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到现在,我无时无刻不在和时间赛跑。进入高中阶段,似乎更是如此。学习、成长、体验……前边还有大学在召唤。“快点走,快迟到了!”有同学喊我。“我知道啊,已经很快了!”无奈形似蜗牛速度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
“假如时光倒流……”奔走中,我不觉又回到了从前。小学时的我是个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又热爱集体活动。每天,我迎着朝阳、踏着晚霞,如小鸟般快乐、自由。清晨,我喜欢夹着青草、树叶味儿的空气;傍晚,我喜欢不远处的村庄里飘来的缕缕炊烟。如果是在阴雨天,我就顶着小雨和小伙伴们光着脚丫在草地上踩来踩去,更是别有一番情趣。可时光的脚步从来没有为谁停止过,我不觉跨过了童年。
中学时代的我,步伐开始加快,看着不喜欢的饭菜会如闪电般一扫而光,因为我要完成如山的作业和攀爬楼梯上床休息。同时,我在默默地和老师对抗着,因为我讨厌这苦逼的中学生活。于是,我结识了一群和我有一样感触的人,收获了人生中最宝贵的友谊。和他们相处,我的生活依旧绚烂、生命依旧光彩……中考前,我真的想让时光静止,因为我知道,以后的以后,我们要读不一样的书、做不一样的功课、结识不一样的朋友。但时光并没有静止,我的脚步反而在这时光的路上更加匆匆了。
人在路上,鞋磨破了可以换,但路必须是自己走。情在心里,喜可与人分享,但伤只能自己扛。累不累脚最懂,苦不苦心最明。
徘徊着的,易碎着的,骄傲着的,那些都曾是我的模样。但面对着无法见人的分数,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丢失了许多、许多。没有更好的学校供我选择,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我不会灰心,因为我相信每一条路上都有风景。既然冥冥之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我只有不停地向前走。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
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错过什么。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带有泥土味儿的野风吹来,随风摆动的绿叶丛中,隐约露出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像是青年人,可仔细一看,似乎又老了点儿,他就是我的外公。
我的外公很健壮,又很能干,在田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的精力仿佛不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消失似的。
记得儿时的某天,我一进外公屋里就四处转悠,四下寻找,却寻不到外公的踪影,只见到桌上那碗微微冒着热气的白米稀饭。我恍然大悟,撒开两腿朝屋外的小路跑去。刚下过一场雨,地上湿漉漉的,小路上弥漫着泥土的清香,菜叶上还闪动着晶莹的露珠。脚下的方砖被黝黑的泥土糊住了,还长着绿油油的青苔,一脚踩下去,滑滑的,印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穿过鸡圈,眼前一亮,一望无际的田野呈现在眼前,熟悉的、不熟悉的蔬菜郁郁葱葱,绿得直逼双眼。我四下张望,终于在一块烂泥塘那头一人多高的草叶里找到了忙碌的外公。他穿梭在乱草间,不知在干什么,只觉得他精神抖擞,浑身是劲。我沿着曲曲折折的羊肠泥路来到泥塘对岸,才发现烂泥塘里横架着一根细细的竹竿。我很好奇,一脚就踩了上去,竹竿压弯了,顿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往下一瞧,黑如墨汁般的臭水上漂着几丛浮萍,还有几只苍蝇落在水面上享受生活。我心里直翻腾,想着千万不能掉下去,这才注意到脚下的竹竿非常脆弱,踩一脚就吱呀吱呀响。我的心怦怦直跳,冷汗直冒,湿透了我的衣服。我死死地盯着弯得不成样子的竹竿,视线模糊了,眼睛发酸,眼泪都出来了,不停地喘着粗气。
“哎!你小心点儿!”外公洪亮的声音传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只见他抹了抹汗,用手抹了一把黑白剛劲的头发,正甩着双手走过来。我心里一喜,脚下一滑,刹那间,感觉双脚腾空,身子一歪,眼前的世界瞬间颠倒了,心“咯噔”了一下,一头栽进臭水里。只觉得一种腻腻的感觉直刺入我的每寸皮肤,全身痒痒的。眼前不知是什么东西,好多泡泡和黑水蒙住了我的双眼,或许是被垃圾埋起来了。我被恶臭熏得喘不过气来,使劲儿翻腾着,我满嘴都是烂泥,眼泪和臭水混在一起。这时,突然感觉身体一下子轻了,我吐了一口黑水和杂草,发现外公正托起我用力地向岸边划去,激起的水花溅了我一脸。他眯着混浊的眼睛看了看我,若无其事地对我说“没事”……
安顿好我后,他又冲到田里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屋里发呆。
在人生路上,外公一刻都不停歇,他对生活充满热爱,奋力劳作。我们已好久没见面了,他现在一定还在田间地头干活儿吧。外公走过的路,是奋斗拼搏的路,是越走越年轻的路。
漆黑的夜空,高高挂着几颗独自闪烁的明星。我独自漫步在这条蜿蜒的鹅软石铺成的小路。不知何时,路旁竟添上了几盆开得正好的小花。夜晚在路灯的光的映衬下。反而有了一番别样的滋味。我继续走着,步子没有停下。看见一对恋人互相依偎着在河边。互相在耳边呢喃着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蜜语,倾诉着彼此的小心思。我祝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步子依旧匆匆。继续走着。我又看见了一对恋人,和上一对不同。他们虽然满头白发却互相搀扶着。这时我的心里好像有一根从未被触动过的神经狠狠地动了一下。我想,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也不是爱得死去活来的,而是很简单的几个字——相濡以沫。不也正如古人所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夜晚的风吹在我身上有些凉,可是我的心却是暖暖的。
我依旧没有停下我匆匆的脚步。我走着走着,耳边突然响起了动听的音乐。我顺着音乐朝空地望去,一群大爷大妈们正扭动着他们的身躯。迈着优美的步子。脸上显露的,是单纯的笑容。在他们的笑容下,留下了他们为子女所留下的岁月的痕迹。但岁月的斑驳也赛不过他们那么纯真的笑靥。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比漂亮的礼仪小姐的笑容美丽、比官场上见到领导的笑容美丽。他们的笑好似开在繁花里,只因他们有子女们的疼爱。
我还沉浸在大爷大妈们的音乐和舞蹈里,这时,一个长发女子从我身边经过,我好似闻见淡淡的茉莉花香。我不禁回过头去。她也回眸冲我嫣然一笑。真是个奇美的女子。她的脚步牵引着我的视线。她走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面前,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二十元,放在了乞丐的碗里。她的眸子里泛着点点泪花。我也生出了几番感慨:这世间美丽的女子数不胜数,可是能为乞丐屈膝且泛起点点泪花的女子又有几个呢?我认为,真正的美,不仅仅只拥有你那薄薄地一层皮,应该还要有热乎的一颗心。
今夜我走过了一条平凡的路,可处处都是不平凡的风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爱情中的风景。大爷大妈们单纯幸福的笑靥,是亲情中的风景。美丽女子为乞丐泛起的点点泪花,是人情中的风景。这些都是人性。其实,人性本善就是最美的风景!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看过作者前两本书的,感觉挺好的。但是后来发现作者对另一个人写的同样是北大出版的书在当当有吹捧的评论,那本书我看过的,个人觉得不好。就开始对作者的印象质疑了一点点,今天是原本打算买这本书的,但真害怕再有特别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一点也不具体的事实了。毕竟吗,很多律师也不可能把很多本质写出来的。本人看过的几本书,向大家推荐一下,也算是给大家买书规避一个风险吧:因为本人刚刚开始做实习律师5个月,前期阶段看过很多书,还真不错,名单如下:《富人离婚三十六计》,语气写的'风格有些和谢长宇差不多,可读性很强。应该不比他前两本差;《在职管理日记》、《离职管理日记》这两本书也是比较可读性很强的,分别用两个半小时可以读完吧,网上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找到部分电子版。《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王桦宇写的,并且这是一套,由不同的作者写的,里面有几本还是可以看看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条款设计及违法成本计算》本人已经基本看完了。感觉对《劳动法》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接下来,有时间整理好读书笔记后,开始准备看《税法》方面的书了。
看到有一个比较合意的评论说:"是的,全无意义,我读这样的一本书的时候,与其说是为了寻找它的意义,还不如说就是看看而已,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我连滚带爬的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好像从山坡上滚下来一样,什么也没记住,脑子里一片空白,兴奋异常,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除去这最后半句,我基本同意他的感受。介绍中讲到作者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对"垮掉的"这词,我最能联想到的是害人的物品和sex,然后是自然而然的萎靡不振和疯狂。在前言的叙述中,的确提到他们对害人的物品的滥用。而鉴于这是本传记式的小说,迪安的sexlife也的确十分混乱放纵。但是除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关注,是否能从书中体会到作者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的本意?很多的评论者看到了这个,体会到了那个。对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反思?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和不断融入社会的尝试?我可想不出这么高级的词汇,我只能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发现比较适合女性理解的东西。全书我最喜欢的一段——"我们弯下腰,开始摘棉花。景色很美。田野那头是帐篷,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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