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四年级作文我的感悟)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四年级作文我的感悟)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3-09 04:23:04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四年级作文我的感悟)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一】

本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安娜的礼物》《超级市长》《会唱歌的猫》《青蛙合唱团》等等,其中,我最最喜欢的书是青蛙合唱团,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说一说我读后这本书的感想吧!

这里原是一个美丽的村庄,但是在许多人类的破坏中遭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许多青蛙以前在那里过着慈祥的日子,他们就是来自青蛙合唱团的人员,他们是帮助我们人类消灭害虫的,可是有些人不顾小动物们的生命危机,有的想要吃青蛙腿上那鲜嫩的肉,还有的卖了,青蛙团长觉得在这样下去不行,他们逃离到了翠湖公园,那里住着笑猫,笑猫会蛙语,他用蛙语和青蛙团长谈话,每到多长时候,俩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还有很多助人为乐的事情,让我也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与呵护,在此,我也要让那些曾帮助别人的人永远这样做下去!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二】

寒假,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读后感。史蒂文森在故事中安排,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想出海寻宝。有一天,一位老船长死在了“本卜舰队司令”酒店,一个叫吉姆的男孩在船长的行李中发现了去金银岛的地图,并交给了乡绅开始了寻宝的行程,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很多。

主人公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过世后,他便开始了寻宝的探险。在探险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任命为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人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大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遇到问题努力解决。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有人为了钱财而干不正当的事。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三】

《金银岛》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为什么说它好看呢?因为它的封面上写着一句话:如果中国孩子是看《西游记》长大的,那么英国孩子就是看《金银岛》长大的。我们知道《西游记》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大,由此可见《金银岛》真的很好看。它讲的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

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名叫吉姆的十岁男孩子,偶然在老海盗的遗物中得到了一张埋藏着巨大财富的荒岛藏宝图。于是,他离开家园,随着众人远涉重洋,冒险寻宝,最终成功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吉姆。他机智、勇敢,历尽艰辛,并且面对海盗毫不害怕,最终打败了海盗,并找到了巨额财富。这种勇气真值得我们赞赏,更值得我们学习。

你想亲历这场离奇、惊险的角逐吗?你想懂得善永远比恶强大吗?那就随着吉姆前往《金银岛》吧,你终将满载而归。

这真的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感受到了很多的乐趣,是笑着看完这本书的,不信你也试试看吧!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四】

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招”难!”意思就是说:在家里的时候,有自已的父母照顾,关心,呵护!那肯定就是日子过得考试吧无虑了,但是,只要你去到外面工作的时候,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是靠自已一个人去解决,在这一个月里,让我学会了自强自立!凡事都要靠自已!现在,就算父母不在我的身边,我都能够自已独立!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五】

在实习过程中,从接触到的案件中,发现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才导致了犯罪。看来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意识入人心的措施还未贯彻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1步的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最大。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学历都是中小学的,还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还需进1步地扩大深入。

实习的时间或许不长,但是却让我接触并初步了解到实际的刑事审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1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巩固了理论知识。同时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够抓紧每一次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得学习到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感想作文600字四年级【六】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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