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在我看来养狗就是一种乐趣,狗的大小没关系,只要他们长得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我就很高兴!最近,我家就来了一只小巧玲珑、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的一只狗!
那是我过11岁生日的那年,我买了一只长着黄色的棕毛,有着圆圆的鼻子,大大的眼睛,他虽然很强壮,但他不是珍稀品种,珍贵的狗大人们说不好养,如果他死了,我会很难受的。我们这的天气忽冷忽热,对狗来说,这种环境它们不适应,因此我们为它建了一个小屋!
但是这只小狗并不是让我全部担忧,他还有让我开心的一面,有时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下去逗它玩,看到他开心的样子,我自然就开心了!也有写作业的时候,有的问题会把我搞得思绪错乱,于是我变下去跟他在一起玩耍,如此循环,我的思维得到了整理,当我再回去做题时,我的智力提高了许多似的,难题立马就被我做出来了,有事下了狂风暴雨就要立马把狗的铁链子解开,十分紧张、款南,等太阳出来时又要把狗从楼梯里拉出来,又要好长时间。
但是,噩梦来了,一天,我和小狗在院子开心玩耍,小狗一不小心,跑到了院子大门的地方,忽然来了一辆汽车,飞速的冲了上来,我赶紧躲到一边,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小狗的身体已经被压扁了,可是这是它依然站了起来,对我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再见了,主人!然后它就死去了,我们留着眼泪,把它埋进了土中!
这一次放寒假,我们一家子回到了老家过年。我刚踏入大门,一条黑色的大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它长着一身浓密的黑毛,四肢粗状,乌溜溜的鼻子上镶着一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可爱极了!它一见我便兴奋地跑过来,用它那灵敏的大鼻子在我身上闻一闻。很快,它便和我玩了起来,我便给它取名为“仔仔”。
一天,我突发奇想,仔仔能不能像爸爸所述的那样,听从我的命令呢?我十分好奇地领仔仔来到了一片空地上,准备让它来试一试。我首先拿出了一个球,并给仔仔展示了一下,然后一扔,但仔仔漠不关心,还在一旁懒散地晒起了太阳。我十分恼火,但是忍住了。我冥思苦想该怎么做。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一道灵光闪过脑袋,“有了”!我拿出了仔仔最爱吃的火腿肠,仔仔便立刻跑了过来,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微微一笑,把火腿肠藏了起来,又把刚刚那个球扔了出去,并示意“只有把球拿回来后,才可以给你吃”。仔仔似懂非懂,但还是怀着疑惑跑了过去。当它跑到球旁边时,又不确定地回过来看了一下我,好像在说“你确定是把球捡回来了吗”?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后,它便把球咬住,乖乖地交给我,我也很讲信用给了它一点火腿肠。之后我也渐渐地开始上手起来,只要我一把球扔出去,仔仔便会像离弦地箭一样冲出去,一扑、二咬、三落地,整个动作一气和成而且一眨眼的功夫,球便会到我手里来。
又一天晚上,我陪着仔仔一起去散步。在路上,我们突然遇到了5条狗狗,它们有的高大粗状,有的凶神恶煞,还有的虽然小,但是叫声和大狗不相上下……,仔仔似乎早就意识到了这点,立刻撒腿就跑,一眨眼便没了影。我立刻追了上去,幸好我带了一根火腿肠,这才把受惊地它安慰了一下。
过年假期总是那么短暂,我们又要回家了。虽然回来时间不长,但是梦中总是不时出现家乡的房子和在奔跑中的仔仔。只要忆及那黑色的身影,我的心境与梦境就立刻变得有声有色。
I did a survey recently about doing housework among my friends to see people's attitude about it.The result is that most of them are tired of housework .
I feel so amazing,because I think doing housework is very interesting,it makes youth more independent ,it means that we are not relay on our parents any more.And it also help us to get on well with our parents,we'll have more topics with them.Then we'll find communicate with our parents isn't h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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