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到了,中午,老师给我们发美味又好吃的香蕉吃。
香蕉的颜色金黄金黄的,形状弯弯的,像在小河里的小船,也像半空中的月芽。还像农民伯伯割草时手里挥舞的镰刀,还像小弟弟和小妹妹开心时微笑的`笑脸。香蕉皮被我们打开的时候,里面的瓤是白白的。这时,我们就能发现香蕉的皮里面也是白的,皮非常非常的薄。我们再把香蕉的瓤拿出来,香蕉片就像章鱼一样,我们不能把香蕉的皮随随便便的扔到地上,要把香蕉皮放进垃圾箱里。香蕉的瓤又甜又好吃,像弯弯的香蕉糖。
香蕉来源于欧洲。据说女生最喜欢吃香蕉了,因为女人吃香蕉会减肥。香蕉也是十大水果的第三名水果,香蕉大哥。
有一次,我随地扔香蕉皮绊倒了张心平。我看见了,连忙跑过去把张心平给扶了起来,我说:“对不起张心平,没摔着吧。”张心平说:“没关系,我没有事。”我把香蕉皮拿了起来,扔进了垃圾箱里面。爸爸妈妈给我香蕉的时候,我就会想到第一次吃香蕉的时候和我用香蕉皮给张心平给滑倒的一个小故事。
香蕉像很多种东西,又非常好吃世界上我最喜欢吃香蕉了。
鲨鱼早在恐龙出现前三亿年前就已经存在地球上,至今已超过四亿年,它们在近一亿年来几乎没有改变。
鲨鱼,在古代叫作鲛、鲛鲨、沙鱼,是海洋中的庞然大物,所以号称“海中狼”。
鲨鱼,被一些人认为是海洋中最凶猛的动物。鲸鲨以小型海洋生物为食物,和须鲸差不多。由于食物具有某种相似性,经过漫长的生物演化,它们长得和须鲸很有相似点,这个大白鲨叫做“趋同进化”。于是“鲸鲨”的名字就理所当然了。当然,鲸鲨是现存鲨鱼中最大的,也是已知鱼类中最大的。鲨鱼需要保护,我们餐桌上香喷喷的鱼翅汤就是鲨鱼的背鳍做的,一旦被割去了背鳍鲨鱼就会因为失去平衡能力沉到海底饿死。
世界上约有380种鲨鱼。约有30种会主动攻击人,有7种可能会致人死亡,还有27种因为体型和习性的`关系,具有危险性。
根据化石考察和科学家推算得知,鲨鱼在地上生活了约1.8亿年,它早在3亿多年前就已经存在,至今外形都没有多大改变,说明它的生存能力极强,人称海洋“猎手”。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猫佷机警在休息或睡觉的时候一听到什么声音就立刻起来左看看右看看放心以后就在休息。猫一般生一至两只幼崽,把他们哺育大。
狼在人的心目中是凶猛的,但随着科学的进步,狼也成了勇敢、坚韧的象征。
狼足长体瘦,尾巴垂于后肢之间,狼耳竖立,毛色各异,但通常上部呈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这就是狼的外貌。狼的嗅觉很好,它们生性机警,多疑而且残忍,让它们上当可不容易,猎人设的陷阱不论多好,它们也从不靠近。
狼拥有健壮的身体和善跑的长腿,一下子就可以跑五十多公里,所以即便是跑得很快的动物也会成为狼的食物。狼在饿极了的情况下,也会暴露出它们凶残的一面。有时他们会把其中一只受伤或老、弱、病、残的狼迅速吃掉,所以狼是很残忍的。
通常母狼一胎生五至七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幼崽。母狼产崽时,公狼就去寻找食物。猎到食物后,先吞下,再回到母狼身边吐出半消化的食物,喂给母狼和幼崽。大约二十五天,幼崽就可以出窝了。这时,两头狼便训练幼狼扑捉食物。一年后,公狼就会赶出它们,让它们自己去过独立的生活。
狼虽然冷酷、凶残,但它们的成长也是历经磨练,难免会遇到天敌,所以我们更要保护动物,让人类和动物可以和睦相处。
介绍一个动物的说明文7
大家对狗都很熟悉吧,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但你或许明白狗的祖先是狼?在远古时代,人们在打猎中把狼崽抱回家中饲养,经不断地驯化狼演变成狗。狗和狼同属犬科。
有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和二郎神交手。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可二郎神有七十三变。孙悟空最后一变变成了一堆狗屎,二郎神的哮天犬,闻到了孙悟空的气味,这条神奇的哮天犬协助二郎神识破了孙悟空的变术。
努尔哈赤被明军追***的时候,由于过度疲劳昏倒在太子河边的芦苇塘里,他的爱犬救了他。他当皇帝后,告诉他的子民不***狗,不吃狗肉。
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这种狗体大如狮,头大且方,故称其为狮子头狗。这种狗十分矫健凶猛。说它是护卫犬,它能够帮忙牧民看家护院。说它是工作犬,它能够帮忙牧民放牧牛羊。说它是宠物犬,在海拔3800~5700米的青藏高原腹地,牧民们家家都驯养这种狗。
说起狗,还有许多种类。如:侦破犬、军犬、救灾犬、宠物犬等。最小的成年宠物犬,只有成人的手掌大小,它能够趴在人的手掌上啃骨头。狗狗对人类承担了那么多的义务,不愧是人类的好朋友。
星期天,姥姥给我买了许多水果,其中最好吃的就要属香蕉了。
一串一串香蕉就像一个个木筏一样,那一根根香蕉一个挨着一个就像兄弟姐妹拥抱在一起,看了之后,真是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呀。
把香蕉给掰下一根,只见它弯弯的。就像一轮月牙。它的枝柄就像一个小辫子,它的顶端有一个小圆点,就像戴了一个帽子一样。如果再仔细看,你会发现香蕉的皮上面有几条隐隐的棱,一般人发现不了。香蕉的颜色是黄橙橙的,就像穿了一件金黄色的外衣,上面还有许多棕色的小点,点缀着金黄色的外衣。用手一摸,感觉滑溜溜、凉丝丝、柔软软的,就像摸的是婴儿柔嫩的肌肤。
剥开香蕉的皮,皮就像盛开的鲜花,皮的里面有纵横交错的网络,叫做果络。它是给果肉输送营养的。里面的果肉是乳白色的,就像银条。闻一闻,一股清香味扑鼻而来,让人垂涎三尺。尝一口,香香的、甜甜的、软软的,还有一点麻麻的感觉。真是无语伦比,让人回味无穷。仔细一看,果肉中间还有许多小黑点。那黑点只有芝麻般大小,镶嵌在果肉里,像梅花,这就是香蕉的种子。
香蕉不仅好吃,而且还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它可以润肺,通血,解酒,降血压。
我特别喜欢香蕉,因为香蕉是我的最爱。
有时候我们会怀念一些城市,或许因为这个城市曾经住过某个让我难以忘怀的人,虽然我们总是不肯承认,虽然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我们怀念的只是那个城市,仅仅是一个城市。然而却总是想是否还有机会再回到那个城市,可当我们真的'能回去再看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城市早已不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般,物是人非事事休,心里空牢牢的,仿佛被岁月灼蚀留下一个洞,我们已无法再用回忆去填满。心里怏怏不快,不得不承认我们怀念的并非是那个城市,更多的是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人,因为这个人让我们魂牵梦萦这个城市。
也许,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有太多的感情赋予他们,又有太大的希望给予他们,我们忘却的是一座没有感情色彩的单纯的城市。可能对那座城市很熟悉,熟悉他的一街一隅,熟悉他的一砖一瓦,熟悉每颗花草,熟悉每个黄昏,在心里我们已把那座城市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把那些景象回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就盼着淡淡的时间能带我们重回旧地。
其实人总是在自欺欺人,总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感情色彩太重了。这世界应该真实点,人应该现实点。
放学了,大家都回家了,可他却在商店门口,走来走去,嘴里还不时叽里咕噜自言自语一番,有时又问老板价钱,在数手里的'硬币,朝的天空挤眉弄眼后,像倒了霉一样,连上成出“囧”的模样,再哈哈大笑几声跑进商店,又跑出来。几回后,店主破口大骂:“你到底买不买!”说完,把他赶了出来。他又滑稽的举动向我跑来,眯着眼睛说“晓敏,帮我看一看,到底买不买!”之后,他像箭一般冲去商店,又以“凌波微步”式向我冲来,抓着我的手飞奔过去,脸上还在微笑。
终于又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整天嘻嘻哈哈的,他告诉我:“难道人天天哭吗?当然要是开开心心的了!”我似懂非懂的说了一声,哦。
这就是我的同桌,有点傻,有点可爱,有点幽默!
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圆日,下面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到处是长长的街道。一条宽阔的马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骑着自行车,鼻子上沁出晶莹的汗珠,双手悠闲地垂在身体两侧,双脚飞快地蹬着脚踏板。
这少年便是我的小伙伴——李浩宇。他与我同岁,但个子比我高出许多。每到下课,他都会第一个冲向操场,足球网前有他快活的身影,单双杠下由他灵动的身姿......
我知道李浩宇的骑车技术十分精湛。有一日,我便要他给我表演一下,他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他跨上车子,两手紧紧地握着车把,右脚踏在脚踏板上,左脚踩在地上。他右脚使劲一蹬,左脚迅速收起,双脚齐用力,自行车像注入活力似的,一眨眼的工夫就跑出去好远。突然,一个急刹车,自行车的后轮高高地抬起,随即又落下。我愣住了,生怕他摔倒。谁知他又弓着腰,双手紧握车把,双脚在半空中飞快地画了一个又一个圆。渐渐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两只手完全离开 车把,身子立得直直的,像根竹竿,但自行车还是飞快地奔跑着。我看着都有些担心,但他依旧神情自然,毫不惧怕。他还给我表演了:抬前轮和漂移。每当表演完李浩宇的嘴角总是微微上扬,摆出一副很得意的样子。他似乎很喜欢漂移时发出的那一声响,每次都会做出很享受的样子。
我看了他的表演,心里十分羡慕,便走到他身边,说:“你骑得真好呀!”李浩宇骄傲地回答:“那当然。”“你的技术这么好,当我的教练没问题。”“好的,星期天到我家来,我教你。”
我便日日盼望星期天,可总是没有机会。终于有一天,阳光明媚,温暖的阳光驱走了往日的寒冷,正是个骑车的好日子,我俩相约来到体育场。“首先教你最简单的抬后轮。”李浩宇一边给我示范,一边说,“先把车子骑快一点,再猛得一刹前闸,就可以了。但是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平衡。”我点点头,接过车子,学着他的样子做,把车子骑得飞快,猛一刹前闸,摔了个人仰马翻。他说:“别着急,慢慢来,我是练了好多次才成功的。”说着,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跨上车子来了个漂亮的漂移。后来,他又教了我几个花样,但我都没有学会。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 一个骑车技术高超而又爱耍酷的.阳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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