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女巫,她有三个儿子,这兄弟三人真是手足情深,可女巫却不信任他们,总以为他们会夺走她的权。于是她把老大变成了一只苍鹰,只能生活在悬崖顶上,人们时常看见它在空中不停地翱翔盘旋。她又把老二变成一头鲸,每天生活在大海的深处,人们总看到他不时地从水里喷出巨大水柱。兄弟俩一天内只有两小时可恢复人形。小儿子由于害怕女巫把他也变成一只猛兽、一头熊或一条狼,就偷偷地逃走了。他曾听说的女儿中了魔法,被关在了金太阳宫,等着有人去解救。已有二十三个年轻人冒险去救她,可都惨死在那儿。现在只剩一人可以去救她,以后谁也不能去了。这年轻人生性大胆,他拿定主意要去寻找金太阳宫。他日夜兼程地赶路,可连宫殿的影子也没找着,最后他进了一片大森林之中。突然他看见两个巨人在向他招手,便赶了过去。巨人说:“我们正为一顶帽子争执不下,因为我们彼此都一样强壮,谁也斗不过谁,不知道到底这帽子该归谁。小人儿总是挺聪明,我们让你说这帽子该归谁呢?”“你们居然会为一顶帽子而争执不休!”年轻人说道。“你不晓得它是个多好的宝贝,这是顶如意帽,谁戴上它呀,想到哪儿就能立刻到哪儿。”“来,把帽子给我,”年轻人说,“我先走一阵子,然后再叫你们,你们就来赛跑,谁先到我那儿,帽子就归谁。”说完他就戴着帽子跑了,可他心里老是想着公主,竟把那两个巨人给忘了,他一直往前走去,最后,从心底里叹了口气说:“噢,我要是在金太阳宫有多好啊!”可话刚出口,他就站在宫门前的高山上了。
年轻人走进宫门,挨个走过每个房间,在最后的一间才找到了公主。可当他看着公主时,他是何等的吃惊啊,只见她那死灰色的脸儿布满了皱纹,双眼黯淡无光,头发变成了红色。“你就是那位人人都夸她的世上最美丽的公主吗?”年轻人叫了出来。“这可不是我的本来面目,人眼只能看到我这种丑陋模样,你想见到我的真样子,可以看看这面镜子,它会显露我的真面孔给你看的。”她把镜子递到年轻人手里,他在镜子里看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少女的形象,还看到她是如何伤心地泪流满面的。于是他对公主说:“我怎么才能救你呢,我什么都不怕。”公主说:“谁能得到水晶球,把它拿到巫师的面前,就可以破他的魔法,我也可以恢复原形了。”公主又补充说,“已经有那么多人为此而丧身,你年纪轻轻的,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叫我于心何忍。”“谁也阻止不了我,”他说,“告诉我该怎么做。”公主说:“你得知道,宫殿坐落在山上,从这儿下去有一口泉水,旁边会有一头公牛在等你,你得和它搏斗,如果你运气好把它***掉,一只火鸡就会从它体内飞出来,它肚内有一颗蛋,烧得红红的,蛋黄中就藏着那水晶球。但鸟不会放下蛋来,除非迫不得已,如果蛋落到地上,立刻就会燃起熊熊大火,烧毁周围的一切,蛋也会自己溶化,里面的水晶球也不例外,这样一切都白费了。”
年轻人下山之后来到了泉水边,那儿野牛正喘着气朝着他怒吼呢。经过长时间的搏斗,年轻人把剑捅进了牛肚,野牛倒下了,转眼间体内飞出了一只火一般的鸟儿,鸟儿刚想飞走,年轻人的大哥从云层里扑了下来,把它赶到大海边,又用嘴啄它,鸟儿只得无可奈何地扔下了那只蛋。不过蛋并没有落在海里,而是掉在了沙滩上渔夫的屋顶顶蓬上。那屋立刻着火了,眼看就要倾塌,这时海掀起了浪头,盖过了屋顶,压住了火势。原来这是年轻人的二哥,那条鲸,游过来掀起了浪潮。火扑灭了,年轻人幸运地找到了那颗还没溶化的蛋,蛋壳因被冷水这么一浸已裂开了。他取出了水晶球,发现它毫发无损。
年轻人手握着水晶球,把它拿到了巫师的面前,巫师说:“我的魔法已被破除,从今以后你就是金太阳宫的王了;有了这个水晶球,你的哥哥们也可恢复原形了。”年轻人赶紧去找公主,他一踏进门,发现她已站在那儿,光彩照人,美丽无比,两人就高高兴兴地交换了戒指。
氧气面罩很轻,薄薄的一层,新新鲜鲜、略带一点玫瑰芳香的氧气,一缕一缕的自动从八宝宇航服中产生。轻轻吸上一口,芳香迷人,头脑顿时清醒几许,浑身上下似乎平添许多力量。好家伙,这氧气,竟然可以让人威武不少。
轻轻呼唤一声,“移开氧气面罩。”氧气面罩轻轻地缩回百宝宇航服内,看不到一点痕迹。科技的日新月异,真是令人惊叹、叹为观止。
“哇塞!这真是个好东西呀!万能博士,有了你这个百宝宇航服,还上什么学呀,只要将要学的内容输进这衣服里,花个三五分钟,不就全学会了。哇,百宝宇航服,我的最爱。”嘴巴刚刚有点空闲,陈子文迫不及待发表高见。
“啊哟,还真是这样嘢,那么多的知识,全都自动跑进自己的脑瓜子里去,自己所看到的就是自己所记忆的。真是不简单哟!”赵紫青有点嗲声嗲气,说话轻轻的,尾音拉得很长很长。
看着大伙儿很欣赏自己的发明,万能博士装出飘飘然的表情,“谢谢你们这帮小家伙的夸奖,谢谢。不过,呵呵,你们也不要想得太美了,这里能让你们快速记忆,但那只是浅表性的,记忆并不是很深。你们要是想把那些知识深深的记住,那就还需要对这些知识在实践中加以巩固,而且……”博士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浅表性的?而且什么?博士,你快说呀!”轮到东方明宫心急火燎。
“而且嘛,能够快速记忆,你们还得感谢你们自己。”博士慢慢说着。
“什么呀,我们感谢我们?万能博士呀,你就快点说。真让人心急。”陈子文也沉不住气了。
“陈子文,不要心急,听博士讲。”上官星涌劝着陈子文。
“是因为你们在学校里学得不错,才能快速记忆呀。所以,你们别想着单凭百宝宇航服里的记忆器,就能把什么都在短时间内学会。”万能博士加快语速向大家解释。
太阳升得老高,快中午了。一阵微风吹过,卷起薄薄的一点灰尘。灰尘随风飘荡,在地表顽皮地飞舞着。
拍拍双手,万能博士说:“那……我们就试试,嗯,司马飞灵,你先来一下。”
司马飞灵随即一声“向上飞翔”,腾空而起,飞得很快,转眼影子就变得很小,一忽儿从空中栽了下来,一转身,又飞上天空。
一定是司马飞灵在高速飞翔中还不熟悉,慌忙降低速度,却又降的'太多,从空中栽了下来,赶紧再次飞上天空。
随着万能博士的一声喊叫,“你们也都飞起来,适应适应速度,刚开始的时候,别飞得太快,适应了再慢慢加速。”大伙儿一个个腾空而起。
“哇,好痛快!速度好快哦!”陈子文在半空又喊又叫。
“蚊子,蚊子,咱们来比比谁飞得快。”欧阳奋图冲着陈子文说。
“别叫我蚊子,你这死粪土!臭烘烘的死粪土!”陈子文气急败坏,反唇相讥。
“就叫你蚊子,‘嗡嗡嗡’乱飞乱叫的蚊子。”欧阳奋图哪里饶得了陈子文,冲着陈子文直做鬼脸。
陈子文轻声说道,“百宝宇航服,全速前进,追上那死粪土。”
宇航服里的扬声器响了起来:“我的记忆里只有欧阳,或者是欧阳奋图,没有死粪土这东西,请指明要追上的具体名称。”扬声器里飘出来的声音,死板板的,没有一点昂扬顿挫的语调,气得陈子文哭笑不得, “好啦好啦,就是那死欧阳啦。”扬声器又传出声音,“已经知道你的意图,你要追上欧阳奋图。但是,请你以后不要加一个‘死’字,这样,电脑的反应更快一些。”
哇,妈呀,没想到这破电脑那么啰嗦呀,这下陈子文气得肺都要气炸了。
……
兔王总觉得自己这个大王当得没人家的大王神气。瞧虎王、狮王、狼王,威风凛凛,或率领部下出击,或接受臣民仰拜。而自己呢,没什么王气,只会带着部下逃避灾难,天天生活在惊恐之中。
兔王决定改变自己的形象,当个名副其实的大王。
他把几位善谋的大臣召来,给他出主意。
“是不是生理上的关系?我建议大王找位医生看看。”一位大臣说。
兔王认为有道理,自己从小就胆小,大概和身体上的什么毛病有关系。他决定去找医生。
兔王的山寨离医院很近,可他足足走了两个月才走到。他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要停下来,心惊胆战地判断着身边有无潜伏的`危机。兔王的耳朵长,能听到几十里以外的声音。
总算来到医院了。
“看什么科?”挂号窗口里问话。
“看……”兔王也不知道应该看哪个科。
“什么病?”窗口里又问。
“胆小……没有王气……”兔王面红耳赤。
“看心理科。”窗口里递给兔王一张挂号条。
心理科的医生是位小伙子,他笑容满面地接待了兔王。当他得知面前的这只兔子是全世界兔子的大王时,惊讶极了。
医生全面询问了兔王的症状,还给他做了心电图。
忽然,兔王紧张起来,他的两只耳朵竖得笔直,眼睛里露出恐惧的神色。
“你怎么啦?”医生不安地问。
“我听见有狼叫。”兔王浑身打哆嗦。
“狼叫?我怎么没听见。”医生觉得好笑。
兔王的确听见狼叫了,是在几十里之外。
医生突然明白了,兔王的病根是在耳朵上。
“我建议你把耳朵卖了。”医生说。
“你说什么,卖耳朵?”兔王头一次怀疑自己听错了。
“是的,卖耳朵。”医生肯定地点点头。
“……”兔王发愣。
“卖了耳朵,你就会成为真正的大王了。”医生补充了一句。
“真的?”兔王半信半疑。
“不骗你。”医生十分有把握。
兔王信了,从一见到这位小伙子医生起,兔王对他就有好感。
“可耳朵长在头上怎么卖?”兔王想到了技术问题。
“到我们医院来移植。”医生爽快地说。
兔家族在电视上大做广告,兜售兔王的耳朵。消息传到了虎王耳朵里。
“兔子的耳朵能听到很远很远的声音。”一位大臣提醒虎王。
“大王要是买了兔子耳朵安上,本事就更大了。”另一位大臣献计。
虎王想想觉得有道理,自己要是安上了兔子耳朵,保准虎气更足,更威风。
“快去同兔王联系。”虎王吩咐部下,生怕别人抢先把兔王的耳朵买走了。
兔王同意把耳朵卖给虎王。这天下午,兔王和虎王来到医院。由于兔子胆小,见不得老虎,医生把他俩安排在两间手术室里,互相不见面。
医生给兔王打了麻药。转眼间兔王的长耳朵被锯下来了。
另一间手术室的医生把长耳朵接在虎王的耳朵上。
兔王把长耳朵卖给了虎王。
还真灵,自从把耳朵割掉后,兔王的胆子变大了。其实他的胆子还是原来的胆子,只不过他的耳朵短了,听到的令他恐惧的声音少了。
兔王卖掉耳朵后,真的亮出了王气。他处事稳重,再不惊慌失措,赢得了整个兔家族的崇拜。
一次,一群狼逼近兔家族,兔子都慌了,吓得上蹦下跳。可兔王一点儿也没听见狼的嗥叫声。他厉声喝住慌乱的部下。大王的沉着,给臣民们吃了定心丸,大家都静下来。
狼群看见兔子一反常态,那么若无其事,反而不敢冲上来了,他们认准兔子后边有一张大网,要把狼群一网打尽。
狼群撤退后,臣民们高呼“兔王万岁”。后来兔王听说狼群离他只有一百米时,差点儿吓死。
虎王安上长耳朵后,很是新鲜,他能听到老远老远的地方传出的声音。好景不长,第二天晚上,虎王失眠了,他听见两个男孩子的争吵。
一个说:“老虎是好样的。”
另一个反驳:“老虎是坏蛋。”
什么?骂我是坏蛋!虎王生气了,气得胡须都发抖,可他没办法,那声音起码是从几十公里以外传来的。虎王一夜未睡。
次日晚上,困得睁不开眼的虎王刚想睡觉,又听见有人在说山东快书《武松打虎》,还伴随着满堂喝彩。虎王气得浑身发抖。
从此虎王烦躁不安,失眠伴着食欲减退,肝火上升,一会儿听见关在动物园里的老虎同胞的孤独凄惨的叫声,一会儿听到某某地的捕猎手又击毙了几只老虎的噩耗……
虎王的头都大了,他怀念过去宁静的日子,怀念自己的小耳朵。
大臣劝虎王把耳朵还给兔王。据说兔王死活不干,他正在动员自己的臣民把长耳朵都卖出去,白给也行。
它是一个普通的水晶球。水晶球顾名思义是一个水晶的。里面装满了星星状粉红色的亮片片。还有一个头发翘翘,带着一个粉色条纹状小帽子,无一不显出它的生机勃勃。每看到了它便想起了一年前的那个冬天,大雪纷飞的,母亲为了不让我生气而冒着寒雪,整整走了两条街,为我买回来的。无一不体现出母亲对我的爱。
这是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我刚上学,邻家的小弟弟便来到了我家玩,当然还有他那顽皮的猫咪。玩着,玩着。一不小心,‘‘啪‘‘的一声。水晶球碎了。
还记得,两年前生日。‘‘高珊,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祝你生日快乐,我们俩永远是好朋友。‘‘‘‘好。‘‘这几句简单的话语,寄托着我和好友的友情。所以这个水晶球一直是我最珍贵的宝贝。
于是,母亲不顾严寒的跑遍了全部的礼品店以及小卖部。因为,下了雪地上接了霜。所以走起来特费劲,滑倒了数次后。终于在一个左拐右拐的.小胡同中的小卖部中买到了。高兴的捧回了家,不想,又摔倒了。可母亲手高举着水晶球。
放学后,父亲来接了我。我便追问为什么。父亲沉默了许久。道;‘‘没,没有为什么。‘‘我便没有追问。回到了家,见到母亲,躺在床上,双膝摔得青紫。
数日后,小弟弟又来了我家。不小心说漏了嘴。我便追问母亲,母亲不肯说。我便想到了那冰冷的双手以及那摔得青紫的双膝,我明白了,全明白了。原来母亲为了不让我担心,谎称走路不小心摔倒。
想到这儿,想到这不争的事实。我哭了,狠狠的哭了。
想着,便玩起了那难忘的水晶球。玩着玩着,便又想起了那次鹅毛大雪,母亲,和母亲对我的爱。
村庄里的人,原来过着简单朴实的生活,可是有了水晶球以后,大家都忙着向水晶球许愿,要求有一大堆黄金、钻石、珍珠……等。但是实现愿望并不等于获得快乐,因为人的慾望永无止尽,所以村民们就算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也不会满足,反而是回到平凡的日子,才是最快乐。
所以我们要懂得知足常乐,因为知足是快乐的,我们现在拥有的亲情、友谊和生活都是很珍贵的,这些比黄金、钻石更重要,是我们一生不可或缺的,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
其实,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颗水晶球,它让我们有健康的身体、慈爱的父母、要好的朋友……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陪我们渡过快乐的童年,所以只要我们珍惜心中的水晶球,就可以得到真正的幸福。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美丽的水晶鞋五年级童话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森林里住着:小猫妮妮、小熊笨笨、小松鼠蒙蒙和大象伯伯等其他小动物。
一天,妮妮在城里买了一双水晶鞋,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妮妮穿着水晶鞋在森林里散步,小熊笨笨与妮妮碰面了,笨笨一下子就看见了她穿的水晶鞋,笨笨想:要是我有一双水晶鞋该多好呀!于是她走上前问道:“你的鞋能借我穿几天吗?”“行,两天后还我吧!”妮妮爽快地回答。笨笨穿上水晶鞋,还没走几步只听见喀嚓一声,一只鞋的鞋跟断了,“你,你……”妮妮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紧接着哇的一声,妮妮大哭起来,笨笨慌了。小松鼠蒙蒙和大象伯伯来了,蒙蒙安慰道:“妮妮,不哭啦!水晶鞋可以再买嘛!”可是妮妮不听,就要笨笨赔。
大象伯伯想了想拿起另一只水晶鞋往地上一砸,呵!这下两只鞋一样高了,小松鼠和小猫异口同声地说:“大象伯伯,你真聪明!”大象伯伯说:“每个人都是聪明的,只要肯动脑,坏事往往会变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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