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有空的时候我会把时间花在上面,每次看一页都笑出声来,不知道怎么学。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信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今天和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后看自己喜欢的漫画书。我看过一部讽刺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就说:“你好像是在闹饥荒?”瘦子想了一下说:“多亏了你,因为你,我才饿死。”。说完扬长而去,然后胖子羞红了脸,无言以对,低着头走了。
然后看了一份《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一个热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他跑得很快,在一场比赛中进了几个球。最后,凭借他的勇气和机制,打败了对方,赢得了比赛。
我很喜欢漫画书,尤其是漫画书里的'主人公,他们戏剧性地展现了人的美和丑。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鼓励是光,照亮人们的内心;鼓励是水,洗涤人们的心灵;鼓励是一把火,烧毁人们内心的脆弱……
在元旦期间,班级要开联欢会活动,要每个同学准备节目(也不是每个,但大多数要上台。我心虚了,心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这该怎么办呢?这可把我难坏了,整整一早上都没有好心情。
下午,看到王媛在组织诗朗诵,我按捺不住了,说道:“把我也加上吧。”王媛有点意外,她没想到我居然会主动报名,飞快地把我的名字写了上去。后来,田丰源拿着语文书在那挨家挨户挑演课本剧的人员,课本剧是《阳光皮肤》。我想:自己不是晚上经常看抗日电视剧吗?当课本剧里的那个日本同学应该没有问题。轮到我了,田丰源说:“你学两句我听听。”“在我们那儿,活儿多得干不完,一辈子让人着急不已。”我阴阳怪气的学着课本里铃木一男的声音说。没想到田丰源居然挑上了我,我又激动又害怕,心里总是忐忑不安。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这是好事呀,加油,就当挑战一下自己么,锻炼一下自己,相信你是最棒的!”妈妈的话顿时消除了我的一切顾虑。
联欢会那天,看着董旭塬的相声《嘻哈方程记》出现了一点儿失误,我又担心起来:万一我一紧张,忘词了怎么办?突然,我心中又涌出妈妈的那句话:“没事,加油……”我的内心又平静了下来。首先我是和赵磊他们一起诗朗诵,准备前,想起妈妈的话,我充满了自信。上了台,我随着音乐抑扬顿挫地朗诵起来,没有出一点差错。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更加自信。
下一场是课本剧,我不害怕了,因为有妈妈和同学们的鼓励,课本剧正常进行,只听吕瑞点到:“铃木一男。”“活儿多得干不完……”同学们都哈哈大笑,但我却没笑,因为我知道同学们的笑声,是对我的鼓励和认可。
联欢会成功的结束了,妈妈和同学们对的鼓励让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使我更加自信,我也要将这份温暖传递给他人。
夜晚故乡的`天空总是深蓝色的。在深蓝色的天空总有数不完的星星……小的时候每到傍晚的时候,一个村子里的人老老少少都从屋子里边出来纳凉。大人忙碌了一天了,老人在拉家常,小孩在嬉戏打闹。就在这样的深蓝的星空下,我总喜欢一个人躺在奶奶的竹椅子上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
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那片星空下有很多很美的神话。“嫦娥奔月“、“牛郎织女”让我明白原来古人也对那深蓝色的天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再后来我才明白那数也数不完的星星都是有名字的,而且远比我们肉眼里看到的大得多了。冥王星、海王星、天王星、北斗七星……
上了中学以后,数星星的日子已经很少了。在那片深蓝色的天空下,偶尔和朋友聊着未来的梦,仰望那片天空,觉得那深蓝色的天空真的是深不可测。读到了高中以后,我已经没有很多时间在那深蓝的天空下玩耍聊天了。
孩提时那东家串西家的时代早已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楼房。大家一回到家就把门关上,就连住了那么多年的邻居是谁都不知道。有了电视和电脑,大家都把空余的时间都“贡献”给了那永远也看不完的连续剧,永远玩不完的游戏。哪里还会去看那深蓝的天空呢?
经常在晚上六点钟的时候急急忙忙往家里赶的路上仰望天空,就会觉得“夜是故乡明”。都市的天空是没有多少星星的,更别说满天繁星了。都市的霓虹灯很亮,把天空都照得通红一点也没有夜的感觉,更别说“深蓝”了,所以这里被称为“不夜城”。我喜欢故乡的天空,故乡的人,故乡的水。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的根在那里。故乡的天空永远都是深蓝色的,永远都是深不可测,还有那数不完的星星……
前几天,我和爸妈去外婆家,顺道去爬了龙山。
刚上山,就见一棵棵高大的树木整齐地排列着,仿佛一个个威武雄壮的士兵。走着走着,就到了柠檬园。柠檬树上结满了青绿色的柠檬,柠檬大小不一,大的像小弹力球一样大,小的却比小拇指还小。我和爸爸妈妈每人尝了一个,却发现酸得很。
出了柠檬园,我们继续往上爬。没过多久,就爬到了山腰。这里风景如画,树木郁郁葱葱的,野花遍地是,有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五颜六色,十分美丽。过了一会儿,我们发现了一条小溪,溪水清澈,都能看到水底的沙石。流水潺潺,与山间的鸟儿互相应和着。
我们爬了一会儿,发现竟然还有另一条小溪,小溪有点宽,无法跨越过去。小溪也很长,一直流向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这时,眼尖的我发现了一座小木桥,便急忙告诉爸爸妈妈。我们走过小木桥,继续往上爬。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用半个小时从山腰爬到了山顶。
山顶的风很清凉,空气也十分清新。此时,我来了个深呼吸,发现仿佛吸入了仙气一般,五脏六腑都舒畅起来了。站在山顶上,极目远眺,看到一块块碧绿的农田,一个个变得渺小的村庄;看到河流就像一条白色的带子一样,被人随意地丢弃在绿色的地毯上。还能看到连绵起伏的山顶上,矗立着的巨大的白色风力发电机。
啊!龙山,你真美丽啊!你不愧是我外婆家最美的山!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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