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记载的是作者来到迦太基迷恋戏剧,学习雄辩术,参拜西塞罗,研读圣经的一些事件,而后作者又在环境影响下加入了摩尼教。在这个时期的奥古斯丁,执着于“肮脏不堪”的情欲,陶醉于戏剧的虚构,厮混在“颠覆者”之间,更醉身西塞罗的哲学。如作者回忆所言,“对于圣经之奥义,骄傲的人是无法掌握的”。上帝的言语就是在片刻间便可击穿你虚伪的面具,圣经的光照只会让人感到自己是无比丑陋的。按照作者的描述,如每个世人一样,迷恋在这个世代的鸟语花香之中,失去了感觉生命腐朽的能力。但凡符合人间的传统,符合人世的基本原理,他在你的眼目中总有耀眼的光芒,如伊甸园中善恶树上的果实,是的,纵使渊博真实,辞章华美,缺乏基督的名字,却毫无生机。
混迹于一群胡言虚夸,耽于邪欲的人群之中,作者奥古斯丁陷入了魔鬼的陷阱之中,去捕捉食粮的幻影。这个时期,作者跌入了摩尼教的异教中,甚至无法自拔。这卷书描述了摩尼教部分荒唐的教义及作者归正基督后对当时的反思与忏悔。
作者在第三卷书中讲述了他19到28岁9年间,误入歧途,奉行摩尼教,从而误导他人,狂妄,迷信,贪慕名利是作者对当时他自己的`评价。这个时期的作者与一个女子未婚同居,轻视巫术,却对占星术又十分迷恋。这段时期的作者,执迷在魔鬼的把戏中,并乐在其中。
人间的悲欢离合,短暂无常总是无可避免的。作者和我们一样,他讲述了在他这个时期失去了一个知心的挚友,“我的双眼四处不停地搜寻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人世”,作者沉痛之极,对主的祷文,更令人感到他的那份苦楚。返回迦太基后,作者又结识了新的朋友,“时光流逝无休无止,它给我带来了别样的希望与回忆,并使得我恢复如初。昔日拥有的却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个章节中,作者剖析了那时他对人间友谊的美妙之情,“许多彼此交好的事情,都俨然是发自内心,感情的付出与收回,点燃了心底的火焰,足以熔炼我们的心为一体。”相对人之情感,作者论述到,真正只有在上帝之中,珍爱的朋友才不会失去,因为上帝永不失去,那么在上帝之中珍爱的人,更不会失去。所有的短暂无常,那都是上帝定下的规律,为的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灵魂在我们之中无常易变,唯有在上帝之中才能稳固,也正是如此,我们只有认识到我们的无能,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道”,他道成了肉身,降临在人世,只一次便击败了死亡。如此,我们的心灵还要迟钝吗?生命已然降临,难道我们不愿上升与上帝永生?是的,我们必须下降,卑微,然后才能提升,以致高升到上帝那里。
有人说父爱如山,冷峻而深沉。沉默中蕴藏着无限深情。恩我认为也是这样。
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夜晚,天下了雨,吃玩晚饭的我正准备到外面去运动一下,可刚迈出一步,就摔了个狗吃屎,疼的.我不得不以大哭发泄。
爸爸听到哭声,走了出来,站在我身边一动不动,眼里留露出一种不可琢磨的眼神。许久,爸爸仍那样站着,我赌气地爬起来,冲进房间,倒在床上......
当我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不知谁给我把肿的象馒头的脚包扎了,被子也盖了。“反正不是爸爸!”我心想。吃饭时,爸爸象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没办法我也装着什么都忘了。
午后,爸爸才说了句:“行李都收拾好拉,我送你去上学。”说完,背起行李就走了。我也只好跟上,走到河边,寒气扑面而来,不禁打了个寒战。爸爸早已脱了鞋,踏入水中,边走边说:“你等我,我把行李放过去就回来背你。”
许久,爸爸回来了。此时他的脚已冻的通红。我真不想让爸爸背我过去,但这该死的脚......哎!!
啊!他的背是那么宽阔,温暖......我的叫一下触到了什么,打断了我的思路,原来到岸拉。
到了公园,我上了车,交了车费,望者爸爸的背影,我无意中发现了爸爸的鞋子上有块血迹。哦!怪不的他刚才那么迅速的穿上鞋子。我心一酸,泪模糊了视线。我第一次发现爸爸已经老了,背也不在那么挺直,宽阔了。而是瘦瘦的,弯弯的。哦!我记起了有位诗人曾说过:“孩子是箭,爸爸是弓,要想把箭射得更远,爸爸的背将更弯。”
我曾经对小狐狸这样说,我不爱被束缚。
"我曾经一个人走在冰冷的大街上,只有闪烁的路灯陪伴我,把握的影子一次又一次的拉长,在一次又一次地剪短。我不喜欢孤独的感觉,但当我爱上了猪,我便学会了一个人生存。"
我曾经对小狐狸这样说,我不爱孤单。
我一直不爱孤单的傻风筝。在寒冷的空中寻找混暖的翅膀。
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单的。没有陪伴你的.人。可我好时忍不住向猪撒娇:
"不要让我孤单一个好吗?我怕黑。"
猪听完总是微微一笑,在阳光下,温暖一遍遍地袭遍我全身,让我误以为他是不经意间坠落人间的天使。
可是,天使是要回到属于他的天堂的。
到现在,那一片湮红还不时出现在我的梦中,那大概就是从人间到天堂的通道,从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的黑色中渗出。
黑色,我的猪,最爱的颜色。他的颜色。
孤单的风筝,永远是一个人。天使,也将离去。
风筝,向往天空的宁静。
无论人世间的一切如何改变,天都不会变,永远那么平静与安详。
风筝,向往天空,我的猪,在那里安眠。
人在生活中总需要一个精神支柱――信仰。也许有人说,我没有信仰,也活得逍遥自在。但是你活得充实吗?甚至我们可以绕口地说“没有信仰也是一种信仰”。一个人在追寻信仰的过程中,是艰难而痛苦的。尤其当人对自己的信仰有所怀疑时,就会有无穷的烦恼与苦闷,奥古斯丁那漫长的追寻真理的过程就是一个生动地说明。年轻时沉迷于情欲,信奉摩尼教,反对基督;后来从摩尼教中退出,在母亲和朋友的帮助下皈依了基督教。他深深地反思了自己的生活,尤其是他对自己陷入情欲的泥沼,对那一段放荡生活的反省,让我们认识到了如此虔诚的人。
奥古斯丁的痛苦源于他对暂时的、有限的存在不满足。在对摩尼教的怀疑中,奥古斯丁得以摆脱摩尼教的物质性形式的神、真理。他领会到真理、存在的本体不仅是超越空间的,而且也是超越时间的。超越时空,正是精神的基本特质。真正的不朽、永恒只能是精神性。因为时空范畴总是意味着有限、多样、变化,它只用来描述构成整体的部分,描述从无向有,再从有向无的过程。但对整体却无能为力,而“我”所渴念的是整体无限,所以,它们不能缓解我对有限的存在所感受到的痛苦焦虑。因此,只有精神才能慰藉心灵。
于是奥古斯丁选择了全能的神――上帝来解脱,在他看来,那些寻求外部欢乐的人容易跌入虚无,沉溺于可见的、瞬间事物。而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在上帝之中有着令人忘却一切烦恼的安宁,因为除上帝之外,再无他物,人用不着去寻找其他事物。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批驳过占星术,他认为,当那些星象学者利用星象来伟人占卜时,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那么当他彷徨在花园中,冥冥听到一个声音在喊:“拿起来读吧,拿起来读吧!”时,随手拿起《圣经》而翻到的那一页:“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竞争嫉妒,总要拥戴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时,是不是也算是一种巧合?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巧合、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中国佛教的禅宗讲究“顿悟”,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肉体感官的快乐是短暂的,但是若能从浮华的享乐中脱身二处,突然就会感到如释重负,那是多么的惬意。奥古斯丁正是这样苦苦追寻,最终在上帝那里寻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归宿。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敢不敢象卢梭那样揭露自己的伤疤,对自己的功过是非有没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自从在图书馆看见《忏悔录》这一本书后,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能够把自己赤裸地站在世人面前,向众人忏悔,把自己的过错与私隐坦诚地公布于众,任凭世人评判,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得到的,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来做后盾的。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并不是感到很有兴趣,但由于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实在很吸引我,所以坚持了继续往下读。一至四章主要讲述的是卢梭年轻时的经历,大概是20岁前。读完之后最直接的感觉就是,一个人在年少是真的是什么也不懂。自以为是的认识这个世界,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理解什么是对是错,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自以为是的去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看了他的青少年以后,再回想一下自己的过去,真的就是那么点事。当时觉得自己脑子里面什么都有,手下似乎还忙的不亦乐乎,现在回想,真的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好像虚度了20年的光阴一样。
卢梭的一生都是那么的曲折动人,从一出生,母亲的离世到父亲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他的人生都是被考验着。十几岁的卢梭从此开始了他流浪的人生,先是给人做学徒,做到一半就离家出走,然后还在基督教会里学习和被迫改变信仰,遭遇同性恋,爱上一个老女人,喜欢受虐,继续流浪,到处徒步旅行,学习音乐和药学。他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众人的面前。一个人要把自己的一生展现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总是包容着自己,所以往往忽略了正确地评价自己。
看完卢梭的作品后,我不得不好好地反省,我的20年到底都在干了些什么呢?一个人的人生只不过是匆匆的几十年,不要让自己的人生留有空白,我们应该尽情地挥霍我们的青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也能为以后留下些什么
从前,有一个贪婪的国王,他虽然是一国之主,但仍不满足。他拥有富丽堂皇的宫殿,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成千上万后宫佳丽,可是国王仍然不甘心现状。见到什么好东西就随心所欲地拿走、抢走,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想抢多少就抢多少。他还十分残暴,每天都***掉成百上千无辜的人,血流成了河,刑场上尸横遍野。有很多人来劝告国王改邪归正,但国王把他们关进了大牢。
一个冬天的黄昏,国王在一条小河边徘徊,脸上透露出一种悲伤的神情。今天,他的王朝毁灭了。有很多人民不满国王的统治,带头起义造反,试图推翻这个残暴的王权统治。很快,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都参加了起义。起义成功了,王朝被推翻了,国王被迫流放到了野外,那里只有许多野草和枯树陪伴着他。
国王望着小河,小河的水结冰了,如镜子一般明亮。他希望自己的心灵能如这条小河一般纯洁,一般明亮。可是他回首往事,想着自己国王的种种行为,他知道自己不能够拥有这般明亮的心灵。
一股羞愧遍布国王的全身。他替自己羞愧,为自己***过人,血流成河的场景羞愧;为自己强抢豪夺,众多百姓失望、生气的场景羞愧。
国王的目光转向了别处。他看到远处一株腊梅在寒冷的冬天仍然傲然开放。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如同这腊梅的生命力一般强盛,一般顽强。可是现在他的国家已经葬送在自己手中,国家政权已经被他人所夺了。
又是一股羞愧遍布国王的全身,他替自己和自己的国家羞愧。为朝廷腐败,不为老百姓办事,反而冤死许多人而羞愧。为自己不好好治理国家,玩物丧志失天下而羞愧。
想到这儿,他的眼圈湿润了。“扑通”一声跳进河里,羞愧地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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