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我的家乡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县城,坐落在秦岭山的脚下,第一眼就可以看到有一条小河,清澈的河里有很多的小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两岸山上的翠柏四季常青。我的家乡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公园,是西安的后花园,也是安康的北大门,这里一年四季都有看不完的美景,我的家乡是宁陕。
春天,山上的迎春花,桃花、梨花……都百花争艳的开着。从远处看,山坡上有红的,黄的,还有白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各种花把山坡全盖住了,从远处都能闻到花的清香,花香扑鼻,真是令人陶醉啊,不时几只蜜蜂在花丛中采蜜,嗡嗡嗡的真可爱,一缕缕的阳光穿过刚发芽的树叶,照在那娇嫩的花朵上,是为了让花儿露出美丽的笑脸,这么多美丽的景物融会在一起,真是为春天增色不少。
夏天到了,清晨,在河边白鹭从天上轻轻地飞下头伸到水里去捉小鱼之类的,真是让他们美餐一顿,人们刚起来推开窗户,清馨的空气里夹杂这花的清香扑鼻而来,真舒服,人们闻着这种甜美的气息就开始这一天的工作,中午虽然阳光强烈,但是到了下午人们刚吃完饭,就开着车到小河的上游去游泳,边欣赏着沿途的美景边吹着凉风一点儿也不觉着热,这时也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我们可以在河里玩耍,还可以在河里让小鱼亲你的脚,痒痒的但很舒服,天边的红霞,像晚风微笑,头上飞过的鸟儿,绘成了一幅自然和谐的风景画。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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