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世事无常,或艰苦卓绝,或飘逸安然,我们都在流淌着自己的生命长河,但在这无止境的长河中,有各种各样的羁绊,有各种各样的挫折,有各种各样的不幸,它会来的措不及防,甚至它会接踵而至,就如同墨菲定律所言,坏事成三,苦难总是在一天把你击垮。不过,上帝论而言,老天也总是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给你打开一扇窗,这个为你开窗的人,总是会在你被苦难压迫的时候为你划出一道温暖的光,让你砥砺前行。挥洒人生本色。
我的故事就像浓茶般苦涩而让人清醒焦躁。高二那年家中的变故毫无征兆般让我的生活从此笼罩在阴霾之中,也让我无数次在那个可怕的春节中迷失,痛哭,我以为我会甩不掉它,会从此再无光彩,可是,时间这个“良药”,它真的可以治愈人们心中的苦痛,让伤口结痂,让伤感的回忆深埋与记忆深处,我可以尝试让自己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依旧交友,依旧学习,唯一变了的,只有清明节那田堤上的一座新坟。可是,时间也改变了我的家境,一年过去,两年过去,家中的支出已然让储蓄变得少之又少,而我和弟弟又正当读书时节,书本费,学费,生活费,都是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母亲一人已感到力不从心,可我还并未长大,还无法担起一个家的责任,阴霾再次笼罩在我们头上。
转眼高考这一人生的转折点已经迈过,我的人生已经起步,同时,我也非常幸运地得到了松梓基金会的资助与关怀。这一缕光,在别人看来可能微不足道,却温暖了我的大学生活,让我对大学充满了憧憬与希冀,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对周围一切帮助过我的人,心怀感恩,在学习与生活中不断拼搏,进取。
我用高三的那个暑假来开启自己的第一步社会之旅,用开学的一个月适应崭新的世界,在那一个月里,我认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学习了很多生活中的基本技能,让自己从第一天分不清东南西北,不认识地铁的彷徨无知中蜕变为独立生活,冷静思考,勤奋求学的大学生,并且,带着家乡家人,朋友,以及为我无条件资助帮助的陌生人的关怀和期盼,每一天都充满希望,每一天都饱含热情,每一天都在积极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好。大一一学年,我从高一时的默默不语到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征文,朗诵,戏剧观赏,音乐剧的聆听,以及参加啦啦操比赛,用两个月汗水换来完美的一等奖和团队的荣誉感和幸福感。在一学年里,我学会了自理自立,尝到了独立完成社团活动并收到学长学姐嘉赞的自豪喜悦之情,也曾因为学习的困难和无法与人相处而失落失意,但是只有不断地经受挫折才能有机会并有极大的可能战胜挫折,然后披荆斩棘,上下求索这漫漫人生路。
柏拉图曾说:“你可以用爱得到全世界,你也可以用恨失去全世界。”既然可以得到全世界,为何依旧有人选择后者呢?因为总是有人用爱包裹你,所以你总是情不自禁去爱别人。
助人与感恩的事迹从古至今数以万计,譬如《左传》中的结草衔环,以报恩德。结草讲一个士大夫将其父的爱妾另行嫁人,不使殉葬,爱妾已死去的父亲为替女儿报恩,将地上野草缠成乱结,绊倒恩人的敌手;衔环讲德是有个儿童挽救了一只受困黄雀的性命,黄雀衔来白环四枚,声言此环可保恩人世代子子洁白,身居高位。因而明朝时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写道:大恩未报,刻刻于怀。衔环结草,生死不负。所以,世人施我以滴水之恩,我必要以涌泉相报,社会赠我以温暖,我便要报国家之恩德。
当农家以“粗食不忘天地德,布衣常念祖宗恩”这种最纯朴的方式表达了他们感恩的情怀时,当佛家以“善哉、善哉”这种最直接方式抒发出他们感恩的情怀时,当儒家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书写出他们心中的感激时,我只有通过整个青春的燃烧,为国家送去我的满怀热忱,以抒感恩之情。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忠即忠诚,忠贞、忠义。勇即勇敢,勇猛勇毅。麻城古属黄国,强楚伐黄,黄人宁死不降。这种英勇无畏,忠贞爱国的浩然正气滋养着一代代麻城人。“黄麻起义”即是麻城人对忠勇精神作出的最为壮烈的行动诠释。忠勇即是信念,也是本色,更是行动。
“明月照秋霜,今朝还故乡。留得头颅在,雄心誓不降。”这是抗敌英雄蔡济璜的铁血壮志。在当地反动民团、红枪会匪近万人向麻城城区猖狂进攻之际,他临危不惧,一面指挥城关的工人、店员和撤进县城的乘马、顺河等地的农民坚守城池,英勇抗战,一面派王树声赴武汉请求救援。这是他对忠勇最好的智慧诠释。当共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传达到麻城后,他深入到麻城邱家畈、林家山等地,发动农民*动。之后,作为黄麻特委委员参与组织和领导了著名的“黄麻起义”。受挫后,起义军转战木兰山,他奉命坚持斗争,最终牺牲于林店河。忠勇是他的代名词。他是大别山养育的骄傲,是麻城精神之忠勇所在。
自古“百善孝为先”。孝善是中华文化传统文化的灵魂,是华夏子孙最为基本的人伦规范。麻城孝善文化薪火相传,孝行善举层出不穷,孝善不仅是每一名麻城人的道德规范,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古有卧冰求鲤之孝善感人至深,今有麻城之孝善感动大别山。
都说父亲似山屹立不倒,乘马岗镇村民程龙富便是一座伟岸大山。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务工,天有不测风云,儿子多多突患白血病,幸福之家举步维艰。面对一贫如洗的家,面对幼小的儿子,程龙富不离不弃,这是父爱的孝善感动。都说母亲似水温柔岁月,铁门岗乡村民徐新菊,独自挑起照料脑瘫儿子的重担。“我要好好活着,照顾好儿子每一天”,这是家住铁门岗乡的徐新菊一直坚持的信念,是信念、更是母爱使然,22年来,从无怨言,真画龙点睛做到不离不弃,真正做到孝善之伟大。
千年古城,文脉恒昌。忠勇孝善是大别山孕育的灵魂,是麻城精神的'彰显。创新是推动发民展的动力,实现进步的灵魂,是时代的精华,也是麻城人的精神因子。大别山钟灵毓秀,创新精神彰显。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的理论物理学家彭桓武,开展了应用量子力学理论研究,他在中子物理、辐射流体力学、凝聚态物理、爆轰物理等多个学科领域取得了重大成果。他是麻城人,是麻城的荣誉与创新的彰显。
奋进是一种自强不息,努力向上的精神力量,是一种不畏困难,顽强拼搏的坚强意志,是一种不甘于人后,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张家畈镇人余诚,由乡到武汉,一面为中国公学募款,一面与刘静庵合办留东预备学校,亲自执教。在清吏缉捕甚急,为避耳目,安顿在上海读书处却依然热忱爱国,“养极高尚之人格,造极精纯之学问,建设新政府,使中国成为第一等强国。”这是他一生奋进追求的目标,亦是麻城精神的奋进。
蜿蜒千里,大别山作朔风屏障。麻城人杰之地灵,龟峰拔地而起,杜鹃花四月遍地,品香花称当龟岩绿,问美酒遥遥望杏花村。忠勇孝善,麻城精神壮域传承,创新奋进,大别山浩荡迎春风。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众人捧***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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