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习。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平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近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平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爱丽丝.门罗的作品集来到我家的书架上完全是由于她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某个对我闺女怀有青春期***动的小子几乎在诺奖公布的第一时间弄来了这本书。算得上时髦又风雅的礼物,女儿看上去很喜欢,而我不像小丫头那样性急,我得看完它再说。
憋了半年后才读它是出于反潮流的情绪,真正的文学和新鲜度无关,相反,经得起时间筛选的才是好书。
昨天看完了第一篇《逃离》,有点失望。稍后发现错在我自己,由于诺贝尔的光环,我把它设想成一顿大餐,结果很清淡。清淡不见得就不是美食,扉页上也说了,平凡和僻静是门罗的写作风格。是诺贝尔奖要引领低糖低脂的时尚口味,是那些评委总是喜欢另辟创意,比如:他们可以把反贼和忠良放在同一个获奖台上。一点也不像春晚那么死板,换了谁当导演都是一成不变的姹紫嫣红。
先得把情节提炼出来,看别人写读后感全是这样的,我以前老是把这个程序省略。
卡拉和克拉克是一对穷夫妻,在一个好像是旅游景点的地方经营了一个马场。这个夏天因为连日阴郁,暑期里的生意有点惨淡,连家里的宠物山羊也不恰时宜地玩起了失踪。反正一切都糟透了,夫妻俩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丈夫克拉克逼着妻子卡拉去敲诈有钱的邻居,一肚子怨气的卡拉反倒在好管闲事的邻居帮助下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逃跑的长途车上卡拉想起了自己更早一次逃离经历几年前她不顾一切的跟克拉克私奔。回忆让卡拉从逃脱的兴奋转向前途迷茫的恐惧,然后她回家了。天气晴朗了,明媚阳光下的马场似乎还是那么忙碌和美好。然而邻居的来信无意中揭示了卡拉钟爱的山羊是被克拉克谋害了,可能这小气的男人在吃山羊的醋。刺痛卡拉的尖刺依旧存在,不过,现在她选择了忍受。
要是我的理解力偏差不是太大的话,小说内容概况就是这样。
其实,这算得上是个好故事,细节的处理上十分精致,卡拉突然而起又突然熄灭的逃跑念头,克拉克去邻居那里兴师问罪时山羊突然出现造成的效果。这些看似非正常的情节在正常世界里既合理又微妙地流转着,而且那么顺畅,顺畅中带出了人物内心的隐秘。
作者大概想说的是生活对人的磨损吧?人们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理想,消磨个性,消磨对事物的敏锐感受。任何逃离都是暂时的,到哪里都是一张疏而不漏的网。
写到这里觉得这主题有点面熟,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人生无奈,只不过东西方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们是被挤得别无选择,里外不是,他们是空荡得没着没落,无路可逃。
寒假我拜读了爱丽丝门罗的《逃离》。也许我个人的感受并不完全切中作者写书的本意,但我想,我所看到的,即是我所收获的:学会适应,懂得满足。 艾丽丝·门罗,一名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农家姑娘,她出生在渥太华,大部分时间都在这个安静的城市度过。她长期居住于荒僻宁静之地,逐渐形成以城郊小镇平凡女子的平凡生活为主题的写作风格。故事背景大多为乡间小镇及其邻里,故事人物和现实中人并无二致,亦经历出生与死亡、结婚与离异。但泥土芳香的文字背后,却是对成长疼痛与生老病死等严肃话题浓墨重彩的描写。她的笔触简单朴素,但却细腻地刻画出生活平淡真实的面貌,给人带来很真挚深沉的情感,简单的文字带来丰厚的情感。很多人把她和写美国南方生活的福克纳和奥康纳相比,而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齐克甚至将门罗称为“当代契诃夫”,而在很多欧美媒体的评论中,都毫不吝啬地给了她“当代最伟大小说家”的称号。 但无论作者如何,读者的感官是最重要的。我喜欢她的作品,平淡但却并不无趣。每一个故事都会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与这本书的同名的第一个故事,一个年轻女人的逃离故事。
卡拉,本篇故事的女主人公,厌倦了她的父母和他们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她的父母,跟随她的男友,克拉克,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新的生活。他们一起经营一个农场,不幸的是,经过几年的经营,他们的生活仍然十分贫困。克拉克于是想到向西尔维娅夫人勒索钱财,而卡拉并不赞同。与此同时,卡拉对穷人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又想要逃离。西尔维娅夫人——卡拉的忘年交女,对卡拉有着不同寻常的好感,她喜欢这个年轻、聪明、乐观、热情的女孩。于是卡拉在西尔维娅夫人的帮助下逃离了“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克拉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想在那里开始新生活。然而,她在去多伦多的路上,对自己的未来思考,并感到担忧。她意识到她的逃离是无用的,她不能忍受的是日常的生活,而不是别的什么,即使她现在离开了克拉克,她仍要过着日常的生活,而且可能更加艰难。她在路途中就崩溃了。她打电话求克拉克带她回家,她最终放弃了逃离,和西尔维娅断交了,也回避了丈夫***死自己宠物的可能性。逃离是痛苦的,可出走的半途中发现能“拯救”自己的依然是自己逃离的地方,更令人沮丧。卡拉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习惯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着的诱惑。”出逃后的少妇学会了控制、隐忍,忍受婚姻的瑕疵,学会不追问,不去超越生活,归降,将自我和诱惑埋到地底。她仍然有着逃离的***,只是她深藏了这个***,让它在时间的流逝中越藏越深,直至忘却。
文中有几段让我思绪良多。卡拉在离家前给她的父母留下一个字条:“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加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渴望她称之为“真实的”生活,然而,她厌倦了的不正是她所追求的“真实的”生活么?我第一次读到这的时候对她的行为感到十分困惑。我认为她的生活,不论是与她的父母一起,还是与克拉克,都是和平、正常的。而经过几天的思考,我发现了卡拉内心无声的痛。在故事的结尾,有这样两段话:“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卡拉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习惯了。现在再也不是剧痛了——事实上,再也不让她感到惊异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在的诱惑”。在我们的正常的生活总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忽略的。它们并非来自战争或暴力,它们来自人类的心灵。人类的心灵是如此坚强,再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人类的心灵又是如此脆弱,一点小事就会使我们遍体鳞伤。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适应,懂得满足。这让我们坚强,不会轻易受伤,同时让我们懂得享受生活。
当我们能够适应,满足现状,我们就能找到幸福。有的人说安于现状不好,会让我们失去进取心,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不知满足,那么就不会快乐。这样快乐的追求梦想,而不是强迫症似得对自己苦苦相逼,才是真正的进取,才能健康的进步。就像卡拉的母亲信中所说,“你都不明白你抛弃掉的是什么”。卡拉不满足于现况,逃离了两次。而她抛弃掉的,恰恰是她所追求的和平的,有时甚至是愉快的生活。坦率地说,每一个人都渴望更好的生活,一些人甚至一生追求它。人心不足,我们应该适应、满足于我们自己的生活,无论富裕还是贫穷。
爱丽丝·门罗的作品集来到我家的书架上完全是由于她得了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她。是某个对我闺女怀有青春期***动的小子几乎在诺奖公布的第一时间弄来了这本书。算得上时髦又风雅的礼物,女儿看上去很喜欢,而我不像小丫头那样性急,我得看完它再说。
憋了半年后才读它是出于反潮流的情绪,真正的文学和新鲜度无关,相反,经得起时间筛选的才是好书。
昨天看完了第一篇《逃离》,有点失望。稍后发现错在我自己,由于诺贝尔的光环,我把它设想成一顿大餐,结果很清淡。清淡不见得就不是美食,扉页上也说了,平凡和僻静是门罗的写作风格。是诺贝尔奖要引领低糖低脂的时尚口味,是那些评委总是喜欢另辟创意,比如:他们可以把反贼和忠良放在同一个获奖台上。一点也不像春晚那么死板,换了谁当导演都是一成不变的姹紫嫣红。
先得把情节提炼出来,看别人写读后感全是这样的,我以前老是把这个程序省略。
卡拉和克拉克是一对穷夫妻,在一个好像是旅游景点的地方经营了一个马场。这个夏天因为连日阴郁,暑期里的生意有点惨淡,连家里的宠物山羊也不恰时宜地玩起了失踪。反正一切都糟透了,夫妻俩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丈夫克拉克逼着妻子卡拉去敲诈有钱的邻居,一肚子怨气的卡拉反倒在好管闲事的邻居帮助下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逃跑的长途车上卡拉想起了自己更早一次逃离经历‐‐几年前她不顾一切的跟克拉克私奔。回忆让卡拉从逃脱的兴奋转向前途迷茫的恐惧,然后她回家了。天气晴朗了,明媚阳光下的马场似乎还是那么忙碌和美好。然而邻居的来信无意中揭示了卡拉钟爱的山羊是被克拉克谋害了,可能这小气的男人在吃山羊的醋。刺痛卡拉的尖刺依旧存在,不过,现在她选择了忍受。
要是我的理解力偏差不是太大的话,小说内容概况就是这样。
其实,这算得上是个好故事,细节的处理上十分精致,例如:卡拉突然而起又突然熄灭的逃跑念头,克拉克去邻居那里兴师问罪时山羊突然出现造成的效果。这些看似非正常的情节在正常世界里既合理又微妙地流转着,而且那么顺畅,顺畅中带出了人物内心的隐秘。
作者大概想说的是生活对人的磨损吧?人们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理想,消磨个性,消磨对事物的敏锐感受。任何逃离都是暂时的,到哪里都是一张疏而不漏的网。
写到这里觉得这主题有点面熟,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写过类似的人生无奈,只不过东西方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们是被挤得别无选择,里外不是,他们是空荡得没着没落,无路可逃。
读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逃离》,心里隐隐作痛。这篇文字简洁、故事平常的小说,看似平静的溪水,却暗流涌动,危机时伏,令人不安。
故事讲述了女主人公卡拉的三次逃离:第一次是从父母家中出走,嫁给她喜欢的克拉克;第二次是从丈夫克拉克身边逃走,去寻找属于自我的生活;第三次是从正在逃离丈夫的路上逃离,又回到原来的生活中。
门罗讲故事紧凑而舒缓,含蓄而清晰。故事从卡拉和她的丈夫克拉克分歧最大矛盾最激烈的时刻展开,主要的情节就只有一天,但在这一天的故事里,穿***卡拉从少女到人妇的故事,穿***邻居一对夫妇的故事,还有卡拉和邻居遗孀西尔维娅的故事,卡拉父母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每一个故事都有爱的需要和爱的错位,每一个人都渴望爱又得不到爱:疏离与孤独的主题。
卡拉对自己的评价:“中学的所谓差等生,是姑娘们众口一词的恶言取笑对象”;父母“不喜欢她,他们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哥哥对她“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老婆更是狗眼看人低”。她从出生以来,唯一真正想做的,就是能够住在乡下和动物打交道。因此她刚刚中学毕业就去了一所马术学校,没有按父母的希望去读大学。
在马术学校,卡拉认识了马术教练克拉克,被他野性的新鲜的气质吸引,她称他是“吉卜赛流浪汉”,她厌烦自己的家庭,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于是十八岁的她,离家出走。留了一个字条给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幻想着和克拉克办一所自己的马术学校,盖一座马棚。她自信是去寻找真实的生活,而在父母给她的生活里,看不到生活的激情和真实,只感到日复一日的庸常和被人忽视。她是在寻找存在感,寻找自己可以掌控的、新鲜的生活。
可是,这个“吉卜赛流浪汉”渐渐令他失望。他脾气火爆,心胸狭隘,常和人吵架;他们的马术学校生意惨淡,克拉克常常情绪不定;对卡拉没有柔情,只有指责和厌烦。卡拉在丈夫这里,在自己争取的婚姻里依然是个被忽视的角色。她的灵魂依然是孤独和漂泊的。为了取悦丈夫,她添油加醋地编造关于自己和邻居诗人的色情故事,“她急切地想讨他喜欢并刺激他,同时也使自己兴奋起”,两个人都能乐此不疲地从这故事里汲取生活的激情。她爱克拉克,恰如张爱玲说的“愿意低到尘埃里”,可是尘埃里却未能开出鲜艳的花朵。
她编的这些虚无的故事后来成了丈夫想敲诈诗人的理由。他们的邻居——诗人贾米森去世了,听说在他去世前五年得过一笔为数不少的奖金,是一项奖。克拉克想借此敲诈一笔钱。卡拉和丈夫的冲突终于不可回避,克拉克逼卡拉去找西尔维娅,卡拉不肯。在极度的矛盾和绝望之中,卡拉求助于西尔维娅,并得到她的帮助,顺利逃离丈夫,准备去多伦多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当一切安排妥当,当卡拉提心吊胆躲过丈夫,走上通往自由的道路时,她坐在大巴车上,越来越犹豫,越来越恐惧,她恐惧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她发现自己离不开克拉克,还是回家最安全。终于她喊停疾驰的大巴,停住逃离的脚步,她给丈夫打电话:“来接我一下吧。求求你了。来接接我吧。”她从正在逃离的道路上逃离了,逃回那个“恨她”“指责她”忽视她的丈夫身边。
这个被父母、被丈夫忽视的缺乏自信的女人,这个缺乏安全感和存在感的女人,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在意有一个人喜欢她,迷恋她,欣赏她,全心全意地帮助她。这个人是西尔维娅,教植物学的大学教授,她的女邻居。西尔维娅和自己的诗人丈夫贾米森几十年的婚姻也未能培养出共同的爱好和感情,丈夫一死,她把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迅速处理干净,好像他们共同居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她感觉和卡拉那么默契,她欣赏卡拉劳动时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姿态,欣赏她有着淡淡雀斑痕的皮肤、松散的头发、可爱的卷发,欣赏她专注、单纯的努力。她为卡拉精心挑选礼物,她不遗余力地帮助卡拉寻找自由的生活。可是她对卡拉的爱,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迷恋上一位年轻姑娘”,她自欺欺人地解释为“移位的母爱”。
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疏离,所以需要爱需要结合。只是因为安全的需要、生存的需要,人才联结在一起。卡拉和丈夫养了一只小山羊弗洛拉,它是卡拉的最爱,是她最温暖的伙伴,但是走失了,却在克拉克威胁西尔维娅的那个夜晚突然出现。它使“两个因敌意而分成两个阵营的人……产生出一种联系”,使他们“在人性的共同基础上”“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结在了一起”。西尔维娅和克拉克因为弗洛拉的出现受到惊吓,两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人竟尽释前嫌,相互依赖,相互谅解了。
人为了寻找自我而逃离原有的生活,可是新的生活永不可满足真正的自我。因为真正的自我就是孤独的存在,想要摆脱它,就仿佛是揪着头发要离开地球。这是多么令人悲哀啊!即使真有一个这样的生活,人又终不可逃脱自身的胆怯和迷茫。这又是多么令人绝望啊!孤独,疏离,渴望爱;胆怯,迷惘,又错过爱。
卡拉只得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甚至更加投入原来的生活。她留下来,和这个一点一点剪去自己自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将继续讨好他,取悦他。就像她因为惧怕陌生而向生活妥协一样,她一点一点接受曾经厌恶的曾经抗拒的曾经不屑的生活,这是她父母的生活,是诗人和女教授的生活,是一切小镇上的男男女女的生活。他们都被未知的世界、陌生的世界吓住了,被自己的恐惧和胆怯俘虏了,成了自己的囚犯。
这正是生活的本质,作家静静地又无情地告诉你,生活就是这样的。可是,这样生活着,如果会痛,人就还是活着的。卡拉还会痛,尽管她似乎成了一个安守本分的女人,正适应和习惯着当下的生活。可是“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随着“鼓舞人的、收获季”的到来,“埋在心里那个刺痛她已经习惯了”,再也不剧痛了。
她猜到那个能给她温柔情绪的小山羊被丈夫***死了,却没有愤怒和失望。她欺骗自己——也许丈夫已经放了它。可是那个猜疑又不断诱惑她,她需要不断提醒自己抵抗这个诱惑。不要执着于真相的探求,真相只会带来深深的伤痛。这些是始终笑着的门罗的思考吗?我不知道。
读完爱丽丝门罗的小说《逃离》。每幅短篇小说都值得细细品味,润物细无声的笔触却在意想不到的结局下于无声处听惊雷。门罗的文笔清淡平和,但丝毫不缺女性角度独有的细腻心理。朴实的文字背后隐藏着一出随时即将掀起狂风暴雨的情感跌宕。她的每则短篇故事仿佛潜伏于女性灵魂,挥散不去,久久缠身,替每个女人在平凡近乎窒息的生活中呐喊出内在的挣扎和想法。唯此之刻,回味无穷。
媒体曾把她比作俄国当代作家契诃夫,我觉得这是不准确的,她代表不了任何人,任何人也代表不了她,她是独一无二的罗门。在平凡的主妇生活中将女性共有的生活轨迹和共鸣的心灵波澜通过波澜不惊的手法再现波澜壮阔的逃离心路。全世界但凡未经历的,正在经历的,以及经历过的,都通过她旁观冷静的观察下用沉稳内敛的笔触精准的击中女性穴位,深刻地勾画出女性在平淡危机生活中的迷茫,逃离,抗争,沉默,无奈以及悲伤。
想讲两个对我印象深刻的小说故事。第一部即《逃离》本身的故事,女主角卡拉,年少时不顾一切选择自己所爱的男人,甘愿过着充满风险和挑战的生活,她写了一张简短字条给自己的父母:“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慢慢的,她却在和丈夫家庭生活的相处中渐行渐远,平静的海洋深层是暗流涌动的`情感喷发。她决定离开,并寻求乡间的一位夫人帮助她逃离。可正当她登上一辆大巴决定奔向远方时,“她现在逐渐看出,那个逐渐逼近的未来世界的奇特之处与可怕之处,就在于,她并不能融入其中。她只能在它周边走走,张嘴,说话,干这,干那,却不能真正进入到里面去。可是奇怪的是,她却在干着所有这样的事,乘着大巴希望能寻回自己。像她自己满怀希望可能会说的那样——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手里。当她正在逃离他的时候,也就是此刻,他仍然在她的生活里占据着一个位置。可是等逃离一结束,她自顾自往前走自己的路时,她又用什么来取代他的位置呢?又能有什么别的东西——别的人——能成为如此清晰鲜明的一个挑战呢?”未知世界带给她无尽恐惧和陌生,她在“这生命中的紧要关头,挣扎着让她那巨大的身躯和灌了铅似的腿脚站立起来,超前踉跄走去,喊道‘让我下车,我必须得在这儿下去,我就是要下去!’她终于回到自己原来的家,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抵抗着那样的诱惑,“肺里有什么地方扎进去了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
其实这段心理描写我能够感同身受一些,仿佛自己能窥见大部分妇女的影子。比如我的母亲,退休后便常年过着家庭主妇的生活,她日复一日的做着家务活,偶尔发出感叹和埋怨,“整天就是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想出去出不去。只能在家呆着,家附近转转。”我觉得自己突然就有点理解她了。她的青春没有了,她余下的年华却要在日复一日的家务生活中渐渐消逝。生活是不会给这样年龄的人带来惊喜和新鲜的了。她或许早就习惯接受,可偶尔的叹息却是心底最真实的写照和情感循环。(有一次她因为家庭原因和父亲大吵一架,生气的离家出走,她是没有地方可去的,我担心她,手机联系她,她短信发过来叫我保密。第二天我和她约在一家面包店碰头,她泪眼婆娑地告诉我:她没有地方可去,她也不知道去哪里,她一个人瞎逛,漫无目的,再大的地方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一个人晚上睡了一家不知名的陌生宾馆,可能睡多久呢?这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床啊。说着说着她流下了眼泪……
我想每个女人都有想要释放真实自己的冲动。只是有些女人毅然而然离开了,有些女人选择隐藏自己的心里想法,继续隐忍地过着寡然无味的生活,直到忍受它,接受它,习惯它,麻木它。表面和睦的家庭生活,固然对某些女性是幸福,但另一方面或许就是禁锢的枷锁。表面的虚幻泡沫五光十色,却是脆弱不堪,一个手指就能轻易将之戳破。当然这一切,请抛开道德角度的千夫所指。因为这不是单从道德角度好坏就能说清的问题。
看着卡拉的故事,脑海里又浮现出电影《时时刻刻》里的朱利安摩尔。电影里,她过着幸福的主妇生活,有个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可她的痛苦,纠结,无人可诉无处可说。有一天,她最终因为覆架在她个体身上的时代与性别枷锁,不说一句离开家庭,走向远方,不见踪影。我觉得她寻求的生命激情和真实是无法获得大多数人认可并理解的。她正一步一步将加在她身上的束缚外壳一件一件卸去。而事实是,更多时候,不是所有女性都有这样的勇气继续一段未知和全新的生活的。
还有一篇是《激情》,女主角格雷斯按照既定的轨道过着自己平静的生活,读书毕业后在一家旅馆找了份活儿成为一名服务生,邂逅了一位对她有好感的男生,自然而然的约会,拜访,成为伴侣,,谈婚论嫁。曾经年少向往的的爱情毫无波澜的出现眼前时,她如同被生活好般,毫无欣喜可言的面对接受。可格雷斯她是特别的,和大多数女孩不同,她也从不屑于成为大多女孩需要成为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蠢笨。”此时的生活,对格雷斯而言就像被生活摆布的棋子,找不到真实的感觉。直到她因为脚底划破遇到格雷斯男友的哥哥尼尔。尼尔为人深沉,犹如“深不可测的海底洞穴”,忧郁,整日以酒作伴。尼尔是医生,了解她脚部伤势后随即载她去医院进行包扎,无征兆的,尼尔不发一言带着她开往野郊,他瞒着弟弟私自带走格雷斯,“开车的速度与在高架路上飞行时可称不相上下。”可格雷斯却不认为疯狂,反而奇迹似的十分安详。她的身体内除了涌流着欲念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一会儿,他在车里将格雷斯手的掌心压在自己的嘴唇上,舔了舔,又松开。之后,他将驾驶座位交给不会开车的格雷斯,让她当下就学习开车。他们之间的对话不多,但是通过对话的过程,格雷斯开始接触到了本质性的真实。离别之前,尼尔将她拥在自己的双臂里,抱得那么紧那么持久,她为他围裹着,同一时间既是在索求又是在施予。他说:他不过是想要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然后就要走开的。离别后的第二天,格雷斯听闻了一条消息:一辆去小赛博湖的半路上对直撞上了桥墩,车全毁并且烧的不见尸首…
我可能无法过多知道尼尔遇到具体什么事。但我觉得尼尔能看懂格雷斯心理似的,感受到格雷斯内心那如火般燃烧的***和激情。平静的生活,疯狂显得真实。尼尔不寻常的无望的真实勾起格雷斯内心无比的火热和情感。是的,她从未觉得自己离真实有这么近的距离,她,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活生生的活着,而不是行尸走肉般的过活。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有些人的生活如果平淡无常寡淡如水,也许就会不自觉地就把生活当戏,疯狂一把,这样大概是对生活的抗争或是对自己活着的释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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