体由谁造成。

怎人承担方式为连带,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不同;前者主张只有找到实际侵权人,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后者主张行为人只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可免责。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的过错,只是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同一损害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之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前者承担连带责任,后者承担按份责任。 《侵权责任法》区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要点在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累积。即每个人的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都有完全的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不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时,责任大小如果能确定,则个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 概念与体系

概念辨析:归责就是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体系构成: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本书认为归责原则的体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民法基本原则、侵权法功能的实现、立法政策倾向。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两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

两层含义:一、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

二、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受害人、共同侵权人的过错都要考虑在内。

一个注意: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后果。

过错推定: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因此又称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不问行为人主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随着社会发展,无过错责任因应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导致的事故而出现。

三个含义:一、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其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仍然存在免责事由。

第三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 概述

构成要件,即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影响。

此处所讲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以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为背景。除损害赔偿责任外,构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不以损害后果为要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也不以过错为要件。

注意如果有免责事由的出现,即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全都具备,行为人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行为

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合法利益成为侵权对象时,在过错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

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除了违反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还违反了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规定、服务关系、契约上义务、自己之前行为及公序良俗。有的直接构成侵权行为,有的则与过错的认定有关。

(三) 损害事实

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我国《侵权行为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包括现实的已经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损害事实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大特征:一、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

三、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两大种类:一、财产损害,即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人身而造成的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二、非财产损害,即因侵害权利人的人身利益而造成的受害人无法用金钱计量的损害;但金钱赔偿却是救济非财产损害的重要途径。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意义: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事实因果关系:既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又指有证据证明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因果关系:既指事实因果关系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因果关系;又指事实因果关系中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判断。

相当因果关系,与直接因果关系相对。发源于生理学家Von Kries,其在法律上应用数学上的可能性理论与社会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认为客观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作为说明因果关系的一项要素。

包括两个要素,条件关系和相当性。前者指行为与权益被损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后者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用通俗的话来表达是:无此行为,不必生此种损害,由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四) 过错

概念辨析: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其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观状态需要通过行为本身来考察。

两大形式:一、故意。民法中的故意和刑法中的一样,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二、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民法通说又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相提并论。

过失存在的前提是有注意义务,违反了注意义务即会造成过失。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对过失的认定采客观化标准,以一个理性人在当事人所处情境下所做的反应作为注意标准。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是根据违章来认定的。

汉德公式:P表示概率,L表示损害,B表示预防成本,若B<P·L,则说明被告预防损失的成本低于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成本,此时被告被认为是有过失的。该公式反映了人们认定过失时的思维过程,具有启发性。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考虑因素基本相同,一般情况都是行为人比受害人更有条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证明过错的不存在。

第二十四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概述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表现,是一时的、延缓的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保护手段,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的当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其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里面又分为发生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功能上的牵连性。

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适用范围:主要是双务合同,及二人合伙的合伙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也适用于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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