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凡卡,把信送到信箱里后,高兴地回到了鞋店里,坐在了一个墙角下,心想:爷爷马上要来接我了,我不会再挨打、挨饿了。凡卡想了想就睡熟了。他梦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看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爷爷看了不一会儿,就满脸是泪水,爷爷自言自语:“我的孙子本指望学会做鞋,能养活自己,可来到那做的事跟做鞋没有一点儿联系;本指望他有吃有住,可却常常挨打、挨饿、挨冻,不行,我一定要把他接回家。”
梦中的凡卡知道爷爷要来接他,高兴得都笑出声来。就在这时,老板和老板娘回来了。老板看见他家的小孩子在哭,心中顿生怒火,凡卡上哪里去了?老板来到过道一看,凡卡在睡觉。“快起来!”凡卡被老板的怒吼吵醒了。老板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生气地说:“好你个小兔崽子,你不干活反到跑这来睡觉,你可真吃了能心豹子胆了。看我不揍死你!”说着,老板拿起大棒子狠狠地向凡卡打了几下,凡卡疼得直打滚……
一天,老板娘让凡卡拖地。凡卡打了一盆水,凡卡把拖布往上一抬,水溅到了雪白的墙上,被老板娘看见了。老板娘把拖布拿起,狠狠地打了一顿凡卡。凡卡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没有一块好地方。疼得晚上都睡不了觉。
凡卡小声地说:“爷爷,怎么不来呀?您要不来我就要死了。”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爷爷还没有来,凡卡还是盼望着。他每天都吃不饱,睡不好,但他还是没有灰心,一直等着爷爷。
这一天,听到院子外传来了脚步声,凡卡心想:一定是爷爷来接我了,可一看不是爷爷,而是个邮差,那邮差说:“你的爷爷死了。”凡卡心一下子凉了。晚上,没有吃饭,它病倒了。几天后,可怜的小凡卡死了。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真的只是比较倒霉而已。”这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听起来很病态对吧?从这里看得出主人的心里的确有些许黑暗、些许病态。可是为什么呢?文中作者提到过主人公的形象——“作为一个带着高度近视眼镜,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的吊车尾差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最后一排属于自己的位置,默默观察班上的每一个同学。”
“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这一切似乎都在标志着:“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孤立她,远离她。这样的她身边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乐观不起来,因为心里找不到乐观的理由,于是只能被迫接受黑暗。
故事中的班长从头到尾都在扮演一个受害者,无缘无故的被人当做靶子,被攻击、被嘲笑,很可怜。可事实上,他们班上的每一个人都在间接的促成这件事,或许就连班长本人也间接的做了凶手。
作者曾写过:“我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但也只有那么一丝而已。”这段话,说明主人公的人性还未泯灭。只可惜,世界从未怜悯过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怜悯世界。主人公还只是个高中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已,究竟是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变得如此冷漠?看过我前面写的那些内容,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作者其实想告诉我们的,很简单——多多关心身边的些不善交流的同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
另外,那些被孤立的同学,自己也要注意。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全身上下好像无一个地方不在说:“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毕竟人类都是视觉动物,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让人对她产生好感,主动接近她,跟她做朋友。记住,只有你对别人报以微笑,别人才会回馈你以微笑。
我转过身,发现是另一个人。(我明白自己被遗弃了)他的气息,一点一点侵入我的心,我没有发现……
一滴汗划过他的脸庞(我想我是陷进了另一个陷阱里)……
过了好久,我惊讶的发现,我爱的并不是你,想回忆起你,却发现对你的记忆(对你的印象),变得好模糊,好模糊,像是水滴,一触即破。此刻,我才醒悟(我才发现),他的身影早在第一次看见他时已然刻到了我的心上
(原来,是我忘记了你,他的气息侵入到我的.心上,在我周围的气息,好危险,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走掉,会消失掉,离开我。但我并不在意,因为即使再危险,我也忘不了他,而对你的所有,因为他而忘记,爱了他)
那天,我那时感到的危险成真了,他也遗弃了我(丢掉了我),Find my heart was broken(发现我的心已经碎了),只有满地的碎片 (My sorrow and pain to talk with),(在倾诉着我的悲伤和痛苦)。
《骆驼祥子》小说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祥子——一个乐观向上,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
生活在富足的现代,人人摇着利己主义的旗帜,追逐着享乐,就算在新闻中或在街头偶而瞥见街头的流浪汉,仿佛也是司空见惯而不以为意,但是《骆驼祥子》小说里头,那个由满怀希望与年轻健壮,到不仁不义骗吃骗喝、带着「脏病」的颓废车夫—祥子—却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实在感叹命运的磨人,实在心疼穷人的苦难,感叹对于每天为了温饱与生活抗战、所挣来的一切也可能随时丧去的苦人而言,「希望」与「道德」真的是奢侈品,因为坚持与要强并不能为他们担保什么,幸福与美满永远离他们好远。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感叹之余,还是要有希望,人生不是这样的!只要能坚持,只要能忍过,生命的这一切灰暗总会拨云见日,总会柳暗花明。「坚持、乐观、谨慎、充实」,「信、望、爱」,人生,就会是多彩的,明媚的—即使外在是阴霾雨霏霏。
这本书我是第一次听说,我平时很少读童话故事,小时候也接触的不多,尽看动画片了,所以我的童话知识几乎全部来源于动画片。
按你的吩咐我看了小王子。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的童话世界,就是小王子再来地球前周游过的世界塑造的很不合理,虽然是童话,但起码是应该建立在一定合理性基础上的,因为人们很容易会对这世界结构和本质提出很多疑问。比如小王子住在地球外的太阳系中的一个小行星上,自己住的地方小的只能容纳三个小火山和一朵花,那他如何吃饭,如何掌握语言的,如何穿梭于不同的星球之间呢,他是怎么诞生的?还有他周游过的那些星球,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他们来自哪,他们的穿着怎么来的,他们怎样呼吸,是否会死掉?
当然这些问题本身就不值得探讨的,整部书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寓言以及关于它对沉陷于俗务和繁忙之中的人的嘲讽。
小王子实际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首先,小王子踏上的星球里面住着一个国王,这实际上是政治权利的象征,而那个整天数星星指的是狭隘自私,贪婪的商人。地理学家指的可能是我这一类人,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些脱离实际的东西,然后醉心于某种知识或语言上的虚荣。而那个电灯者则是社会中朴实勤奋的劳动人民。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旨就是作者所倡导的爱与宽容,因为只有爱才能拉进与小王子的距离,与他交流。这个作者叫圣·埃克苏佩利,他是一名飞行员,1939便投身于反法西斯的斗争中,后来死于一次飞行任务。
这是我全部的读后感的浓缩和精简后的感想,可能过于简单,但我想到我会补充,还有如果你对我的语言风格不喜欢,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最喜爱的一个章节就是小王子在和那朵话的对话,我总是从那朵花联想到你。
我在某些地方和小王子这个人很相似,比如我们都活在忧伤中,但我缺少的是小王子那种纯洁而高贵的心灵。我并不自卑或者对自己不自信,我也没有愤世忌俗,相反我一直深爱着这个世界,并且一向自视清高,只是忧郁症不断的挫败着我的意志和自信,所以我才看起来有些怯懦。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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