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那天中午,我正在房间里抱着爸爸给我新买的那本《十万个为什么》,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妈妈正在厨房里为了做菜忙得火热朝天。
忽然,听到妈妈喊一句:“儿子啊,没有味精了!你帮我到公园门口的小超市买一包味精回来好不?”我在看书,正看的起劲,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好。妈妈塞了20元钱到我手里。我还沉浸在书里,一手拿住书,另一手拿住钱,穿好鞋子就边看书边走到了小卖部门口。”
我照妈妈的话,用极高的童音对着小卖部里面的阿姨说:“阿姨,要一条围巾。”
里面的那位阿姨很是奇怪:“现在大热天的买什么围巾啊?”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妈妈要我买的。”
那位阿姨就拿了一条便宜的17元的围巾给我,找回我3元钱后,我看着书回到了家里。
刚进家门,妈妈就高兴地欢呼:“噢,味精来了,味精来了。”
我说:“妈啊,你大热天的买围巾干什么?”
妈妈说:“做菜要用啊!做菜不给味精味道就差很多!”
我心里暗暗默念:以后如果我会做菜了,一定每次都要给一条围巾。就把那条围巾递给了妈妈。
妈妈拿到围巾,顿时傻了眼:“我要你买的味精,你买围巾回来干什么?”
我大惑不解:“就是你要我买围巾回来的啊!”
这时我忽然想起妈妈吩咐我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全是书,当然会听错。便说:“。不好意思。我看书太认真。听错了。”脸涨得通红。
妈妈开心地笑了,把我搂进怀里。
这件事再回想起来,还能让我开怀大笑。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很多的事,总有一些事却是难忘的,在心底烙下了烙印,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和小韩,我的好朋友,约定去电影院看电影,我早早的就到了电影院,四处找着小韩的身影,有人在我身后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来,映入眼帘的是小韩那张明媚的笑脸,我们一起坐在椅子上等着电影开始。
过了一会,电影要开始放映了,我和小韩刚准备起来去影厅,突然从身后传来了小孩子哭泣的声音,我们一起回头看,看到了一个小男孩他正可怜的站在那里。
小韩急忙跑过去,蹲下身问小男孩,“小弟弟,你的妈妈呢?”小韩问,“我……我妈妈……妈妈不知道……不知道哪了……”我和小韩相视一看,决定帮小男孩找妈妈。
我们到了前台,让工作人员进行广播,我们也一起等着,过了一会,一位妇女跑了过来,抱住了小男孩,我们知道那是小男孩的妈妈,边一起回到了影厅。
回到影厅,电影已经开始十几分钟了,虽然我们错过了电影,但是我们都是开心的。
这件事一直在我的脑中,我永远都没有忘记,闭上眼,仿佛就是小韩那明媚的笑脸。
上周星期六的晚上,爸妈和我在家一起吃饭,其乐融融。
吃着、吃着,我不小心掉了几粒饭在桌面,爸爸叫我捡起来吃掉。我不以为然,撅起嘴巴说;"几粒饭有啥了不起?爸爸,你也太小气了。”爸爸脸上常有的微笑消失了,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说:“你应该学了《悯农》这首诗,把它背给爸妈听。”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是呀。”爸爸说:“这粮食是农民伯伯面朝黄土背朝天,顶着烈日,种出来的。一粒粮食一粒汗,来之不易呀。”听了爸爸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心想:“这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爸爸读懂了我的愧意,抚摸着我的头,和蔼地说:“爱惜粮食是一种美德!爸爸虽然很爱你,必须要求你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你知道吗?还有许多灾区的孩子吃不上饭、穿不上衣、上不了学,等着我们的支援呢!”
“爸爸,我懂得了要节约粮食的道理。”听了我的话,爸爸大笑起来,笑得那么开心!妈妈笑了,我也笑了、、、笑声飞遍家里的每个角落。
难忘上周和爸妈吃饭的事,更难忘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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