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死,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死。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凡卡揉揉朦胧的睡眼,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城门跑去。他在那儿焦急地等着爷爷,但爷爷始终没有来。凡卡友好地问了问一位过路人:“请问几点钟了?”“我看看,六点三十二分了。”凡卡一听,急得连谢谢都没说便拔腿就跑。因为他必须在大家醒来之前回到店铺里。
凡卡来到铺子门前时,老板、老板娘已经早早地站在门口了,那表情十分吓人,凡卡的眼神里极度充满了恐慌。于是,他便想从老板与老板娘身边钻过,可凡卡还没钻过去,就被老板用力揪住那头金色的短发向院子里拖去,老板娘却在后面狠狠地踢了凡卡一脚,凡卡不禁大声叫嚷起来。老板把凡卡拖进院子里的一块空地后,抽出了那胳膊宽的皮带又狠狠的抽打了凡卡一顿。凡卡哭了,他哭得好伤心、好痛苦,好悲哀......他跪在地上祈求万能的上帝,让他亲爱的爷爷快点来接他回家,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待。凡卡小心翼翼地掀起衣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被打的身体上的一道道红色的痕迹,哭得更厉害了,一滴滴辛酸的泪水从他两侧的脸颊流了下来,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泪痕。
逃去如飞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爷爷还没有来。凡卡仍旧天天挨打、挨骂、挨冻、挨饿、挨......凡卡不再呼唤爷爷,凡卡认为爷爷不会来了,他对那封信充满了失望!
又过了一个星期,临近中午的时候,那些伙计们又捉弄凡卡,让凡卡去给他们打酒。凡卡低着头,不情愿的走着,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人。凡卡连忙扶起老人,为老人拍去身上的尘土,并诚恳地向老人道歉,凡卡抬起头来一看,啊,原来是爷爷。几个月以来爷爷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只不过多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而凡卡却变得很厉害:脸色蜡黄蜡黄的,瘦的就像一张皮包住了一堆骨头......爷爷一把搂过凡卡,擦擦早已泪流满面的脸后悔地说:“好孙子,都是爷爷不好,不该送你来当学徒。别干了,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吧!我再也不让你去当学徒了......”爷爷一边说一边抚摸凡卡的头。
凡卡终于结束了他悲惨的学徒生活。可下面等着他的又是什么呢?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人的思想似乎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犹记得还是高中时看到过文章,时隔两年再看,同样的为那生命的奇迹而感动,同样为与磨练的发生做好心理准备,但总觉得心中有什么在孜然生起。同样积极的思想还是有了变化,是更成熟了,更稳重了!
生活不可能是永远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总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磨难与挫折。就好比文章中的那对父子,父亲是消极的,在人生的磨难面前他屈服了,软弱了。可以说他失去了直面人生的勇气与对生活的信念,多么可悲,多么无奈。在磨难面前我们也许会失去很多东西,但最重要打的是希望不能丢失。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当灾难、疾病、痛苦等一切具有毁灭性的灾难飞出袭击人类的时候,希望还在,在潘多拉最后一层还保留着希望。所以不管灾难多么恐怖,人类因为拥有希望,就有战胜灾难的勇气。
而现在的我们呢?太脆弱。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稍微有些不如意,我们会自怨自艾。从小被保护得很好的我们似乎忘记了跌倒了还要怎么爬起来,所以才会有韩国自***率世界第一,富士康一跳又一跳,亿万富翁这个开煤自***,那个跳楼自***的……
冰心老人曾说:生命是一条小溪,它从清亮无暇的源头涌出,曲折迂回,磕磕绊绊。不管面临怎样的生活,生活你本身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伤害我们的是我们的态度。生活就是一座又一座的高山,磨难只是在半山腰阻隔我们前进的道路,可是又有什么呢?翻过去不就好了吗?当我们站在山顶俯瞰大地,俯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又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啊!
在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单看这个名字,格列佛像是一个坏人,就跟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没鼻子没心没肺的,但是,又看看这个游记,坏人应该是被关起来的,不应该流浪在外,像所有的旅行家一样自由地穿梭于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这是讲的一个什么故事呢?格列佛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逃犯,还是旅行家?
我最喜欢讲述格列佛刚到小人国那一段,格列佛的头发被一个绳缠住了,两只手被绑在一起,脚也绑在一起,动弹不得,而且只要格列佛一动弹,围绕着他的小人们就会拿箭射他,当然,这是在小人国,人小,武器也就小,就跟给格列佛挠痒痒一样,然后,小人国国王给格列佛松了绑,因为他觉得格列佛并不可怕,而且还大酒大肉的招待格列佛,还给他安排了六百个仆人,每次负责每人给格列佛喂两次饭,因为他救了人,国王宁愿牺牲自己国家丰富的食物财产来帮助格列佛的饥饿问题,就是为了让格列佛继续留在这里帮助小人国干小人国居民干不了的事情。让格列佛信任小人国,首先也要让小人国的居民接受这么个巨人。
我的感受是只要你对他人好,他人也会对你好,就像小人国的居民对格列佛一样,虽然他们大小不同,虽然他们语言不通,但是,格列佛帮助了小人国,所以小人国所有的人们都喜欢格列佛。
如果你看了我的读后感觉得有意思的话,那就抽空让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你买一本,读读看看吧!还有,读完一定要写读后感噢,再向大家暴露一些有趣的故事噢!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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