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是有名的调皮鬼,许多老师认为我无可救药了。
今天,学校来了一位年轻老师,姓金,20岁出头,一张娃娃脸。“咦,小孩子家,会教什么书?”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第一堂课开始了,我趁他到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咚咚咚”“砰砰砰”地敲起桌子来。金老师转过身来,一双锐利的眼睛扫视了一下教室,最后盯着我说:“你叫赵于文吧?放学以后你留下来。”他新来乍到的,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放学了,金老师找我,我若无其事地跟着他走,走到一间房子前,他停下了,我抬头一看是理发室。“他玩什么花招?”我想。他给我理完发,只说了一句“明天早点儿来”,就让我走了。“他葫芦里装的什么药呢?”我忐忑不安起来。
第二天,我破天荒地最早到了学校上自习。“很听话嘛!”金老师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是怎么回事呢?金老师真叫人捉摸不透!一连几天,我都早到校,周末小结会上,金老师表扬了我。多年来我第一次听到表扬,激动得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儿。这天下午,金老师把我留下来,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促膝谈心。对我来说,这样的谈话,是从来没有过呀!我第一次在老师面前痛哭了。
以后,金老师又到我家多次家访,送给我《塑造美的心灵》、《扬起的风帆》等书。我渐渐地懂得了怎样做人。几年来,我多次被评为“红花少年”。
我好感谢我的金老师。
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上写散文,觉得很有乐趣,觉得能把自己的感情写下去,像是对一种对心里的感情的诉说吧!虽然不像小说的`那么多的内容,但至少我自己也能当一个作者,至少我能把自己的感情用文字表白出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是一本书让我改变了自己,把从前的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明若溪^小耀,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作者,喜欢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丶每一个符号,喜欢那纯洁的天使。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如果我出现在你的好友列表里说明我们很有缘但无论你是怎么加的我,相识都是一总缘分,真的希望你们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爱文字、爱生活、爱音乐、爱空间、爱青春。如果你也是一个喜欢文字的朋友,那就加我吧。
手捧一杯香茗,书香如茶香缭绕,皎洁的月光下,与书共舞,倾听书的音律,不知不觉,书籍改变了我的生活。
仰望深邃的月空,思接从前。
儿时的我,不太爱看书,父母给我买的书,很少拿出来看,即使是看,也是草草翻阅几页,重新放进书柜。
直到上了小学,不得不接触课本。这时,我才发现书中的世界丰富多彩,妙趣横生。从此,我和书籍成为了朋友。
上了初中,我读的书更多。品读《三国演义》,我了解了孔明的智慧,赤壁之战烧得曹军七零八落;品读《水浒》,我知道了梁山好汉的兄弟情谊,他们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品读《西游记》,我看到唐僧一行四人历尽苦难,最终取回真经修成正果;品读《红楼梦》,我看到大观园曲径通幽,更被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所感动。
在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懂得人应该珍惜所拥有的。在笛福的《鲁宾孙漂流记》中,我明白身处逆境更要坚强,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倾听书的声音,我听到了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惆怅;我听到了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纵情;我听到了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福;我听到了杜甫的济世呐喊、文天祥的铁骨铮铮、岑参的边塞放歌、李清照的落寞吟哦。
生活因书而充实,书因生活而精彩。书如花香,如鸟鸣,如细雨,如春风,盈满我的心灵。每天,我生活在有声有色的世界,每天,我徜徉于有情有谊的桃源。古筝之声深邃,使人流连忘返,管萧之声清雅,使人心旷神怡,但是,这些在我看来都不如朗朗书声,生机勃勃,振聋发聩。书籍改变了我的生活。
思绪收回,皎洁的月光倾泻而下,端起佳茗,轻抿一口,不由得陶醉在眼前这如诗般芳醇如画般绚丽如书般丰富的生活里。
我知道在我这个年龄没有资格高谈阔论,但人生在我看来,就是由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拼凑而成,每一件事就是一块小小的拼图,缺一不可。有的以白色为主色调,那是因为我哭了;有的主打黄色,那是证明我笑了;有的全是紫色,那一刻我无比的幸福;有的遍布红色,那时我被感动了……五彩的拼图拼出了我多姿多彩的人生,然而——有一块蓝色却尤为醒目,那一天我改变了自己、突破了自己、超越了自己……
现在的我开朗大方、当着几百上千人讲话,也是丝毫不乱分寸,老师都说我有超常的语言表达能力,但是以前,我可不是这个样子——
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我害羞的有如一只绵羊,见到生人会脸红、向老师问好细声细气,好像生怕吓着别人、上课回答问题有时要重复好几遍,老师才听清。为此家长、老师都忧心忡忡。那一日,班主任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下周轮到咱班升旗了,我想把演讲的任务交给你,行吗?”“啊……我……”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谁知老师却不容我说话:“老师知道你一定行的,身为我的课代表,你可不能给我丢脸呀!”说着便将我“请”出了办公室,关上了门。“唉”,只好接受,回家后我拿起稿子一遍遍地读呀,背呀,心里却盼望星期一永远不要来。经过整整一个周末的不懈奋斗,五、六百字的稿子被我记得滚瓜烂熟。转眼,到了周一早上。
“升旗仪式进行第四项:国旗下演讲,本周由……”我连忙跑了上去,敬完队礼开始演讲,我心里把观众都当成“大白菜”,腿却在不停地抖,声音也是若有若无,后来我慢慢的放开了,声音也大了起来,因为稿子背得熟,讲的也是行云流水。讲完了,台下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刹那间,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那日回家,我翻开了尘封已久的本,记下了一段文字:“今天我永生难忘,今天我改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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