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同学:有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的;有在摔倒时给我一句真心的问候的;还有在不会的题中告诉我解题方法的……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莫过于我的同桌——王喆。
“轰隆隆”,“轰隆隆”,天上的天神仿佛得到信号一般,将天幕撕开,把天河之水全部倾斜到人间。
放学后,我独自坐车回家,刚出校门不远,我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接着就是几个“震天响”的喷嚏。我站在车站上等车,平时拥挤的车站,今天也冷冷清清,就剩下我一个人,过路的几个小孩,撑着几把大伞飞快的跑着,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溅了我一身的脏水,“哎呀呀!……早知出门我就带上一把伞就好了,这个破车站也真是的,不安个遮雨的,正倒霉!唉……”我失望地说着。天越来越黑了,路上没几个人了,雨越下越大,我成了个落汤鸡。这时,头上的雨没了,一个熟悉又诡异的笑声传进了我的耳中,“哈哈哈”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王喆!我惊讶的一时说不出话来。王喆把伞递给我说:“我刚值完日,刚刚恰巧看见你,我带了两把伞,先借给你一把,你明天再还给我吧!”“嗯”我点点头,“谢谢你,王喆”。“没关系”王喆咧开大嘴,冲我做了个鬼脸。望着王喆的身影,我身上的凉意全没了,心里一阵温暖。
看!这就是我在小学里最难忘的同学——王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同学。
新学期开学了,我们都很高兴,不知道自己的新同桌会是谁呢?开学的第一天,我有了新同桌,可我很失望。
放学了,他就知道玩儿,把作业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第二天早上老师问:“杜先耀,你的作业呢?”我的同桌回答:“忘记写了!”老师批评他说:“你在放学前把作业补上!”可我发现他在补作业的时候不是东张西望一会儿,就是左手抠右手一会儿,半天过去了他才写了一行。老师问他:“你写了多少?”他支吾着“就快好了!”老师拿过本子一看,顿时火冒三丈:“上午放学前交不上,中午饭就别吃了!”
快放学的时候他才开始着急,马不停蹄,草草应付,总算把作业交到了老师手里。可是细心的老师找出了他的一大堆错误,过了半天好不容易纠正玩,老师检查课文背诵,他又把背课文的作业给抛到脑后了,唉,这真是一个不操心的同桌呀!看来他的中午饭是没有着落了。
早自习老师抽查家庭作业:“默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的同桌不站,直到老师的目光和他交汇。“杜先耀,你没有完成默写,为什么不站?”老师厉声问道。“报告老师,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默写了还是没默写。”全班一片哗然。老师让他在黑板上默写,15个词语,他只对了5个。唉,我也是无语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贪玩,磨蹭,不爱做作业的人!和我刚好相反,老师安排我俩做同桌也是良苦用心呀!我该管管他了!
应该是三年级吧,演讲比赛即将开始时,老师要求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当时就怏了,一是因为害怕,二是因为那稿子,它实在太长!老师让我考虑,我回去立马就告诉了他,我满心希望,也认为他一定不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对我说:"你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比赛,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哦!"我听了,问:"你为什么要让我去啊,我很没有信心啊!"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我说:你没有信心,我给你信心,这样总可以了吧!"我突然间觉的好高兴,心里也不在那么慌了.因此我接了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每天刻苦练习,终于盼到了那一天.
我一走上主席台,我的心又慌了起来,看着下面那么多人,我的嘴几乎根本张不开,我想象着他的笑容,对我充满自信的笑容,脑海里那千万条扰乱我思绪的蠕虫奇迹般的不见了.我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相信我能行,我相信用这种心态来对待这次演讲<<我能行>>一定会成功!果然,我越讲越起劲,十分流利地把长篇的背了下来.走下讲台时,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更加激动......
那次比赛,我夺得第一,当然,我把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他,他也很高兴,说:"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得第一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和他在一起,我相信,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了解自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他的名字叫自信!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只见一个少年,手拿一个塑料瓶,盖儿上插着一个大头针,脸紧绷着,眉头紧锁,那严肃认真的劲怎么看都是在做一项伟大的科学试验。“耶”我成功了!他一蹦三尺高,难道是他创造了奇迹,刷新了历史。成为了牛顿二代?“哼哼,小样,你以为你是谁呀!看我不用我的超级无敌大喷泉射你个落花流水,看你再敢欺负我不!”他满脸兴奋的自言自语。我一脸茫然地问:“你在干吗?”他却娘娘腔地回应我:“我不告你!”我气得挥手打去,他见势不妙,忙歪着笑嘴神秘的告诉我:“我要去攻打某某女生了,你瞧好吧!”说完便一跃而去。一分钟后,一个“落汤鸡”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座位,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有了“讨厌”的对象,我决定从今以后直到永远地“讨厌”他——我的同桌。
“情深深雨蒙蒙,多少楼台烟雨中……”听,同桌的他又在高歌了。
同桌和我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对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我和他刚坐不久,班级里就开始流行划“三八线”了,我一直担心这个新同桌也会加入划分界线的行列,所以我平常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什么?就因为我以前和同桌划了“三八线”,连把建立了三年的友谊也给划断了,我不想这次刚建立的友情又被划上痕迹。可是,很奇怪,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同桌却丝毫不提划“三八线”的事情。我有几次“侵犯”了他的“领地”,他也一点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介意他到我的“领地”上来。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中间也划一条‘三八线’呢?”“划了线难道能把桌子分开吗?再说,我们‘礼尚往来’不是很好吗?”他风趣地说。“对,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嘛!”“就是,就是!”他连连点头。
想不到这个新同桌还挺大方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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