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像极了…压抑的喘不过气的气氛,每个人如笔记般的晦涩难懂的心事,各式各样在某个不经意瞬间的误解,弄巧成拙的“为你好”,竭力冲破却无从下手的尴尬,千疮百孔脆弱不堪的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大概每个人都能从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吧…
如何跳出这种怪圈…这是一个关于爱的答案,真正做到把爱的人放在心上,放在眼里,和而不同,莉迪亚的家庭充斥着以爱为壳的自私,每个人都期望其他人给予或者培养自己所稀缺的:爸爸妈妈希望莉迪亚实现自己未实现的医学梦想和合群性格、莉迪亚希望妈妈一直的陪伴而委屈顺从、长期背负关注与期望像抓住救命稻草样抓住内斯、内斯和汉娜因长期缺乏关注而心思敏感对莉迪亚也没有正常兄弟姐妹的深情…试想如果有人走出第一步,大胆表达:詹姆斯可以说:“我一直自卑自己作为华裔不合群”玛丽琳:“当医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我希望你们可以支持我实现”莉迪亚:“我只想做我自己”内斯汉娜:“我们也很棒,为什么不关注下我们?”一切是否都会不同?没有什么是不可直视的,没有什么是一起同心连理解决不了的!
很喜欢作者细腻的文笔,精细刻画了每一位人数的微动作微表情微妙心理变化,步步推进,潜移默化,淋漓尽致地传达了那种透过皮肤毛孔渗入骨血的压抑和心疼,一点道理都讲不起来。后来发现,是个女作者,一切都合理啦
暑假刚刚放假不久,无意中在小红书上看到了大学生必看书的推荐文章。里面一本名叫无声告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的主题是关于自我的,这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美华裔、香港移民第二代,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本书是其耗时六年写就的长篇处女作。
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头,以终为始,刚开始我以为会是一本悬疑的推理小说,可是书中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混合家庭中的悲伤故事。死者莉迪亚是家中老二,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有个哥哥叫内斯,即将到哈佛上学,有个妹妹叫汉娜,是个不受宠的可怜小姑娘。然而,莉迪亚死了。一个青春期的美丽女孩,成绩不错,父母寄予厚望,是什么让她在深夜选择了走向湖面,并最终死在那里?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这句话已是代表了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以及作者的人生态度。这句话引起的共鸣应当也是本书畅销的最主要原因吧。蒋方舟说过一句话,“孩子在年幼时候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一种向大人们献媚。”无比正确。一句夸奖,一次和谐的晚餐,那都是孩子努力学习的目标。至于想当科学家,画家,也不过是从小听大人说多了,就记住了,鬼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
人天生都是要被认同的。被家人父母社会,或者自己。即使一时短暂的叛逆也不过是想要某一瞬间能吸引到别人的关注,说白了还是因为一种广义上的虚荣心。这种被认同的心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清晰,越来与具体。比如,我想成为一个小范围的网红;我要创业,赚钱;我要成名;我要做一个酷的人,让别人都羡慕我,这是认同,是虚荣心的一种结果。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承担了过多自己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因为天生的与众不同而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种族的眼睛,所以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与众相同进而少一些卑微;因为兴趣爱好的大部分性别属性自信并骄傲于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渴望挣脱平凡乃至平庸的生活;双方父母对自己以及对方的不明确导致了孩子们感知不到爱的力量,而爱却是可以给人最大的自信,却也给了人最大的压力,哥哥内斯和小妹妹汉娜对比莉迪亚感觉少得到了太多的爱,莉迪亚又因为承载着父母的自身缺乏和盼望得到了太多她承受不来的“爱”。
摆脱他人的期待不那么简单,我想她还是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她沉入湖底。而不是从容的将小船靠岸,大方的回到家,不需要害怕吵醒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人醒着,那么正好。她就告诉她们一切。
告诉妈妈,我不想当医生,我只是爱你。
告诉爸爸,我会拥有真正懂我的朋友。或许不需要那么多。
告诉内斯,我会想你的。
告诉汉娜,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我爱你。
我们没有必要活在别人的期待里。别人眼中的妥善和完美,都比不上让自己欢喜,真实的日子只与自己有关。也许吧,人越成长会越来越多的思考活着的问题。一方面这是因为成长,一方面则是因为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尽如己意。有时,别人眼里的你棒极了,但或许你就是觉得糟透了,甚至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自我的价值从来不是看他人的期待来实现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亲戚、朋友,为了获取更多的关爱,我们表现着,为了让那些好听的话,温柔的笑容再持久点,我们拼命去碰他们的心思,去做他们会开心的事,去想都不想的走他们认为是对的那条路。
我们在意别人的眼光,在意他人的评价,在这过程中,有时对于别人的要求和请求,尽管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还是会答应。甚至有时候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就算拒绝了,又怕别人会不高兴。所以,就只能委屈自己而答应。年少时,我们不觉得!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周遭一团和谐,姥姥疼舅舅爱,来个人老妈就会把你往人前拽,那种骄傲、自豪和环绕感会让你感到满足。
但人终究是一个人。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有自己的梦想,会有自己的分辨和选择,包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恋人、选择今后的生活方式……我们慢慢发现那么多的选择时刻,不是只要别人高兴,自己就什么都ok的!我们不是木偶,如果所做的事情根本不能让自己再感到满足、快乐、有希望,有未来,那何谈有意义的活着呢?
其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你是自己唯一的司机,千万不要让别人驾驶你的生命之车,你要稳稳地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决定自己何时要启动、要倒车、要转弯、要加速、要倒车……所以千万不要活在他人的期待里,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自己的路自己走,哪怕是错的,也绝不会后悔。
终于读完了这部压抑的小说,本来只是试着读读看,但是慢慢地被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吸引了。不得不佩服作者的逻辑思维以及细节的描写,如此沉重的主题竟然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反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越来越想读下去
父亲詹姆斯是中国人,母亲玛丽琳是美国本土人。现在的美国开放包容,而那个时候的异乡人的确与众不同。所以他们俩的结合也是冲破各种束缚,玛丽琳不顾母亲的劝说找一个“和她更像的人”,而毅然决然嫁给了一个哈佛教授詹姆斯李。理所当然,他们的孩子也承受了更多的本不属于他们的外界的压力,因为他们的与众不同。
玛丽琳在组建家庭并拥有俩个孩子的情况下想要重新定位自己的人生,于是她不辞而别,然而这样的选择是不理智的。显然可以看出,一个结婚后的女人再想做出点成绩是很不容易的,需要割舍的太多。
莉迪亚受尽父母的宠爱,享受这种爱的代价是承载父母的梦想,按照他们规划的人生去实现所谓的梦想。这种爱是自私的,他们只是在弥补自己人生的遗憾而已。“如果你不愿意笑,就不要笑。”书中描写过几次利迪亚的笑,淡淡的,有超出同龄人的成熟,这种成熟也让她为了整个家庭的平衡做出牺牲。以至于最后彻底崩溃选择了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而杰克却是截然相反的,他肆意的活着,是小说里最自由的灵魂。“至少我知道我是谁,我想要什么,”面对隐晦禁忌的感情不惧怕,用花心的外表来隐藏自己内心深处纯真的眷恋。
不谈关于这本书中的关于种族和性别这么严肃的主题,只是想说说关于教育和成长的自己的一些看法。前段时间看的电视剧《小别离》中的朵朵也是初中生,喜欢写小说。而妈妈确是很要强的女人,唯成绩论者,朵朵成绩简直就是家庭晴雨表,一言不合就可能来一场母女大战。还好朵朵有个明智的爸爸,然而还是躲不过虎妈的步伐。备受压力的朵朵和父母的关系越来越僵,甚至恨自己的妈妈,妈妈当然也很委屈。这是中国家庭常见的模式,只是通过电视剧表现出来就更加激烈。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但是并不是父母的复制品,不需要继承所有的东西,比如梦想。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为了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真正能做到的都是勇士。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是一部小说,16.7万字,情节不复杂,讲述一个16岁女孩自***之后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的觉醒。题材不算新颖,和千万个家庭一样,父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终自***。难得的是作者的叙事功底,干净利落不拖沓,观察角度也颇具特色,所有相关人员的心理变化一窥到底,描述起来无渲染、无造作,用词精准而克制,阅读过程着实酣畅淋漓。
这个家庭的矛盾不少,母亲玛丽琳是标准美国人,一直认为自己最应该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所以找的丈夫也与众不同,詹姆斯·李,是一个拥有亚洲肤色的中国人。但于外来移民詹姆斯而言,最大的希望却是减小差异、真正融入美国社交圈,他最讨厌的恰恰是与众不同,夫妻俩两极分化的矛盾引发了这个家庭里所有的矛盾。
他们的三个孩子,哥哥内斯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的人”。他看得到母亲的好强、父亲的懦弱,看得到父母对妹妹的偏爱、对自己的忽略。好在他年龄尚大,已经懂得转移情绪并用外界环境改善自己的命运,幸运地,他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宇航员,并把它作为目标成功考上哈佛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唯一遗憾的是他连同妹妹对他的爱也忽略了,这个导火索直接引发了妹妹的自***。
第二个孩子萨迪亚,那个自***的16岁女孩,美貌、乖巧,一直最受父母偏爱,作为全家最“幸福”的人,她感受到的却只有窒息。她清楚地明白父母对她无微不至的爱背后是什么,是妈妈那没有实现的成为顶级医生的梦想,是爸爸那没有完成的融入美国本土社交圈的期盼。所以,小时候妈妈离家出走两月重新归来,让萨迪亚学会了一个本领-假装,假装对枯燥的生物学医学无比热爱,只为讨好妈妈;假装拥有无数朋友而每晚拿着根本没有声音的电话听筒煲电话粥,只为满足爸爸。但假装是无法万全的,内心深处那个不爱生物学、不爱交朋友的真实自己越长越大,终于随着哥哥一纸哈佛录取通知书爆发,唯一尚且懂她的人要离开了,她本来害怕失去父亲、失去母亲、失去家,现在上升为最高的恐惧是害怕失去哥哥。她形容自己就像“琥珀里的苍蝇”,成就了美丽,也失去自由。于是,一个漆黑的夜晚,面对漆黑的湖面,她跳了下去。
最小的孩子汉娜则是全篇最让人心疼的一个孩子,这个家庭究竟淡漠到什么程度可以令一个小孩子每天躲在餐桌下以求安全?她羡慕姐姐的得宠,羡慕哥哥的独立,唯独她自己小小又无助。但她又那么敏感,静静地观察家里的所有人,所以她也是最早知道整个事件真相的人。
倒数第二章是全书的亮点,真相大白就在这一章。萨迪亚划船至湖中央,跳下水之前一系列积极的想法让很多人认为她的死不是自***而是意外。但我更倾向于是自***,她是想重新开始,重新做自己、重新爱家人,但,不是此时,而是来生。最大的激进往往隐藏着最深的绝望,救不了自己,跳水举动也许是她最无声的告白。
最后一章最温暖,出轨的丈夫(关于詹姆斯出轨这段着实让人遗憾,但也许这就是生活)、跋扈的妻子,在经历一切悲伤幡然醒悟之后,见面的第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话:
“我以为你走了。”
“我以为你走了。”
再不需要其他冗句,大家都在,多好。
回顾全篇,书封面上那句话概括得最为精准: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与所有父母共勉。
“她学习努力,但是她显然不合群。”
浅浅的读完这本《无声告白》,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并非是玛丽琳为心中极度渴求实现的梦想而付出的巨大努力,并非是詹姆斯那令人心酸,孤僻且荒芜的童年,并非是内斯从最初希望父母的视线有一天能落到他的身上变成后来他虽洞悉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细节却再也不去在乎的心情,也并非是汉娜处于一个懵懂的年纪却早已习惯躲在餐桌底下观察那间房子里发出的一切动静。
而是莉迪亚去世之后,她的物理老师在报纸上用简短的几句话纪念她的学生,纪念一个在学校的人的眼中,就是一个那样性格的莉迪亚。
学习努力的,一个高一的学生却上着高二的物理课的,一个孤独的、不和任何人来往的、来自混血家庭的、难以找到自己的定位的,学生。
莉迪亚无疑是痛苦的。如果痛苦能够被继承,那么她便继承了父母所有的痛苦。在玛丽琳害怕自己重蹈母亲那可悲且虚度的一生后,她选择抛下一切,抛下丈夫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抛下家务事和一切跟她的梦想无关的事出逃,某种程度上看,玛丽琳是勇敢的,尽管离开学校已经有八年的时间,她仍然背负着害怕自己平庸度过一生的重担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奔赴梦想,但她同时又是胆小的,她的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她知道这次若是失败了,她将再也没有第二次的勇气重新开始,她选择逃避,仿佛只有避开她眼里阻碍她实现梦想的绊脚石她就能成功一样,如果她压根不留恋这些绊脚石那么她至少会成功一次,可口袋里装着的属于家人的小物品却被她当成了救命稻草一般的寄托,她的脑子里一直有两个人在拔河,一头是梦想,一头是家庭,最后家庭更胜一筹。
在玛丽琳心里,梦想磨灭了也还有个念想,她的女儿,莉迪亚。在她把梦想和那些本科的教材书、笔记本一起尘封进塑料纸箱之后,她开始把自己的所有念想都寄托在莉迪亚身上,与其说是她认为她的女儿是个十分具有天赋,聪明且听话的人,不如说她更希望莉迪亚成为那样的人,成为她想象中她原本可以成为的人,好像只要莉迪亚成功了,便是她成功了。
生活与梦想,在本书中成为了矛盾的对立面。像力与反作用力,一个得到,另一个就会失去。玛丽琳得到了可以与心爱的人共度一生的权力,便接二连三的失去了梦想与梦想的继承人。詹姆斯得到了一个终生教授的职位,终于可以让玛丽琳不要再出现要出去工作的想法以此来满足他一直以来想要与周围人变得一模一样的***,却失去了与重要的人之间的理解、沟通和心平气和。莉迪亚,在死之前她从未得到过什么,在死之后,她至少得到了解脱。
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说,合群比努力学习更为重要。更何况,她已经与周围的孩子与众不同了。与众不同,并不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如果那并不能让她交到朋友的话。
一直以来,她在家中呈现出的是一个懂事、听话、善解人意的形象,她戴着一副面具生活,遵从她的父亲詹姆斯送她的那本书里写的那样“你不想微笑,怎么办?逼自己笑。”于是她微笑着对母亲说“好的”,微笑着对父亲说“我很喜欢这份礼物”。到底好不好,到底喜不喜欢,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一定无数次躲进自己的房间里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歇斯底里,声嘶力竭反驳别人的画面,可她做不到,因为她害怕母亲会再次在这个家里消失。
母亲消失的时候她曾想过,不论让她做什么都行只要母亲回来,后来母亲回来了,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听话?
莉迪亚肩上的石头从未滑落,甚至于玛丽琳和詹姆斯一直将爱的石头摞在她的肩膀上,好像摞的越高,他们的女儿就越优秀。是这块石头把她压沉至湖底,是这块石头让她的背脊贴着布满沙泥的湖床,最后动弹不得,水灌入五脏六腑,她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故事的结局呈现出了一种缺憾美,他们最终接受了莉迪亚已经彻底从这个家里消失掉的现实,因为错误而犯下的错误——丈夫的出轨,内斯压抑着心中长久以来的怒火对那个沉默的爱着他的男人大打出手,都得到了原谅,这是一种夹杂着救赎的原谅,而错误的源头,莉迪亚,没有人会忘记她。
他们知道,有句话只能永远深藏于心底,又或许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虔诚且沉默的说出来,那句我爱你,终究变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无声告白。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这是无声告白的开头,作者以极其平淡的语气宣告了莉迪亚的死亡。
事实上,正是莉迪亚的死亡牵引出这个特殊家庭的过往,也让我们一步步在作者的指引下找出莉迪亚的真正的死因。
让我们回到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和父亲詹姆斯相遇的时候,玛丽琳是哈佛的一名学生,而詹姆斯是历史课的助教,两人相互吸引并坠入爱河。这看似是一个十分美好的爱情故事,实则暗含深意。
首先,詹姆斯是随父母偷渡到美国的华人,尽管他成绩优异,但始终不被周围环境所接纳,而这一切都源于他那黑头发黄皮肤,可他却十分渴望融入美国社会融入人群,于是他选择了玛丽琳来作为他实现这一目的的跳板。
其次是玛丽琳,她对当时社会倡导女性回归家庭的思想不屑一顾,她追求与众不同并梦想着成为一名医生,于是自见到詹姆斯起她就被迷住了,只因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但一切并未向他们所期望的方向发展,玛丽琳***了,由于当时法律禁止堕胎,她不得不放弃学业与当医生的梦想转而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与此同时,这个奇特的家庭也似乎与周围的邻居格格不入,詹姆斯的追求也没能实现。
两人都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而他们悲剧性的人生也对三个孩子,尤其是莉迪亚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莉迪亚是三个孩子中最像母亲的也是最懂事的,她小心翼翼的按照母亲规划的为成为医生而努力,同时她也为父亲的要求而努力多交朋友。
她似乎寄托了父母全部的期待,她是家里的网连接着每一个成员,并努力让这个早已支离破碎的家庭维持稳定。
但她活得太累,事实上她并不喜欢化学和当医生,而平时与她交往的那些朋友也是为了抄她的作业才在詹姆斯面前装装样子。
她的生活是扭曲的,没有希望的,但她仍想通过自己努力克服对水的恐惧来获得新生,但最终她还是在水中失去了生命就如堕入期待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本书的主题就是开头的那句,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终此一生,不能让爱捆绑住飞翔的心灵,我们之间的爱,是托举你飞得更高,让你去做更好的自己。
莉迪亚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缩影——生于期待,死于期待。我们每个人都理应拥有繁花似锦的人生,这个繁花似锦不是他人眼中所谓的美好,它只能是纯粹属于我们自己。
蓝以翔手里拿着席慕容的诗集,独自穿过了马路。走在校道上,还不忘在脑海中回忆席慕容那首《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当她背完整一首诗的时候,恰巧也到了图书馆了。
走进了图书馆的阅览室,她仍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因为,阳光可以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冷。同时抵达心底的阳光也可以温暖孤独的灵魂。
秋日的阳光总是淡淡的,微开的窗户仍有风吹进来,书页也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蓝以翔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了两个小时,背完了七首诗。为此,她满足地笑了,白里透红的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分外可爱。
蓝以翔的周末是单调的,除了看书就是写作。在舍友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荣誉称号”仅仅只是换得她的一声苦笑。毕竟,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梦想还是那般遥不可及。
书桌上除了那一踏踏堆得高高的教科书之外,还有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然而,那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都是她的好友欧阳送的。这其中参差不齐的课外书便有纪实作品,心理方面的书,励志书等等。
周日,宿舍里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绣十字绣,有的人在网上不断更新动态,不时道出“谁谁打算要在光棍节来临之前怎么想办法解决单身”。只有她,蓝以翔沉默不语的坐在床上,认真地翻看着好友欧阳送给她的那堆书里的其中一本《没有墓碑的青春》。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讲述六七十年代的知青的故事。
睡在她下床铺的晓晴,搁下手中十字绣向蓝以翔问道:“文艺女青年,借本书给我看一下吧。”
“喂,小飞鸟,借本书给我看看啊,快无聊死了。”这时,蓝以翔方才听到晓晴在问她。
“哦,好,自己去拿吧。”蓝以翔随口答道,又继续埋头看她的书。
“哼哼,我随便挑了哦,我都问你四遍了,你都没听到。”说完,晓晴一个劲儿地在挑她的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晓晴突然郑重其事地向在坐的各位说道:“大家,请安静,下面由我为大家带来一个精彩的朗诵!”
“总是/要在凋谢后的清晨/你才会走过/才会发现/ 昨夜/就在你的窗外/我曾经是/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一朵/我爱 /也只有我/才知道/你错过的昨夜/有过怎样皎洁的月。”
“切,不就一首诗吗?”其她舍友颇为不满的说道。
“我还没念完呢。下面还有啊,亲爱的以翔,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诗,当你不经意
发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不只是朋友的那种喜欢,你能明白吗?我想做你的翅膀,陪伴着你飞翔,请给我这个机会好吗?——欧阳2010年8月”晓晴就这样声情并茂地读完了。
转瞬间,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落到了蓝以翔的身上。蓝以翔还是很专心地看着她的书,对此全然不觉。
“小飞鸟!欧阳是谁啊?从实招来!”又是晓晴的声音。
“你刚刚问我什么?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吧。”蓝以翔一副很朦胧的表情倒映在晓晴的黑黑的眼珠上不容怀疑。
“算了,我不问了,你自己看吧,别哭了哦。”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完,晓晴随手把那张书签递给了她。
以翔接过书签,黑色的楷体字,纤细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好友欧阳的字迹。“昙花的秘密,原来欧阳也喜欢这首诗”她一边看一边想。
“晓晴,你在哪找到这张书签的?!”蓝以翔看完后来不及思考,就追问晓晴。
“在《草叶集》倒数第三章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哦。”
蓝以翔被突如其来的书签给吓到了,看着晓晴一脸的疑惑,她并不打算为她解释。搁下手中的书,拿着书签连同《草叶集》走出了宿舍。
蓝以翔来到了足球场。她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却又止不住凌乱的思绪在脑海中飞舞盘旋……望着静无一人的足球场,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赛跑。
时间如同书签上的距离来不及看清就已经悄然沉淀。她慢跑跑完了两圈,然后瘫坐在草地上。
“欧阳,怎么会喜欢我?”蓝以翔怎么也想不通,可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那张书签是证据,容不下她的怀疑。
20xx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第二个月的暑假。2013年11月。这中间隔了三年的时差。
这算是沉默的告白吗?没有人告诉她。
下午两点的天空沉沉的,有朵孤单的云朵漂浮着,一如蓝以翔的心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喜悦。
欧阳是蓝以翔从小到大的朋友,和她一样喜欢文学。但欧阳比她更优秀,欧阳考上了2A,而她只考上3B。欧阳应该是让大多数女生心生爱慕的那种男生,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俊朗,只是暑假经常在海边逛,被晒黑了点。
蓝以翔喜欢他吗?
她从来没想过欧阳会喜欢上自己。他是她学习的榜样,是她的朋友,是她遇到文学上的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的老师……
经过了彻夜的思考,第二天早上便是双“11”,所有舍友都不忘向她祝贺,说她告别单身了。
“欧阳,节日快乐哦!以后小飞鸟会很勇敢地独自学习飞翔的……”蓝以翔按下了发送键。
此刻,电脑上播放着俞灏明的那首《一个人的浪漫》。
舍长不经意地冒出了一句:“这首歌,我喜欢!”
欧阳的告白在书里沉默了三年,许是巧合才会再次遇到,蓝以翔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朋友比恋人更适合,对于不满自己考上本科而重新选择高四的欧阳而言,也许这注定会是一次沉默的告白。
晓晴又在冒泡:“今晚下了晚修我们去联谊,告别单身吧。”
蓝以翔笑了,眼里含着泪。阿珍电脑上放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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