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午后,天气十分的闷热……
看样子窗外又要下雨了,雨水淋湿了夏日的心情,也淋湿了一些人的文字,读着带雨惺的文字,冥冥之中,觉得总会有一份湿重感在心头,我把这份心情紧紧地攥在手心,那黏在手心的细雨,就像是恋人的眼泪,仿佛让人不忍使之轻易的滑落!
这一刻,我居然也有了这样的心情。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入手,自己到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心里徘徊起来,这夏日的雨果真就是无情之物,说来边来,说去则去吗?
走进不惑之年,我想,自己能经得起这下雨的洗刷,而且一定能!
一个人的心情,总是和天气的变化脱不了干系的。如在夏日被雨水淋湿了的文字,似乎没有忧伤,更多是在葱绿的生命中给予了一份生活的期待,不信,我们把目光投向大地,看看那些正在插秧的农人,看看在田间喷药的乡人,听听从远处传来的歌喉,他们一个个在雨中淋着,像诗人般,在这淅淅沥沥的夏雨里捕捉灵感;又像是一个个画家,在田野里写生泼墨。雨水淋过他们的头顶,雨滴连同汗水渗进他们的额头,就像是那甜甜的乳汁注入他们的心怀!我为他们写字,无非是借着一份夏雨的心情而已!
多少次想起,这份记忆总是沉甸甸的;多少次润笔,这份情怀总是如在眼前。我们的梦可以被这夏日的大雨冲走,但是,看看身后一排排绿色的禾苗,居然发现,被冲走的梦化成一条条彩虹,悬挂在天际,和大地的绿意相互映衬,形成一副绝美的图案,于是,我才想自己怎么会流连忘返的将文字留在哪里的缘故——美的至极。
前天在回乡路上我再次看到这一幕,到达村里的路口,我拿着行李下车,走入眼帘的是一片碧绿,禾苗高出地面许多,嫩嫩的绿意,在枝头摇曳。乡人正在地里干活,身后背着喷药的农具,仿佛是猎人,正在在田间专注着寻找猎物……
伫立在村口,我极目四望,远处的,近处的,再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天空刚下过一场大雨,刮着凉意,让人嗅觉到一股农药的刺激味。不过,这并没影响这乡下的风景。乡人在干活,麻雀在田间嬉闹,叽叽喳喳的,不时的打破这乡村田地的静谧。而跟在干活乡人身后小狗似乎也不敢示弱,仿佛在讨好主人,还不时的去追击田间的小鸟,但是,乡人深怕小狗伤害到这嫩绿的幼苗,不时地对小狗进行吆喝,小狗乖乖的,如犯了错误的孩子,跑在主人的身后,只好跟在乡人身后慢慢的走着,我的心被这一幕触动!
这样的风景对于乡人而言或许常常遇到,可是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个收获,对于乡人收获了一份劳作的幸福,而我收获的则是一篇绝美的记忆。我时常将文字搁浅在乡下,有人会说我念旧,可是,正是那片静谧的土地,唤起我生命的风帆!寂寞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田间亲人的嘱托,孤独的时候,我就哼起家乡的小曲。这就是这片土地在我心中的位置。
人在路上,必然要遭遇无数次相遇,有些人是你看了就忘记的风景,而一些人,则在你心里生根发芽,让你记起。这就是人的旅行,谁让我们走在这来来往往的路上呢?
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沁骨的,不属于风花雪月,更不属于地老天荒,但却可以穿越岁月的经络,抵过世间万千的暖。而让自己久久的牵念!
这乡间的一切,便给与了我这样的感觉。我不能不把自己心里的一角留出来,正如我们不能不将自己心中的爱留给红尘……
陶醉在这乡下的情景中,我再一次因为这次相遇而落笔,在这里,我如这田间的小幼苗那样,曾经遐思,渴望自己快快长大,走向蓝天。而这一天很快来到,自从中学读书走出来居然我就成为了这里的一个过客,远走的时候被父母惦记着,过节日的时候,被同伴在嘴里念叨着,都说,我羽毛丰满,在远处飞翔,可是,哪里知道,我没有一刻,心思不在这块热恋的土地上。我回忆着哪里的一切,一如是在寂寞的冬日里给自己加着热!
这片土地给了我生命,更给了我一个广阔的世界,在这里,我能看到真诚的笑意,在这里我能听到真切的细语,在这里,我能找到真实的自己!
故乡,您是我一生写不尽字的土地,又一次回乡,再一次把这心思写在文字里!只念您永远是我生命那头的一道独好风景。
黑夜又降临了,收拾好东西的我走出了教室,教室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本想在教室在等待妈妈的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到路灯下,我想那个光亮的地方应该足够让妈妈看到我了吧!抬头看了一下天空,今天倒是没有点点的繁星,只有一片黑压压的宇宙顶在我的头顶上,它可真重啊!压的我透不过气来,脚步也不禁缓了下来。
自从中考失利后,我再也没有灿烂的笑过了,由于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高中,所以我只能舍近求远选了一个离家很近的学校。
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顿时肩上又多了一条担子,每次看到妈妈那布满皱纹的脸,我的心里总是会痛苦万分,心里责备自己当初没有考上那个可以减免学校的学校。
而他们也无须再奢求独立能力并不好的我外出锻炼,闯世界,只想紧紧拉着放我这只风筝的线,似乎风筝飞得越远,线会拽得越紧。
十多年的含辛茹苦,换得的,却是漫长的等待,放风筝的人就会日思月盼,等到头发花白了,却兀自不盼,盼着看那个从生下来就哇哇大叫不爱吃饭,却在背地里抓好衣服,那个有过叛逆,有过懂事的孩子。可是,那个已长大了的孩子呢?
那个孩子或许应该懂得,风筝飞得够高了,也要下来看看,不能让下面的人等待太久,而且不只是匆匆的一瞥,而是,一生的坚守。
读《春》有感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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