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有一个五颜六色的笔盒,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文具:有漂亮的铅笔小姐,有友好的橡皮擦大哥,有老实的削笔刀小弟,他们一家和睦相处,相互帮助。
可是有一天,铅笔小姐对笨拙的橡皮大哥和胖胖的削笔刀小弟产生了不满。她高傲地对他们说:“你们这些家伙,又大又没用,看看我,多漂亮。”
橡皮和削笔刀心平气和地对她说:“我们在你用钝的时候帮你削尖;在你写错的时候帮你擦去,并不是没用。”
铅笔小姐被激怒了,“你们这些没用的家伙,还敢与我相提并论,给我闭嘴!”她噘起小嘴,生气地说:“我再也不理你们了!”
橡皮和削笔刀再也没有理会她了。
一天,小明用铅笔写字,他字写错了,橡皮大哥不知躲在哪里了。铅笔慢慢地用钝了,可削笔刀也藏起来了。小明火冒三丈,把铅笔摔成两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不能骄傲自满,要谦虚待人。
长城万里一雄关,天下奇门锁海山。早就盼望着能去天下第一关山海关一览雄姿,暑假里的一天,终于实现了我的夙愿。
还没有抵达山海关,那雄伟的轮廓已经投入眼帘,只见绵延的城楼后面环绕着绵延的苍山,前面面对的是汹涌的碧海,万里长城仿佛是它有力的臂膀,守卫着这身后的万千顷土地,我不禁感叹,真不愧为“天下第一关”。
车子到了城下,再看,城楼更为高大,黑洞洞的城门口和两旁雄壮的两尊石狮让人不禁赞叹它们的雄伟与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向上仰视,映入眼帘的便是那檐下的巨幅横匾,上面是古代的书法家肖显挥毫泼墨书写的\'五个大字“天下第一关”,虽经过了千百年历史的磨洗,但还是那样地熠熠生光,书韵不减。
我们顺着城楼两侧的石阶上了城,在这几层楼高的城墙上,可以五马并驰,两侧曲曲弯弯,一直延伸到大山的背后。
大殿门前的那个箭垛是整个城堡的中心点主城楼,翁城以及脚下的城门等,都是按照它的基准来的。站在这儿向前看去,在视野的尽头,有隐约可见的蔚蓝色的海水和银色的波光,眼前的平川,虽已建起工厂和商店,但不难想象,在久远的古代是血染黄尘的沙场,有多少中华儿女为御外侮,抗敌寇,保卫中华民族而浴血奋战,最后壮烈牺牲。然而他们的精神却是永垂青史的!
收回视线,我们再回殿内去看看,推开沉重的大门,跨过一尺来高的门槛,迎门的桌案上摆着一口钢刀,在这阴森森的环境下,显得冷峻肃穆,寒气逼人。看了说明才知道,这钢刀是在明朝时铸造的,有166斤重。从那砍得巨齿般的刀口,从那刀身上的斑斑锈迹、完全可以想象出它当年立下的卓著战功。大殿左边的墙上摆着七支羽箭,右边墙下,摆着一副盔甲,锈迹斑斑,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是一位身经百战将军的遗物。在陈设大刀后面的墙上,挂着一个与城门上相同的大匾,原来这是书法家的手笔,城门上的只不过是个复制品而已。
不知不觉已经夕阳西下,太阳斜挂在天边挂城楼,山川和万里海疆染得火红,而在这一片的浑红中,天下第一关——山海关显得更加气势磅礴,更加雄伟壮丽。
今天,我要介绍一个文具——钢笔。
六一儿童节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支钢笔,它的身材又细又长,像一位美丽的小姑娘。它身穿粉色的连衣裙,裙子是用铁皮做的,漂亮极了,上面有一只只小兔子,好像在问我们美不美?
当我脱下她的帽子时,看见了它又细又尖的小脑袋,在脱下她美丽的连衣裙,看见了它雪白的肚皮,然后,将它的头垂直向下,挤挤她的肚皮,它的肚皮就摇身一变,变成了深蓝色的肚皮,写了好几天,我的作业上全都是星,这次它可立了汗马功劳呀!
我的钢笔不仅能干,还很淘气呢!又一次,我忘了给它戴帽子,它正好想去外面看看,就从桌子上面一跳,跳了下去。它的头上全都是血,嘴巴也分成了两半。还有一次,我忘了给它吃东西,他总是喊:“我饿了,我饿了!”可我在吃饭,怎么听得见呢?吃完饭后,我去写作业,它就睡觉,我给他吃东西他也不吃,真拿他没办法。
我喜欢这支钢笔,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好的成绩!
钢笔是人们普遍使用的书写工具,它发明于19世纪初。书写起来圆滑而有弹性,相当流畅。在笔套口处或笔 尖表面,均有明显的商标牌号、型号。
钢笔是一种主要以金属当做笔身的笔类书写工具,透过中空的笔管盛装墨水(多为黑或蓝色,通过重力和毛细管作用,再经由鸭嘴式的笔头书写,写时轻重有别,可说是西方书法的书写工具。大部分钢笔的墨水可再填充,一般使用如眼药水的小瓶或是吸管来填充墨水。关于蓄水钢笔最早的历史记录可追溯到10世纪,这种最早的蓄水钢笔一直使用到18世纪。发展进程很缓慢,不过,直到第19世纪初期,在生产过程中发明了一种稳定加速流的钢笔专利。只有3点关键的发明,却使钢笔成为广泛受欢迎的书写工具。这些发明就是:铱制的`金钢笔尖、硬橡胶和自由流动的墨水。
第一种使用了上面三大关键发明的钢笔,约在1850年代被制造出来。但直到1880年代时,才开始大量生产。法国的Waterman(威迪文和Wirt是当时主要的生产者。Waterman后来并吞了Wirt。变成以钢笔为专业的大公司。现与派克、万宝龙并称世界三大名笔。
20世纪初期,美国钢笔陆续输入中国,并在沿海城市设点经销。继后又有康克令(Conklin、爱弗释(Eversharp、百利金(Pelikan、犀飞利(Sheaffer和派克(Parker各种品牌的钢笔相继涌入。
嘿!大家好,我是一支自动铅。说起我的来历,别着急,听我给你细细道来:……等小主人的妈妈收到我之后,把我放进一个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中。数日之后,小主人把我从“洞穴”中拿了出来,我才重见天日。从此,我便开始了我的“职业生涯”。
我头戴银白色“头盔”,身披“铠甲”,左手持“盾牌”,右手握“长剑”。腿上还穿了一条厚厚的,乳白色的“棉裤”。用“白白胖胖”这个词来形容我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小主人对我可好了,如果我掉在了地上,小主人就会用手帕拭去我身上的灰尘,口中喃喃自语:“对不起,让你受苦了”。在小主人用我完成作业后,脸上笑开了花,心里想着:“谢谢你,自动铅;谢谢你们,文具”。看着小主人的笑容,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
当然,最让我高兴的是——一次在学校,小主人写作业写错一个字,突然发现橡皮丢了。前后六位同学都帮忙找也没找到。嘿嘿,你们猜,我能帮上他吗?当然啦,只要把我的盾牌拿掉,就会看到一块奶白色的东西。没错,哪就是橡皮。小主人突然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激动得叫起来:“自动铅,你可是我的救星啊!”乐得我,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正因如此,我才被放进笔袋的“豪华套间”,里面有不少小主人学习上的得力助手:活泼可爱的橡皮、沉默寡言的尺子、性格直爽的圆珠笔。
这就是我——自动铅。
你们好!我是一支万能的笔,我是生活在小主人漂亮干净的文具盒里、小主人学习时也常常用到我,不仅如此,我还能给小主人带来快乐!身高只有十几厘米的我,全身都是粉红色的。但身子中间有一段是透明的,小主人因为特别喜欢我,所以在我的身子上贴上了五彩缤纷的花瓣,使我更加美丽,小主人更加喜欢我了。
早上,我正躺在文具盒里睡觉,小主人就早早的把我们放进他的书包里,背上书包走进了学校。上语文课,小主人用我在他的笔记本上写出漂亮的字,这没有什么奇特,可我还能变换各种颜色,小主人需要什么颜色,我就会变出什么颜色。
下课了!小主人把我带到操场上,一个个泡泡从我的身子里冒出来,只见主人把我的后身打开,拿起来,一吹,泡泡像一个个五彩美丽的泡沫漂浮在天空中,美丽极了。主人的几个同学看着我,惊讶地问主人,“这是什么?”主人自豪的会达到,“这是我的万能笔,吹出的泡泡。”主人的几个同学向他发出赞叹的目光,纷纷表扬我,我心里乐极了。
小主人放学回家了,天已经黑了许多,小主人把我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来,突然我发亮了,我身上的小电筒被主人照亮了。主人用我照亮漆黑的路面。
一天,小主人带着他的几个小伙伴来到他的房间,那时我正在小主人的笔筒里悠闲的站着,他的伙伴们看到我都纷纷赞叹,都说我漂亮极了,那时我正穿着一身粉红色带着五彩花瓣的外衣呢!他们还说我像一只荧光棒。 价格便宜,功能多样的笔就是我,你们记住我了吗?我就是那只万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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