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产品”说明书
品名:唐嘉雯
性别:女
生产日期:2000年12月20日
保质期:100年
爱好:比较广,主要弹钢琴、拉小提琴and看书。
有一次,妈妈叫我弹钢琴,我二话没说,就坐上了钢琴凳。老师给我布置的曲子正是一曲有名的《蝴蝶》,弹起来,优雅而动听。而我刚开始弹,难免有些不熟练。喜欢优雅曲子的我硬是不信邪,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非得把它弹熟不可。
当然我还爱看书。每当捧起一本书时,就不肯放下,真可为谓是废寝忘食,简直比书呆子还要书呆子,比啃书虫还要啃书虫。 特点:比较“牛”。
要知道,此“牛”不是厉害的意思,它是指爱吹牛。妈妈和我比赛吃饭,我却毫不在意,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还对妈妈说:“妈妈,您肯定比不过我,我这么厉害,眼睛一股就吞下去了,不要白费力气了!”结果,我才吃一半,妈妈就吃得干干净净了。
性格:爱哭。
每当男孩子欺负我时,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放开大嗓门,亮一亮我的喉咙。看到虫子我会怕的哭,摔一跤也会哭……总之只要有不顺心的事,我就会亮喉咙。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因我省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管理体系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导致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难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控制和减少尾气排放难度增大,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机动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铅、苯并芘及固体颗粒物等有毒气体影响人们的健康也越来越明显,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显得极为重要。
目前,我国有近百个城市颁布了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法规的出台,有力推进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调研中了解到:天津、甘肃和青海将机动车排放污染空气控制在20%、xx%和19%以内,而xx机动车尾气污染分担率已经超出xx%以上。
一、xx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
研究数据表明,PM2.5的来源中机动车尾气污染约占到20%左右,大气中的有毒气体70%来自机动车尾气。xx20xx年机动车保有辆已达到1873769辆,比20xx年增长了约xx%。20xx年经环境保护部核查认定热门思想汇报,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0.33万吨,比20xx年增长8.26%,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xx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xx.3%。根据机动车产排污系统测算,20xx年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中,总颗粒物排放量2797吨、一氧化碳排放量xx6971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19375.2吨。
二、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对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舆论宣传不到位,人们环保意识不强。社会各界存在对机动车环保检验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有效实现环保与自身利益的双重发展。新闻媒体对机动车尾气防治重要性宣传不够。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联防和综合决策机制尚不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基础薄弱。我省机动车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还不顺畅,全省没有设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专门机构。
(三)公共交通规划调控、路网建设滞后,公交优先原则尚未建立。xx因建省时间短,城市公共交通路网规划相对滞后,海口市公交分担率还不到xx%,公共交通未在出行方面发挥主导地位。
(四)城市汽车增加过快,缓增措施不力。到20xx年,xx汽车保有量增加到61万辆,我省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动车出行量来缓解交通压力,导致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堵车所造成排气污染越来越严重。
(五)黄标车、旧车淘汰未建立硬性标准,淘汰力度不强。一是“黄标车”上路行驶控制力度不大。xx现有“黄标车”9xx39
辆,约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xx%,但其排放污染物负荷超过60%。海口、三亚于20xx年9月虽然明确“黄标车”不能进入限行路段、限行区域,但监督检查不力;二是国一标准的机动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没建立强制性淘汰措施;三是仍有一部分超标排量的旧机动车在使用。
(六)清洁燃料、新能源机动车应用普及不够,车用燃油升级跟不上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xx只有部分公交、出租车采用了新能源燃料,但未全面普及;20xx年才全面推广使用国I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这一标准同xx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过底。
(七)部分检测机构建设标准不高,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落后。我省尽管有26家检测单位取得了委托资质,但获得A类委托资质的仅有1家。各检测机构检测仪器达不到改进升级要求,在向工况法过渡中,全省还没有独立的环保检测机构。
三、我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建议
(一)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众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意识。
首先,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环保检验工作,并严格环保检验机构建设标准,确保检验质量;
其次,省各级环保部门应借助广播、工作总结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中宣传机动车尾气形成的原因和危害、治理尾气污染的重要性以及降低尾气排放的方法等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政策,从而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方式,使群众自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不购买尾气排放超标的汽车,不行驶超过使用年限的汽车,不购买、使用含铅的、低质量的汽油,并从根本上转变追求大排量车辆、过多使用汽车等错误消费观念。
(二)建立机构,注重联动,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建议成立省市级环保部门机动车尾气管理处,明确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职责,加大联防力度。出台《xx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综合管控。
(三)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首先,要加快道路建设,改善道路状况。xx目前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速度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相比明显滞后。建议xx交通部门加强城市交通道路调研,合理设置规划红绿灯及道路设施,增加路面宽度,提高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限行速度;
其次,要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减少车辆总数。坚持以地面公共交通为核心,科学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政府加大对公共交通经济补贴及补偿力度。
(四)提出限时限车辆使用政策,减少出行机动车数量。政府在确保公共交通优先通行原则基础上,有选择性的执行多人合乘小客车原则;上下班高峰期间,在主干道禁止私家车跑空车原则;杜绝用私家车上下班原则;禁止大型货车白天通行在人口稠密地区原则;单双日按车牌尾数限制使用原则;按车牌号尾数单双号通行原则等等。同时,针对城市上下班时段交通拥堵现象,建议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制度。
(五)政府扶持,加快黄标车、旧车淘汰。建议xx环保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老旧车辆硬性标准,通过标准的逐步加严,推动高排放车加速淘汰。
一是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机动车减排工作任务,建议政府尽快强制淘汰20xx年前注册的黄标车辆;
二是对于各项指标尚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老旧在用车辆,非强制性地鼓励用户进行更新;
三是对超标车辆在规定时限内一直没有再次进行检测,车辆管理部门将作为自动淘汰处理;
四是对车主自愿更新淘汰旧车及强制淘汰的黄标辆,建议政府给予每车5000~xx000元补贴。
(六)改进燃料品质,推行代用燃料。
一是开发并采用多种清洁燃料的新型汽车,以海口市为示范城市继续推进公交、出租领域清洁燃料使用和新能源机动车应用,逐步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圈。政府鼓励在用车双燃料改造,并在改造费用上给予50%的扶持;
二是积极开展车用燃油升级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在全面推广使用国I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基础上。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环境厅应与工信、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燃油升级,尽早在全省使用符合国五标准或更高标准的车用燃油;
三是加大燃料电池车和混和动力车应用。
(七)落实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
一是推进xx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确保环保标志发放率20xx年达到xx%以上;
二是抓紧建设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我省机动车环保管理情况,尽快建设100%覆盖省、市/县、检测机构三级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实现全省环保检验机构联网,确保数据、视频实时传输,提高环保部门对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水平,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管理依据;
三是进一步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做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年检达标率在95%以上。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以内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合同货物寿命期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5、我方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我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期不少于20年。
6、在合同货物寿命期内,我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潜在性缺陷或原理性故障时,会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对于合同货物,我方采用有运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经买方事先同意。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8、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9、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
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且我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2 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3 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4 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
10.5 赔偿损失
除已有约定外,我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买方选择任何以上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11、我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提供伴随/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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