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作文120词)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作文120词)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8-18 17:05:04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地方英语作文120词)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一】

名人分为很多种,比如:歌手、国家运动员、作家、舞蹈家、科学家……数也数不清。名人不一定要非常地出名,只要他经过大家的认可,他有卓越的特长,他能够征服大众,他就是一个有作为的名人。

我心里一直住着一位永远的名人。

她是张韶涵。

记得我小时候,很喜欢和妈妈、阿姨去ktv唱歌。虽然老是唱得有点走掉,没有人培训过,我只能用稚嫩的歌声来表示我对唱歌的热爱。令我自己也很奇怪的一件事是:每次我去ktv唱歌,非点不可的一首就是张韶涵的《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好像有很大的魔力,像是把我吸进去,挣扎不出来。但我也不想逃脱这首美妙的歌曲旋律。我只记得,只要听到这首歌,听到张韶涵那扣人心弦的天籁之声,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完全放松了。这种自然的歌声是怎么也模仿不出来的。声音是那么纯净,没有杂质,

她引我的不止美妙的歌声。她天生就是个美人坯子,大大的眼睛,扑扇扑扇的,仿佛能看透你的心灵。被誉为亚洲百变天后、天后,台湾乐坛“四大教主”之一。她的歌声响遏行云而蜚声乐坛。《隐形的翅膀》是首次以歌曲命名的高考作文题目,还曾被北大校长翻唱过呢。

张韶涵不仅叱咤歌坛,在演艺圈也有一番作为。《天国的嫁衣》、《公主小妹》、《把乐带回家》都能看见她的身影,高超的演技,令人赞叹。

就连刘德华都称赞:“新天后最看好张韶涵!不管是外型、歌声,整体的感觉都很不错。”

颜行书:“一个只要开口唱歌就能征服人的女孩,一个只要上了舞台就魅力无穷,发光发热的艺人!”

现在,张韶涵出了新专辑《有形的翅膀》,比《隐形的翅膀》还多出了一种执着,多出了一种追求梦想的冲动。

我永远都忘不了张韶涵,忘不了她曾经用一首歌承载起我的梦想,《隐形的翅膀》是励志的,张韶涵,是永恒的。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人那就是我妈妈。妈妈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红红的樱桃小嘴,一头长发直披腰间。有时妈妈非常臭美。有一次,我去老家看新修的房子怎样了。可是我一下楼,妈妈又上去了,我便在楼下等了一会儿。妈妈还没下来,我只好上楼问妈妈怎么还不下来。我一口气跑到了楼上,看到妈妈在梳头,我急急忙忙地说:“妈妈,你怎么还在梳头呀?”妈妈小心翼翼的转过头,生拍弄坏了头发似的说:“你先下去吧!”我马上就下去了。过了十几分钟妈妈才下来说:“我们出发吧!”有时妈妈也知道我的心思。

有一次我搞完卫生大扫除回来,妈妈说:“累了吧!来,刚给你洗完梨子,吃吧!”我接过梨子,大口大口的就吃完了。妈妈又说:“这么累,一定干了不少的活儿吧!”我回答道:“肯定啦!”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游乐场玩儿的时候说过:“我们一起去玩打枪吧,不,还是玩走鬼洞吧!算了,还是去坐船吧!”我说:“好呀!”我和妈妈一起去坐了船,开开心心的回家了!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我妈妈呀,其实还有很多的秘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教师评语:文中语言流畅,选材贴近生活,通过具体事例刻画了妈妈的性格特点,很好!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三】

——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

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这女孩看起来非常的娇小玲珑,如果站在旁边,简直就象是个儿童一样;但是胸前隐隐坟起的鸽乳造型优美,颇有规模,一群女孩子都化了点淡妆,头发也拉直的拉直、造型的造型,精心的打扮过了,只有素面向天,头发黑亮服顺的搭在肩头——可就是这样,依然很容易把她从一群漂亮女生中一眼摘出来。

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深目高鼻的姑娘,吃力的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期待的望着他们。即使是满面疲倦和仆仆风尘,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象混血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新疆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同样是美女,这个女孩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她就是——林湘琪。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这就是她,一个平平凡凡的她。一个我喜欢的他。

以我最喜欢的地方为题英语作文【四】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

的确,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但在很多同学眼里,读书却像绳索、铁镣一样,捆住了自由,锁住了欢乐。我不这么认为。读书并不一定是只读课本,书的海洋广阔极了。

读史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会儿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会儿见到了唐朝时期的'繁荣,一会儿又看到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读史书,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话”。

读科技书,让我与那些科学家们“相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最原始的马车,到冲上云霄的“神六”,这短短几千年间,又多么大的变化呀!这其中,凝聚着多少代人的辛苦与汗水!天文学家布鲁诺为了推广与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顾宗教对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这一边。结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烧死。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潸然泪下。当我看到爱迪生又发明了一样新东西时,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与快乐的交织,让我长大。作文

读生物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有时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丛林,有时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还会把我带进荒无人烟的澳洲沙漠,有时又会把我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险的大白鲨、温顺的海龟、体型庞大的鲸鱼。“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

最惊险、最刺激的莫过于《福尔摩斯侦探集》。在书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个侦探,正与福尔摩斯一起侦破案件,或许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也有可能成为我们破案的关键……作文

这就是读书,不!应该是读一本好书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让我看到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领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气概,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游览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朋友们,记住这句话吧: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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